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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管理1953年,本县工业初步实行计划经营管理,当时只对工业产量、产值、财政收入三项管理。政府对企业下达年度生产计划,企业分月上报生产完成情况,年终总结评比。是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为16万元(已折合新币)。实行计划经营管理,工业生产原料大都由国家按计划供应,产、供、销和工业产值稳步上升,企业单位亦不断增加。1957年,全县工业企业已发展到27家,工业总产值达222万元(当年不变价,下同)。
1958年,由于盲目地“大办工业”、“大炼钢铁”,导致了工业比例失调,打乱了计划经营管理的步骤。是年,工业企业单位骤增至3801个,工业总产值为1874万元。
遵照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1年本县对企业布局和经营管理均做了适当的调整。是年,全部工业总产值331万元,国家颁发了《工业七十条》。国家对企业实行“五定”:定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定人员和机构;定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工具的消耗定额和供应来源;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定协作关系。企业对国家实行“五保”:保证产品种类、质量、数量;保证不超过工资总额;保证完成生产计划;保证完成上缴利润;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限期。是年,国营企业由工业部主管,集体所有制企业划归手工业管理局主管。翌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为288万元。
1964年,开展“工业学大庆”运动,本县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全权指挥日常生产和企业的经营管理。实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化,是年,工业总产值为251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极左思潮干扰和破坏下,大批所谓“唯生产力论”、“利润挂帅”。广大工人、干部仍坚持“抓革命,促生产”,仅有少数工厂工人停工“闹革命”。本县工业遭受一定的损失。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企业的经营管理由原来指令性计划转为指导性计划。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推动下,企业实行了经营承包和厂长负责制,扩大了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增加了企业的活力。
80年代初,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各工厂又重建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恢复奖金制度,工人生产价值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体现了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从而加强了企业的经营管理,调动了工人劳动生产的积极性。1981年,全县工业总产值增至4361万元。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企业由“生产型”逐步转为“生产经营型”。企业在竞争中求生存、求质量中得发展,企业的产品对用户实行“三包”:不合格的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1984年,本县企业实行经营承包制,按合同承包数上缴财政税收。多数企业并实行了超定额计件工资制,超定额浮动奖励制。是年,工业总产值1079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为3995万元。1985年,全县拥有各种工业企业315家,工业总产值13741万元。
二、国营工业
建国前,本县无国营工业,仅有小手工业者开设的作坊,生产加工日常民用小产品。民国时期,本县实行工商合一体制,手工业由五河县商会管理。
1950年,国营西坝口砖窑厂建成投产。是年,生产青砖24万块,产值7000元。1954年办起油厂和公私合营的印刷厂,是年国营工业总产值为29万元。至1956年,先后建起了酱园厂、面粉厂、碾米厂、陶瓷厂、糖果厂和县供销社创办的造纸厂。是年底,全县已有9家地方国营工厂。为了加强对国营工业的管理,县人民委员会设立了工商科。1957年,全县国营工厂职工总数为218人,年总产值达93万元。是年,设立了工业管理职能机构五河县工业交通部。
1958年“大跃进”,全县掀起了“大办工业”的高潮。耗资100余万元,兴建44个地方国营工厂。是年,国营工厂已达53家,职工骤增到3234人。全年上报产值为571万元。实际产值不足300万元。1960年,对1958年盲目发展的过热工业,进行了整顿和收缩,停办24个国营工厂、倒闭8家工厂。是年,地方国营工厂尚有21家,职工减至1351人,工业总产值为866万元。
1961年,按照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本县工业经过一年多的调整后,翌年,地方国营工厂仅存9家,职工减至273人。年产值为152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营工业产值增长但利润下降,从1966—1970年,国营工业产值年均增长率为15%,但利润却倒挂7.8万元。1970年,县工业局成立,国营工业由工业局管理。是年底,全县国营工厂有11家,职工775人,年产值353万元。1973年,国营工厂发展到14家,职工1103人,年产值为845万元。
1978年后,贯彻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工业系统的布局、产品、技术结构作了调整。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为重点,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承包制,推动了工业的发展。1979年,国营工厂发展到20家,职工2271人,国营工业年产值达1472万元。
