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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畜主含牛、马、驴、骡。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全县有大牲畜14372头,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有13545头,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有10838头。
解放初,1949年底有82075头,1952年土地改革时有84640头,1956年全县农业合作化后89759头,1957年增长到90219头,为历史最高水平。1959年至1961年连续3年自然灾害,加之“左”的路线的干扰,1960年降到43812头。
1962年后,贯彻“自繁、自养、自用”奖励饲养的方针,大牲畜饲养量始有起色。至1968年底回升到79892头,六年增长55.8%。1969年至1979年,取消牲畜繁殖奖励,废除养用合一,存栏量又下降到71269头。1976年后,始终在7万头左右徘徊,由下降趋于稳定。1980年后,农村经济政策逐步落实,大牲畜估价到户,1981年上升到98752头,其中黄牛66848头。1982年增至113993头,户均0.63头,其中役畜92599头,户均0.52头,役畜均负耕地35.4亩。母畜35736头,当年繁殖幼畜11013头,繁殖率为30.8%。1985年,发展到122726头,其中,黄牛90429头,水牛9719头,奶牛44头,骡4226匹,驴7782匹,马10526匹,较1957年增长36%。
生猪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全县生猪存栏32000头,1949年存栏31200头,户均0.3头。1957年,生猪存栏12.63万头,户均0.8头,为县内生猪饲养历史最高年份。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社员自留地减少,生产、生活集体化,私人饲养中止,存栏生猪骤降至49614头。1962年后,调整了农业管理体制,鼓励社员养猪,允许社员扩大自留饲料地,实行生猪派购,派购任务完成,肉猪可上市自由出售,生猪饲养量开始上升。1966年增至15.49万头,较1957年增长22.64%。
“文化大革命”初期,没收自留地,割“资本主义尾巴”,取消集市贸易,饲养量再次下降。1969年,全县生猪存栏量降至13.02万头。1972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畜禽业委员会,号召社员养猪,适当放宽政策,生猪饲养量逐年回升,1973年增至16.7万头,1974年17.1万头,1975年19.6万头,1977年发展到24.99万头,其中,集体养猪45536头,较1957年增长一倍,较1949年增长702.42%。
1980年后,县内出现养猪专业户。在发展商品生产中,由于生猪生产收购环节措施不力,一度出现“卖猪难”,饲养量又急速下降。1982年降至156143头,户均0.87头,全年出栏肥猪168252头,户均0.6头,出栏率为69.3%。1985年生猪存栏161610头,较1979年的217437头减少25.7%。
羊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全县山羊存栏4876只,为民国时期最高年份。1949年1.4万只。1956年后,山羊饲养发展很快,至1962年饲养量达16.66万只。此后,饲养量始终徘徊在5万只左右。直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饲养量才有大幅度上升。1979年全县饲养量达19.86万只,为我县养羊业历史最高年份。1980年后又呈下降趋势。1981年底,降至17.26万只,其中山羊存栏15.72万只。1982年存栏14万只,较1979年下降41.7%,年出栏山羊18.65万只。1985年末,全县存栏量13.4万只,其中,山羊13.03万只,占97%。
兔建国前,县境饲养极少。建国后,从50年代开始引进安哥拉长毛兔。60年代至70年代无大发展,仅龙亢区饲养较多。1979年后,全县掀起“养兔热”,出现养兔专业户。1981年徐圩乡1934户饲养长毛兔3万余只,户均15只,人均3只。1982年,全县饲养长毛兔22万只,产毛4.44万斤。1983年,兔毛出口滞销,收购价调低,养兔业受到影响,饲养量降至5.5万只。1985年,兔毛敞开收购,购价提高,饲养量上升至7.8万只,产兔毛3.79万斤,创产值113.7万元,其中龙亢区饲养4.27万只,占全县饲养总量的54.6%。
鸡、鸭、鹅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全县养鸡3.1万只,鸭3.2万只,鹅2500只。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养鸡19.17万只,鸭16.16万只,鹅1.2万只,为民国期间最高年份。建国初,1949年底,全县养禽35万只,其中,鸡29.6万只,鸭5.1万只,鹅3000只。1957年全县家禽饲养量发展到48.72万只。1958年后受“共产风”、自然灾害及“文化大革命”期间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影响,饲养量逐年下降。1970年全县家禽仅存11万只。1978年,党的富民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家禽饲养量上升到34.17万只。1980年后,出现一批养鸡、养鸭专业户。1982年全县家禽发展到90.4万只。1984年,全县掀起“养鸡热”,饲养100只以上的专业户有2505户。1985年,全县家禽饲养量增至142.38万只,较1978年增长317.6%,人均1.6只。
蜂县境历有零星养蜂的习惯,但饲养量很小。50至60年代一般年饲养量200箱左右。1978年后,始有较大发展。1982年全县养蜂847箱,1985年增至1371箱。荆山区大岗乡刘家庄35户有23户养蜂,全村饲养1050箱,年收入13万元,占农副业总收入的50%以上。
蚕建国前,植桑养蚕为县境部分农村的农事活动内容。40年代后期,县城内曾设有两家专营丝店,年收蚕茧约1.5万斤。
建国后,政府提倡植桑养蚕,发展副业。1957年,县供销部门与县农业局引进蓖麻蚕和改良桑蚕,并培训技工416人,负责养殖技术指导,当年产茧4.2万斤。1958年发展湖桑养蚕,成立国营马家湖蚕场,大庙、河溜、唐集、曹老集等8个人民公社建起社办蚕场。饲养蓖麻蚕4712合,收茧160728斤。饲养改良蚕种1160张,收茧39450斤。
1960年~1963年在“左”的路线影响下,全县毁桑种粮,养蚕生产毁之殆尽。1964年后重新发展。县农业部门先后从江浙调进162万棵湖桑苗,在包集、魏庄、河溜、龙亢、唐集、万福区发展成片湖桑林。
1966年初,县农业局成立蓖麻蚕制种站,制种3656张,当年养蚕2.2万合,收茧20.6万斤。“文化大革命”期间,再次毁桑种粮,养蚕生产逐年下降。
1980年后,政府扶持桑蚕生产,每年由地方财政拨经费3万元,支持养蚕重点乡、村。1985年全县桑园面积发展到820亩,产茧15.45万斤。
主要年份畜禽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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