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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产量建国前,县境水产品主要靠河、塘捕捞,产量不稳。建国后,国营渔场和集体渔业组织相继建立,从单纯天然捕捞,逐步转向养捕结合,水产品出水量逐年增多。1949年全县出水产量490吨。1955年增长到1540吨。1957年后,政治运动频繁,生产力受到一定破坏,加之违背了自然规律,破坏了水体生态平衡。1960年水产品产量下降到383吨,低于1949年产量。1962年得到回升,年出水量达到1291吨。1963年增至2448吨,为50至60年代最高年份。“文化大革命”期间,水资源无人管理,乱捕、滥炸、毒杀严重。1972年出水量降至717吨。1978年后,渔业生产推行生产责任制,调动了渔民生产的积极性。1982年水产品出水量增至2030吨。1985年增至3215吨,其中,养殖产量2043吨。
部分年份水产品数量

二、捕捞工具县内水产品捕捞工具多沿用旧式,有网、罩、钩、卡、叉、簖箱、篓、鱼鹰等30余种。网具均以麻线、竹篾为材料。70年代始改用锦纶、涤纶、乙纶等化纤编织。随着国营、集体、个体鱼业的发展,网具趋向大型化,河道、湖泊捕捞多用丝条网、拉网,池塘使用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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