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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署
清代县署,为一县地方最高行政机构。知县系总揽全县政事长官。本县系弹丸小县,县署下设机构从简。光绪二十年(1894年),县署下设教谕、训导、典史3署。教谕署有教谕1人,掌文庙祭祀、教育所属生员;训导署有训导1人,掌协助教谕教诲所属生员;典史署有典史1人,掌缉捕、监狱事宜。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知县杨、下设教谕、训导、典史。宣统元年(1909年),知县梁兆献,下设训导、典史。从光绪四年(1878年)起至宣统二年止,县署历任知县共26位,列表如下:

二、公署民国元年(1912年),驻守在涡阳一带的胡万泰部队,被国民革命军收编后,由凤阳、临淮关进入五河,委任寿县人张熙亭为安抚使,行使知县职权。9月,合肥人殷葆田来县任知事。五河县公署下设一、二两科。分掌民政、教育、财政、建设事宜。民国3年(1914)年。公署始设秘书科长一职,负责承办机要事务和总核公文稿件;同时另设一、二、三科。民国五年(1916年)公署增设劝学所;典史一职改称典狱员。
五河县公署历任知事自民国元年至民国16年(1912—1927年),历时16年,一共16任,除陆念祖一任为国民政府委任外,均为北京政府或北洋军阀委任。列表如下:

三、国民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民国16年(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是年8月19日,陈调元奉南京国民政府命组织安徽省政府。是年,县公署改为县政府。11月,委任刘翼振为五河县长。此为北伐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首任县长。民国17年(1928年),县政府下设一、二、三科,民国22年(1933年)增设四科,分掌民政、财政、教育、公安。民国28年(1939年),政府下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田粮、军事6个科和会计、军法两个室。5月22日,五河县城沦陷,县政府迁往农村徐家湾。民国31年(1942年),又迁至蒙城附近。由于政府远离县境,无法发挥其职能,加之职员星散,机构只得从简。民国32年(1943年)5月,县政府流亡于蒙城时人员配备如下:

民国34年(1945年)8月,县政府由蒙城迁至怀远县河溜集。配备人员如下:

民国36年(1947年),县政府人员配备情况如下:

历任县长北伐战争胜利后,自民国16年11月委任五河县首任县长起,至民国37年11月,历时21年,共30任,除丁梦兰一任为地方推举外,其余均为民国政府委任。历任县长更迭列表如下:

附:五河县参议会
民国35年(1946年)1月10日,民国县政府在其控制地区成立县临时参议会,孙渭泉任议长,杨渭滨任副议长。7月28日,成立五河县参议会。省府分配议员名额为27名,而实际只有24人当选。夏载当选为议长,颜海平为副议长。自参议会成立至民国36年(1947年)8月,县内绅士土豪始终纷争不绝,参议会成了各派争权夺利的场所和民国县政府的御用工具。是年11月24日,县参议会召开首届第一次大会,应邀24人,但只有11人出席,而13人则拒绝参加会议,以表“郑重否认”,并屡电省府告发颜、夏2人当选为“非全县民意之所愿”。至民国37年(1948年)8月,县参议会已历时3届未曾召集开成一次会议。31日,县长蒋正伦电呈省府称:“县参议会派别成见太深”、“长期僵持”、“形同瓦解”,无法召集会议,建议以本县各机关法团首长及附近城厢各参议员地方绅士等联席会议,取代县参议会。但未及电复,五河已告解放。
四、抗日民主政府
民国28年(1939年)5月,五河城沦陷不久,国民党在本县的各级行政机构相继瓦解。是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遂开赴本县边境地区。之后,在本县境内建立县级政权机构。
五灵凤行署民国29年(1940年)3月成立,张国权为主任。行署下设组织、军事两科。所辖地区为:五河县城以北,沱河以西和灵璧以南。后因环境所迫,仅在五河县城以北的张滩、陆圩、界沟和天井湖以东的朱圩等乡村行使其职能。是年秋苏皖区党委决定撤销行署。
泗五灵凤抗日联防办事处民国29年(1940年)秋,苏皖区党委决定,将泗县的第一区并入原五灵凤行署所辖地区,成立泗五灵凤抗日联防办事处,办事处主任为赵敏。是年底,办事处主任改为郑淮舟。办事处于民国30年(1941年)2月改为泗五灵凤县政府。
泗五灵凤县政府民国30年(1941年)2月,泗五灵凤县政府成立,吕振球任县长。县政府下设秘书处、军事科、财审科。
民国31年(1942年),县政府下设秘书处和民政、司法、财政、财粮、文教、公安、税务等局和银号。
县政府先后设在本县武桥阚王庄、大董家、申集、于圩子等地,辖沱东、沱西、五北、沱北、沱南、浍北、淮北、浍南、泗西、天井10个区。是年5月,除五河城、新集、毛滩等沿淮少数集镇在日伪手中外,广大农村均为人民军队控制,并相继建立区、乡政权机构。民国34年(1945年)8月24日,五河县城解放,县政府遂由申集迁往县城。不久,泗五灵凤县政府撤销。
五河县政府民国34年(1945年)10月15日,中共淮北地委决定,撤销泗五灵凤县,恢复五河县,成立五河县政府。原泗五灵凤县所辖灵南区划归灵璧县管辖,沱东区14个乡和沱北区18个乡,划归泗县管辖,五北区2个乡划归泗洪县管辖,其余区、乡均属本县。共辖沱西、五北、沱南、浍北、浍南、淮北、路东、濠城8区和五河市。县政府下设机构有秘书处、民政、司法、财政、财粮、文教科,公安、税务、货管局及银号。还有县总队、武委会。
抗日民主政府负责人更迭情况如下表:

