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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种
据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县志不完全记载,本县水生动物有鲤、鲫、鲭、鳜、
鱼与、(鲂而头大者)、鳙、鲦、鳢、鲇、鮆、鳝、鳗、鳅、黄鲇鱼、黄颡、龟、鳖、蜃(大哈)、蚌、蛤、螺、蜗、蚬等20余种。那时鱼类繁殖完全为自然增殖,没有人工放养。但由于河湖的经常泛滥,各种鱼类得到回游补充,使本县鱼类得以常捕而不竭。建国后经过调查,本县水域内的鱼、虾、蟹、蚌、螺和爬行类总数在100种以上。已知的鱼类有61种(亚种),分属8目15科。以经济价值分:养殖经济鱼类有草鱼、鲢、鳙、鲤、鲫、日本白鲫、团头鲂(又名武昌鱼)、黄鳝等8种,非养殖经济鱼类有鳡鱼、鮆条、长春鳊、红鳍白、逆鱼、华鳈、泥鳅、鲶鱼、鳜鱼、长吻鱼危、黄颡鱼、乌鳢、青鱼、大银鱼、短吻银鱼等15种;非经济鱼类39种。虾、蟹类7种,蚌螺类7种,爬行类龟、鳖2种。
五河县鱼类种属表

五河县虾类表

五河县蚌螺类种属表

二、放养
苗种繁殖1958年春本县始引进养鱼技术。是年夏,在淮河沿岸的新集、黄家沟、郜台、外河口、五里坟、黄盆窑等处设点张捕鱼苗,转入池塘养殖。1960年郜台张捕点,在鱼苗盛期,每天可张捕50—60万尾。后又从长江张捕鱼苗,使养殖水面不断扩大。1965年在郜家湖养殖场设立基地,进行人工孵化鱼苗试验。是年春,成功地繁殖了白鲢苗9000尾。1966年进行大量繁殖,年产鱼苗50万尾。以后,历年繁殖的苗种都在1000万尾以上。1969年该场已建有亲鱼塘9口、苗种塘36口。亲鱼有鲢鱼200尾,近100组;鲤鱼100尾,40组;团头鲂60尾25组;还有各种备用亲鱼。1979年水上乡鱼场家鱼人工繁殖成功。品种以草鱼、鲢、鳙、鲤、团头鲂为主,兼繁殖黄颡鱼、白鱼、黑鱼等,年产鱼苗1000万尾。1980年,郜湖渔场年产鱼苗4000万尾以上,培育1-2寸鱼种350万尾。除满足本县需要外,还外销至泗县、灵璧、宿县、淮北市、阜阳、合肥、当涂、贵池和江苏省之泗洪县。1984年,水上渔场已建有孵化池两个,其中有一个双道环形池,鱼苗生产能力达5000万尾。同时,农村乡村渔场和养殖专业户,也开始自繁鲤鱼苗。临北乡渔场年繁殖鱼苗100万尾。为解决鱼苗规格小,成活率低的问题,全县几大渔场开始繁育大片。是年,生产大规格鱼种1000万尾。1985年樵子涧渔场建孵池2个,催产池1个,年产鱼苗850万尾。全县各国营渔场和乡村渔场已建鱼苗池500多亩,年产鱼苗1.98亿尾。特种水产品的繁殖,河蚌采苗成功,建成年产300斤蟹苗厂1座,进行工厂化育蟹苗,并进行牛蛙繁殖和人工孵化甲鱼等。
成鱼放养本县成鱼放养始于1958年,养殖水面约5000亩,其后逐年扩大。放养水面最大的为湖泊,其次为水库和池塘。
湖泊放养1958年水上乡对沱湖进行开发利用,主要是捕捞,1969年开始成鱼放养,投放鱼苗50万尾。1973年河蟹流放成功,进行鱼蟹混养,以蟹为主,形成对沱湖的总体开发。1981年又开始香涧湖放养,以拦养为主,辅以全湖粗放。接着沿湖乡村都集资拦湖汊养鱼,也以养蟹为主,养鱼次之。1982年元集乡谢家湖养殖场拦谢家湖5000亩,5月投放大规格鱼种4750公斤,年产成鱼3万公斤。1984年沱湖渔业开发公司,在沱湖首次网箱养鱼试验,两个网箱约30立方米,效益很好,后推广到其他水域。1985年又拦沱湖南岔8000亩,投放大规格鱼种11016公斤,当年产成鱼5万公斤。