1982年4月,五河县经济委员会成立,国营企业由县经委所辖,企业中的干部、职工由经委统一调配,指导国营工业生产。是年,职工总人数3336人,国营工业总产值为3593万元。
1985年,全县国营工厂有机械厂、啤酒厂、造纸厂、农机修造厂、化肥厂、磷肥厂、水泥厂、印刷厂、面粉厂、油厂、砖瓦轮窑厂、石灰窑厂、矿产制品厂、酒厂、砂轮厂、耐火材料厂、仪表厂、食品糖果厂、酱园厂、粮油食品厂、自来水厂、第一纸箱厂等22家。是年,国营工业职工达4198人,年产值为458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13741万元的33.3%。是年,年产值名列前三位的有机械厂,年产值为1601万元,面粉厂年产值为613万元,啤酒厂年产值为398万元。
1981—1985年(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对国营工业投资总额为2111.3万元,占建国后34年的工业投资总额3600万元的59%。
三、二轻工业
本县二轻工业系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工业,全系统干部、职工由二轻局统一调配。
二轻工业是在个体手工业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1949年,全县从事各种手工业者为2054户,从业人员6106人,年总产值为281.9万元。至1952年,个体手工业者达2433户,从业人员6073人,年总产值为300.9万元。1955年初全县成立了以铁木业为主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1个。翌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又组织手工生产合作社17个,从业人员886人,年劳动生产率达1441元/人。是年,80%以上的个体手工业户均加入了集体社、组,个体手工业者渐少。是年秋,五河县手工业生产合作联社正式成立,指导和管理全县手工业生产。
1958年,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猛增至45个。由于盲目发展和“升级”(部分手工生产合作社升级为国营企业),不仅消耗了大量资金,还导致了传统手工业产品被挤掉,造成民用产品和小农具一度奇缺,并出现了产、销脱节现象。
1961年6月2日,县手工业管理局成立,主管全县集体所有制企业。1963年3月,将1958年下放到区社管理的农具社和城关镇缝纫社、竹器社、铁、木器社“三权”收回。1965年,又收回白铁综合社、服装鞋帽厂、建筑社和新集、浍南、双庙、刘集等农具社15家,是年,手工业系统有职工644人,年产值为91.9万元。翌年,手管局系统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605元/人,利润4.3万元。
1970年,集体所有制工厂、生产合作社达22家,职工894人,年产值达167.5万元。1977年,精密铸造厂建成投产。是年,集体工厂、合作社发展到23家,主要机械设备有所增加。其中,棉织机7台、吹塑机2台、注塑机5台、挤出机8台、人造革机1台、车床25台、刨床3台、铣床4台、磨床2台、钻床3台、锯床4台、空气锤12台、压力机2台。是年,全系统有职工1152人,年产值451万元,创利润41.6万元,年全员劳动生产率达4279元/人。
1978年元月,手工业管理局所辖的农村13家农具厂和新集服装厂,移交给社队企业管理局所辖。是年,手工业管理局易名为第二轻工业局,主管县城所在地的9家集体所有制企业工厂。

1985年,二轻工业系统有塑料制品厂、精密铸造厂、食品厂、服装厂、鞋厂、东风化工厂、木器家具厂、酱园厂、冲筛厂、面粉厂、蛋白食品厂(植物蛋白)等11家。职工总数达981人(女481人),其中固定工629人,合同制工64人,临时工288人,是年,全系统年产值为866.5万元。比1977年产值的451.34万元增加1倍。是年,年产值、利润居前三位的有塑料制品厂(一塑),年产值为400.2万元,净产值104.6万元,创利润16.3万元;精密铸造厂位居第二,年产值为91万元,净产值37.3万元。创利润8.9万元;食品厂年产值82万元,净产值27.8万元,创利润4.5万元。
四、乡镇工业
本县乡镇工业,指乡镇(村)所办的集体所有制工业和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所办起的联户、个体工业,均隶属于所在的乡镇。其经营业务受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指导性管理和扶持。
建国后,乡镇所办的集体工业称之“社队企业”,在经营业务上曾先后受手工业联合社、手工业管理局、二轻工业局的管理指导。
随着乡镇工业不断发展,1977年6月,成立五河县社队企业管理局,使乡镇工业管理体制得以完善。翌年,原手工业局管理的13家区乡办的农具厂和新集服装厂,移交给社队企业局管理。是年,社队企业发展到279家,其中乡办企业108家,村办企业171家,年总产值为787万元(不含个体企业产值)。
1979年,县委、县革委会把发展乡镇工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脱贫致富一项重要决策,把农村剩余劳动力组织调动起来,投入到乡镇企业中去。乡镇工业得到迅速发展,联户、个体办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翌年,乡镇企业增至460家。其中,乡办企业196家,村办企业264家,年总产值达921万元。
为使工业管理体制适应改革的步伐,1983年,五河县社队企业局改名为乡镇企业局,加强了对乡镇工业的指导、扶持和管理。翌年,乡镇企业已增加到4775家。其中乡镇(村)办企业616家,联户、个体企业4159家,年总产值达5090万元。乡办企业产值为2663万元;村办企业产值为732万元;联户企业产值439万元;个体企业产值为1256万元。
1985年,乡镇企业发展到1.7万多家,其中,乡办、村办企业547家,联户、个体户企业1.6万多家。从业人员达5.6万人(绝大多数系半农半工),占全县农业人口的12.9%。是年,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为9887万元。其中,乡办企业为4506万元,村办企业为486万元,联户企业为1582万元,个体户企业为3313万元。是年,乡镇工业从业人员,人年均创产值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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