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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4年(1925年)秋,中共党员苏美一受中共全国铁路总工会党团的派遣,由山东济南来到蚌埠铁路工会,以工会秘书身份从事建党工作,并于民国15年1月成立蚌埠地区最早的党组织——中共蚌埠特别支部。
民国16年4月,蒋介石背叛革命,破坏国共合作,制造白色恐怖。7月,蚌埠党组织为保存革命力量,多数党员转入外地,少数党员坚持当地,暂时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不久,中共安徽省临委派李启耕(李宜春)为皖北特派员,兼蚌埠党组织负责人。民国17年,中共江苏省委派朱务平来蚌,加强地方党的领导。至民国19年10月,蚌埠党组织隶属中共长淮特别委员会。
民国20年2月,在中共长淮特委下,设蚌埠工作委员会。民国21年秋,中共长淮特委军委书记刘平叛变,致使长淮特委书记朱务平等一批中共党员被捕牺牲,长淮特委、蚌埠工委均遭彻底破坏。后上级党组织曾两次派人恢复,均未成功。嗣后,仅有少量共产党员坚持在蚌埠开展秘密活动。
民国30年夏,共产党员高揖三受组织派遣,回到家乡淮河北岸小蚌埠,以小学教员身份为掩护,开展党的秘密工作。至11月,建立中共小蚌埠党支部。
民国32年6月,中共华中局派党员王津(王舜卿)、康善贤(康瑜、李敏再)二人开辟西安交通线,来蚌开展党的工作。康善贤立足留芳照相馆,在市内从事秘密活动。同年12月,中共淮南区党委路西地委城工部派党员余本生(汪寿山)、谢华(谢淑华、谢金华),由离蚌15公里的官沟转移到长淮卫,后又进入市区活动。民国33年10月,中共淮北苏皖边区委员会为加强城市工作,决定成立蚌埠工作委员会,对外称淮河办事处,书记徐崇富(徐宗富、徐宗田)。同年底和翌年5月,中共蚌埠工委(淮办)分别派党员朱百里(朱介寄)、李振友(阚文亮)来蚌,李主要从事工人运动。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34年夏秋间,中共淮南区党委路西地委城工部和中共定凤怀县委派党员林坚来蚌组建蚌埠区工委。民国35年3月,中共蚌埠工委(淮办)派党员韩光辉(薛德昌)在市民和人力车工人中开展秘密工作。6月,淮南区党委撤退后,属定凤怀县委组建的蚌埠区工委被破坏,成员大部分被逮捕。民国36年夏,原中共淮北苏皖边区委员会领导的蚌埠工委(已改属华中七地委)书记张漫萍被逮捕,工委也被破坏,由李振友组建工委,继续开展党的工作。
民国36年秋,为配合解放战争,中共豫皖苏区党委三地委城工部派城工干部李自谴进入蚌埠。同时,在蚌组建由该地委领导的中共蚌埠工作委员会,对外称东南办事处。至蚌埠解放时,市内共有1个总支,26个基层支部,420名党员。
民国38年蚌埠解放前夕,1月15日在宿县组建中共蚌埠市委员会。1月20日,市委迁入市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共蚌埠市委受到冲击,组织瘫痪,至1969年2月,改设成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代行市委职能。1970年12月,重新恢复中共蚌埠市委,一直延续至今。
一、支部、工作委员会
中共蚌埠特别支部民国15年(1926年)1月成立,书记苏美一,属中共江浙区委南京地委领导。6月,特支改属上海区委领导。7月,特支改称中共蚌埠独立支部。民国16年6月,因上海区委撤销,改属中共安徽省委临时委员会领导。同年8月,中共安徽省临委派李启耕为皖北特派员,兼中共蚌埠党组织负责人,仍称特别支部。11月,特支划归中共江苏省委领导。民国17年8月,中共江苏省委派朱务平来蚌加强特支的领导,朱务平任书记,有党员10名。10月,特支属中共江苏省委所属的徐海蚌特委领导。民国19年10月特支属中共长淮特委领导。
中共小蚌埠支部民国30年夏,原在中共淮上行署怀远县五区工作的共产党员高揖三,受组织派遣,回到家乡淮河北岸小蚌埠开展党的工作。11月,该支部建立,隶属于新四军泗五灵凤敌工站领导,书记高揖三。民国33年10月,支部属中共蚌埠工作委员会(淮河办事处)领导。
中共蚌埠工作委员会民国20年2月成立,书记许立民,隶属中共长淮特委,有8个支部,60名党员。民国21年8月,与中共长淮特委一起遭到破坏。