水库养鱼1958年樵子涧渔场在水库旁建池养鱼,后改在水库投放。1979年以前每年投放鱼苗127万尾。一般在夏秋之际投放当年小鱼苗,规格小,成活率低。1980年改在春季投放二龄春片鱼种,规格2-3寸,数量30-60万尾。以草、鲢、鳙为主。1981年其他小水库也开始小水面放养。1985年在樵子涧水库增加大规格鱼种投放数量,增至100万尾以上。同时,渔场在水库的里山套库湾,拦网3000亩,分二级暂养鱼种,年末投放,规格达3-5寸。其品种,除草、鲢、鳙外,还有鳊鱼、白鱼、鳡鱼、鲫鱼、鲤鱼、鳜鱼、黑鱼等。樵子涧的卿鱼个大体白,远近闻名。
池塘养鱼50年代只有几个渔场利用池塘培育鱼种。70年代,很多生产队利用池塘水面集体养鱼,但管理不善,效益不好。只有新集公社三岔大队一些生产队联合养鱼,逢年过节,每个社员都能吃到0.5公斤以上鲜鱼,1978年以后随着养殖技术的普及,鱼苗供应充足,不少农村社队实行小水面承包,推动了池塘养鱼。沿河各乡都利用连片洼地修建鱼塘。1980年已办起社队养鱼场8处。建人工鱼塘5处,连同小水面承包,养殖水面达1000亩,年产鱼25万公斤。安子口大队建鱼池29亩,产鱼5000公斤;胡集公社蔡湖大队养鱼5.5亩,产鱼900公斤,单产165公斤。白墩公社郑庄大队养鱼8亩,产鱼1185公斤,单产148公斤。白墩大队养鱼3亩,产鱼600公斤,单产200公斤,1983年全县池塘养鱼水面6495亩,产鱼33万公斤;1985年达1万亩,产鱼55万公斤。
稻田养鱼1981年曹顾张大队农民王从海在20亩稻田里养鱼,单产3寸以上鱼种20公斤。1984年,县水产局举办了稻田养鱼技术培训班,使稻田养鱼发展到1000多亩。曹顾张、石王两乡发展较快,曾出现亩产千斤稻子百斤鱼的典型户。1985年稻田养鱼产量1.75万公斤。
商品鱼基地1980年利用沫河口区洼地连片、荒地较多的优势,采取群众挖鱼塘,国家适当补助的办法,一个冬春,建起商品鱼基地4个。总水面1600亩,国家投资49万元。其中,曹顾张基地有鱼塘630亩,翌年投产504亩。有种鱼塘30亩。职工68人。临北基地,鱼塘面积500亩,投产345亩。有种鱼塘30亩。职工35人。黄嘴基地,有鱼塘210亩,投产105亩,有种鱼塘45亩。职工12人。沫河口基地,有鱼塘120亩,翌年全部投产,职工15人。1985年四个基地提供商品鱼150万公斤。
五河县蟹苗投放及产量表
单位:吨

特种水产养殖1973年水上乡由上海崇明岛购进蟹苗30公斤,在沱湖进行人工流放。翌年捕捞成蟹7500公斤。以后每年都从上海崇明岛、安徽无为、浙江钱塘江口、江苏启东、常熟、南通等处采购蟹苗或幼蟹,投入沱湖放养。经过一年或二年生长,于9月下旬开始捕捞,一直延续到11月。产量由1974年的7.5吨,达到1982年的325吨,出口71.9吨。在沱湖养蟹成功后,水上乡又在香涧湖投放少量蟹苗试养,效益不好。1984年,沿香涧湖的乡村集资拦湖汊放养。小圩乡在上殿湖拦汊3000亩,投放幼蟹675公斤。产量约5吨。元集乡拦谢家湖5000亩,投放幼蟹2500公斤,产成蟹10吨多。曹庙乡在刘家湖拦湖1000亩,投放幼蟹800公斤,产成蟹约3吨。其后又推广池塘养蟹。1985年,水上乡开始养殖牛蛙、黄鳝。沫河口乡牛开春利用2个池子0.8亩水面,饲养甲鱼1100只。三铺乡农民陈金华在0.3亩的水池中养甲鱼900多人。