五、县人民政府
沿革1949年元月15日,五河解放。泗五灵凤县政府从农村迁至县城。19日,成立五河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对本县实行军事管制。30日,泗五灵凤县政府改为五河县政府,钱亦山任县长,赵元、陈子良任副县长,县府设在城关镇文昌街(今粮食局地址)。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县政府改称五河县人民政府。1954年以后,县人民政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1955年12月29日,县人民政府改名为五河县人民委员会,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人民委员会受到冲击,各项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7年3月,成立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6408部队进驻本县“支左”,对全县实行军事接管。1968年8月15日,撤销军事管制,正式成立由军队代表、造反派代表和领导干部代表“三结合”的五河县革命委员会,掌管全县各项工作,并实行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
1980年5月28日,撤销县革委会,重建五河县人民政府,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机构设置建国后,县政府的职能机构时设时撤、时分时合,增减频繁,每个机构工作人员多少不一,多则20人左右,少则三五人,一般10人左右。
1949年至1956年,机构设置较为稳定。1957年开始精简机构,采取撤销、合并、合署办公等措施。林业科并入农业局,文化科与教育科合并为文教科,农产品采购局并入供销总社,撤销统计科、手管局等。1965年,职能机构共有科、室、局、站,会、社、行、处等27个。
1980年5月,撤销县革委会,成立五河县人民政府,下设职能机构44个,1985年,下设职能机构59个。建国后,几个年份机构设置状况见401、402页表。
六、县革命委员会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县委、县人委陷于瘫痪。1967年3月,成立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6408部队进驻本县“支左”。派连排干部和战士到县直各单位,实行军事接管。
1968年8月18日,五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了县委和县人委的职能,宣称“全县的党政财文大权归于五河县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合一,“一元化领导”,并提出“军队代表为革命委员会的支柱”,采取以军队代表与干部、各派代表协商,以“军干群”、“老中青”三结合的办法产生革命委员会。


县革命委员会设立4个工作组为其工作机构:办事组,取代县委办公室和县人委办公室,政治工作组,取代县委的组织、宣传、统战、监察和县人委的人事等工作部门;生产指挥组,负责农林、工交、财贸、卫生、计划、统计、民政、劳动、科技、多种经济的工作;人民保卫组,取代公安、检察、法院。下属各科局,成立局(科)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实行主任或组长制,取消局长制。1969年2月,撤销文教局、卫生局、林业局、工业局、气象站、工商局、交通局、民劳局、手管局、邮政局等单位。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站、毛泽东思想广播站、农水电力服务站、农机修配站、手工业管理站、交通邮电管理站、粮油棉收购供应站、百货供应站、工农业产品收购站、人民服务站、财政经济管理站、县人民医院、县人民银行。1970年初,11个站的工作体制不符合客观实际需要,被全部撤销,大部分业务性的科局先后恢复办公。自1969年底,至1971年11月,文教局、卫生局、手管局、交通局、粮食局、商业局、水电局、农林局、工业局、物资局、民劳局,供电所等恢复办公。1972年,恢复农机管理局。1973年,恢复多种经营办公室、气象站。1974年,恢复人民法院、公安局。1975年,恢复工商行政管理局。
1977年2月,撤销县革委会政工组,恢复县委各部、委,至此,县革委会成为行政机构。同时,撤销生产指挥组,成立计划委员会、工交办公室、农林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撤销各委、办、局、行、社的革命领导小组或革命委员会、恢复主任、局长、行长制。
1980年5月,召开了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五河县人民政府,历时12年的五河县革命委员会宣告结束。
五河县人民政府历任领导人更迭情况列表如下:


附:汪伪县政府民国27年(1938年)11月,日本侵略军飞机轰炸五河,国民党县长金变三潜逃。是时,五河商会会长赵兰阶等人于县城成立维持会,赵被蚌埠日军任命为五河“县长”。是年12月,国民党县长李东仪随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来五河,赵兰阶被处决。
民国28年(1939年)5月22日,日军侵占五河。是年10月,派刘庆霖充任五河伪县长。
民国30年(1941年)1月,伪省府委蚌埠天然池老板何振扬(怀远县龙岗人)为五河县长。此时,县府下设一、二、三科,每科配备科长、科员各1人,并配备秘书兼司法员。后增设司法科,由于乃桂充任科长。不久,又增设军法承审、地方税局、警察所。民国33年(1944年),在伪县长李光源任内,县政府配备秘书兼承审员1人,负责核稿和交涉事宜;秘书3人,分管机要、涉外、县政;县政府下设3科,分掌教育、庶务、田赋。
民国34年(1945年)8月17日,日军以换防为名撤离县城。24日,人民军队解放五河全境,伪县长于乃桂被活捉。至此,汪伪政权在本县达7年之久的统治终被摧毁。
汪伪县政府历时7年,共任12名伪县长,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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