三、捕捞
本县渔业生产历史悠久。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全县有渔民208户,1448人。民国8年(1919年),渔民有小板船60只,小梢斗80只。渔具有麻网130具。民国17年(1928年),全县有渔民680户,1675人。当时渔民缺乏组织,捕捞以个体为主,渔具也限于简单、小型。建国后,本县渔业生产进入有组织阶段。1952年成立水上乡,把渔民组织起来,按水域划分为6个捕捞大队。其中:以沱湖为生产基地的有沱湖大队,下设6个生产队;定居大队,下设5个生产队。以香涧湖为生产基地的有浍河大队,下设3个生产队;浍光大队,下设8个生产队。以天井湖为基地的有天井大队,下设8个生产队。以淮河为生产基地的有淮河大队,下设6个生产队。1985年,全县有渔业人口6300人,渔业劳动力3000多人;有各种船只1543只。总吨位2000多吨;各种大型渔具4000余件。
渔具渔法本县渔民在长期生产中,创造了多种多样的渔具渔法。本县使用的渔具,接其材料分类,可分为网渔具、钓渔具,杂渔具,特种渔具四大类。
网渔具有抄网、掩网、刺网、敷网、曳网、定置网6种。抄网,俗称小抄子,为大型渔具的辅助渔具。掩网,又称撒网。用于池塘、湖边或深水捕捞。全县约有1300余条。刺网,有单层刺和三层刺,俗称丝网,网高较矮的为浮刺网,全县约3000条;餐网约2000条。适宜于各型水域作业。敷网,有长方形、方形或圆形,又称缯。本县有大形扳缯6个,小型船缯5000个。设置在河中,待鱼自动游入或用诱饵诱入网具中,即迅速将网具扬出水面,将鱼兜捕之。曳网,又称拖网或大拉网。本县使用多为无囊拖网。渔民把网的一头置于岸上,一头向河湖包围后又回到岸上形成半圆。然后在岸上起网的称拉网。本县有35条,均在淮河中作业。依靠船的动力,在船上起捕的称抄网。本县有20帮,亦在淮河中作业。麻布网亦属曳网,过去用于捕捞银鱼。以网眼过密,禁止使用。定置网,有迷魂阵和张网等。迷魂阵又称网箔、大簖,是一种大型定置渔具。网箔的结构分墙网、身网、囊网三部分,由绳索及属具装配而成。在沱湖、香涧湖广泛用于捕蟹。全县有竹大簖200个,竹小簖2000个,塑料网箔2000个。张网,多用于水库、闸门张捕。将网套固定在鱼的通道或闸门口外,依靠水的冲力将鱼卷入网内。本县约有150条。1985年樵子涧渔场委托上海水产学院设计制造一具张网。结构有箱网、八字网、翼网组成,配合拦网、赶网共同作业。方法,将张网敷设于预定的水域中,切断鱼的通道,利用赶网驱集鱼群于箱网部捕获之。一网曾捕鱼1万多公斤。
钓渔具由于钓具的结构不同,可分为一绳钓和延绳钓两类。一绳钓又有竿钓和地钩之分。竿钓为钓鱼爱好者钓鱼用;地钩为一古老渔法,将一绳钓用小桩固定于岸边作业。全县约有钩2.5万把。延绳钓分有饵和空钩两种,是由一条粗干绳和一系统支线组成。空钩延绳钓又称挂钩,全县约150万把。有饵延绳钓又称线钩,约5万把。分布在各类水域作业。
杂渔具有叉、罩、虾笼等,是一种比较古老落后的小渔具。一般大型渔具不便作业的水域,使用此类渔具作为补充。本县有鱼叉1200把,大筋200帮,小筋600帮,虾笼10万只,小罩2500把。
特种渔具是处于试验阶段和机械化程度较高的渔具。樵子涧渔场1983年曾使用过电捕船,以清除害鱼和捕捞深水层鱼类,一天捕获1000余公斤。但对资源破坏严重,尚须改进。目前是禁用渔具。
捕捞量民国8年(1919年),本县仅淮河即捕捞鱼虾蟹鳖165吨。建国后,捕捞量增长较快,1949年即捕捞鱼虾1150吨。其后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1950-1964年为发展阶段,鱼获量丰富。1950年捕捞1950吨,1955年达2415吨,创历史较好水平。平均每年捕捞1732.3吨。这一阶段水上乡的渔业组织发挥了作用,而各地的收购,加工和外调及时,也为捕捞创造了条件。1965-1974年为停滞阶段,捕捞量严重下降,最低的1965年仅捕捞150吨,1966年825吨,年平均捕捞量829.5吨,比上一阶段下降52.1%。这一阶段正处于“文化大革命”期间,渔业组织涣散,生产受到严重影响。1975-1985年为回升阶段,并有新的发展。特别是1978年以后,水上乡渔业大队实行承包责任制,加之人工养殖的发展,捕捞重点由外河转入内湖。捕捞量增长较快,1979年已恢复到1800吨,1980年2085吨,1985年达2750吨。超过1955年水平。年平均捕捞量达1939.5吨,比第一阶段增长12%。
五河县水产品产量表
单位:吨

淮河为常年捕捞,50年代五河境内有抄网船16-20帮,每帮年产鱼量在50-150吨,年总产量在1500吨左右,占全县捕捞量的80%以上。60年代抄网船增至24-28帮,每帮年产鱼量在35-60吨,年总捕捞量接近1000吨。比50年代下降50%。70年代抄网船增至54-60帮,每帮年捕捞量5吨以上不足10吨。年总产量在35-50吨。不及50年代一帮船的产量。抄网船越来越多,网眼越来越小,但产量却越来越低。说明淮河的鱼类资源,已逐渐枯竭,值得重视。天井湖的银鱼为本县的名产。1954年在陈斜口直下的天井湖面,银鱼成群聚居。几只渔船一网曾捕获500公斤,平均网产在50公斤以上。但以后由于内外河分流,天井湖失去了淮河通道,银鱼无法回游索饵;加之湖水越来越浅,杂草丛生,银鱼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银鱼资源也逐渐枯竭。进入70年代,天井湖已捕捞不到银鱼了。
收购1950年4月,皖北水产运销公司在五河设置水产收购站,隶属于蚌埠分公司。并在大柳巷和五河城关设立收购点,以收购附近地区的鲜鱼、鲜虾和干鱼等,进行加工外调。1960年县水产公司建立后,又先后在元集、后嘴、荣渡、新集、北店、七里庙和县外的九湾、新马桥、大柳巷等处设站收购。各收购站都位于河湖岸边渔民群居的地方。每逢捕捞旺季,不仅站内收购,而且还带船随生产船队下水,边捕边收。每年的收购量在1500吨左右。1958年大柳巷收购站,渔民送鱼的排成长队,不仅鱼多而且个大,多就地加工外调或出口。是仅次于五河的大收购站。1971年大柳巷收购站划归嘉山县后,本县收购量明显下降,特别是银鱼,收购量更少了。1976年以后,水产品收购中以螃蟹为主,在市场上声誉大大超过银鱼。本县历年社会鱼产量平均1500吨左右,收购量平均248吨,出口量102吨,每年平均调入量40吨。产量为收购量的6倍,收购量为调入量的6.2倍。
五河县水产品收购表
单位:吨

1985年全县收购站有五河、后嘴、七里庙、元集、荣渡等5处。由于鱼类资源的枯竭,收购的鱼类多达不到优质规格的标准。加之,有些渔民完成承包任务后,自由出售鲜鱼,因此收购只是鱼获量的小部分。
四、渔政
管理体制本县河湖池塘鱼类均为自然增殖、自由捕捞,经鱼行出售。建国初期,根据渔船渔具,习惯作业,划分捕捞水域,但对水面仍无管理。1958年,朱顶公社首先在樵子涧水库建场养鱼,由公社管理。沱湖开发养殖后,由水上乡进行管理。农村池塘内生产大队集体养鱼或几个生产队联合养鱼的,则由队里派人看管。其他水面仍为自由捕捞,自由出售。1960年县水产公司成立后,在沿淮、沿浍设立收购点,专业渔民的鱼获,均到指定点或就近收购点出售。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取销集市贸易,但尚无统一管理政策。随着大水面养殖的发展,渔事纠纷越来越多。1974年前,此类纠纷均由沿河、沿湖的区社行政处理。1974年后,为加强行政管理,县水产局设立渔政股,开展渔政、渔业法的宣传教育。1980年为解决沱湖问题,成立了沱湖管理委员会,由一名副县长兼主任,来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同时,樵子涧渔场也成立水库渔政管理委员会。广大农村随着小水面承包,时常发生专业户,承包户养鱼被偷、被抢事件。因此,1984年开始建立法管,成立沱湖公安派出所。
颁发渔业许可证1980年根据《五河县渔业许可证发放实施办法》对核准渔民颁发“渔业许可证”,以控制沿湖居民对水产资源的破坏和捕捞的混乱现象。1985年,开始实行凡从事水产养殖、捕捞的专业渔民、副业渔民,均要办理“渔业许可证”的制度。是年,办证渔民达1587户。
限制淘汰有害渔具渔法1980年开始对水产资源增殖破坏严重的渔具、渔法,进行限制并要求逐步淘汰。1984年,对沱湖、香涧湖、天井湖、淮河、樵子涧五大水域的主要捕捞工具,进行一次调查。确定取缔和淘汰下列渔具、渔法:电捕船、麻布网、渔鹰、叉生、罩生、滚沟、地网、大筝、簖箔(捕蟹除外)等约12000多件。以利于鱼类繁殖。
保护水产资源实行禁鱼区、禁鱼期制度。1980年规定:每年清明节至8月底这段时间,严禁任何渔具进入樵子涧、沱湖捕捞。1983年又进一步规定:凡属国营养殖的大型河、湖水面(沱湖,香涧湖、天井湖、樵子涧),每年4-8月为禁捕期,一切渔具均不准下水作业。同时还制定了起捕标准和限制网目尺寸。青、草鱼在0.75公斤以上,鲢、鳙、鲤在0.5公斤以上,鲂、鲫、鳊在150克以上,蟹在100克以上,不足标准者一律禁捕。网目,青、草、鲢、鳙等网目限8厘米以上,银鱼网目限3毫米以上。毛鱼网目限6.6毫米以上,刀鱼网目限3.5毫米以上。为防止水域污染,县人民政府还规定,任何单位,不准向养殖水域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同时还规定了保鱼水位线。本县三大湖泊的水位线,规定为海拔13-13.5米,樵子涧水库为15-15.5米。池塘保鱼水深为1.5米。
维护渔业生产秩序1984年县人民政府颁布了《发展渔业生产加强渔政管理》的布告,严禁电网捕鱼,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1985年县人民政府又下发了《关于严禁电力捕鱼和药鱼的通知》。但取缔电力捕鱼阻力很大。水产局鱼政股4位同志在沱湖检查制止电网捕鱼时,遭到泗县樊集村10条电网船30多人围攻、殴打,使2人致伤住院。后在公安司法部门配合下,对以电网捕鱼违法者进行打击。收审2人,拘留12人,判刑2人。维护了渔业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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