中共蚌埠工委(淮办)民国33年10月,成立中共蚌埠工作委员会(驻泗五灵凤县小圩乡、大徐庄一带),对外称淮河办事处,隶属于中共淮北苏皖边区党委城市工作委员会,书记徐崇富。民国34年9月,工委内设组织科、联络科、宣传调查科、秘书科、社会科,辖机关支部、武工队,领导小蚌埠支部、李振友支部。10月,中共淮北区党委撤销,工委改属中共华中七地委城工部领导。民国35年新建的朱百里党支部(首任书记洪遐,朱百里接任书记)、康善贤党支部、韩光辉党支部,属其领导。同年8月,张毅接任工委书记(至9月),张漫萍任副书记,后张漫萍接任书记。民国36年夏,工委书记张漫萍被捕杀,工委遭破坏,所属各支部仍存在。其中,李振友支部改成工委,李任书记。民国38年1月20日,工委工作为中共蚌埠市委取代。
中共蚌埠区工委民国34年夏秋间成立,属中共淮南区定凤怀县委和路西地委双重领导,书记余本生,组织委员李寿昌,宣传委员林坚,辖圩李家(李楼)党支部(书记李国云),有党员15人。民国35年6月,淮南区党委撤退后,工委成员大部分被捕,工委遭破坏。
中共蚌埠工委(东南办)民国36年10月,成立中共蚌埠工作委员会(驻宿怀县仁和集、包集一带),对外称东南办事处,隶属中共豫皖苏区党委三地委领导,书记崔剑晓,主任臧德馨。工委内设组织科、联络科,领导康善贤党支部。民国37年6月,新成立的李自谴党支部受其领导;8月,康善贤支部改为总支(含原小蚌埠支部)。民国38年初,工委辖党总支1个,书记康善贤,领导烟厂支部、船民支部、搬运支部,联系小蚌埠支部;中心党支部1个,书记李自谴。合计党员200多名。1月20日,中共蚌埠市委取代了该工委工作。
二、中共蚌埠市委员会
民国38年(1949年)1月15日,中共蚌埠市委员会在宿县东北龙王庙组建。1月20日蚌埠解放,市委进入市区,宣布正式成立中共蚌埠市委员会,属中共江淮区委员会领导。4月,改属中共皖北区党委领导。市委初设于二马路原国民党市党部,后移入国富街。
1952年1月,皖北、皖南区合并,成立中共安徽省委,中共蚌埠市委属安徽省委领导。1958年11月,产生市委第一届委员会,由27名委员组成。同月,省委决定蚌埠市委与蚌埠地方委员会(简称地委)合署办公(翌年10月分开),市委受省委和地委双重领导。1960年,市委办公地点迁于中荣街,后市委大院大门开设在胜利路。1961年3月蚌埠专区撤销,市委仍属中共安徽省委领导。1965年6月,市委产生第二届委员会,由23名委员组成。
1966年下半年因“文化大革命”,市委受到冲击,工作不能正常进行。1969年2月,成立中共蚌埠市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代行市委职能。1970年12月,中共蚌埠市委恢复,产生第三届委员会,38名委员组成。1980年12月、1985年12月,又分别产生第四届、第五届委员会,各由35名、39名委员组成。
(一)市委负责人更迭
1949年至1985年,中共蚌埠市委先后有14人任书记(代理书记、第一书记、核心领导小组组长),36人任副书记(第二书记、书记、第一副书记、第二副书记、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
历任中共蚌埠市委主要领导人

(二)机构
内设机构:
中共蚌埠市委建立后,根据各时期工作需要,在内部设立若干机构,其中有长期性的,也有临时性的,临时性机构一般在工作完成后即撤销。
民国38年(1949年)1月,市委设组织部、宣传部。嗣后,2月设支前委员会(至5月),3月分别组建职工运动、青年运动、妇女运动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另设立敌产清理委员会;6月成立秘书处(后改称市委办公室),7月设锄奸保卫委员会。建国后1950年,市委分别设纪律检查委员会、整编清资委员会、防奸保密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及失业工人处理委员会。
1951年4月,市委设统战部。之后,分别设土地改革委员会、节约检查委员会。1952年,曾设私营工厂民主改革委员会。1953年10月,成立工业部。1956年1月,工业部改为工交部,增设文教部,并成立对私改造领导小组。同年7月,成立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1957年6月,设整风办公室;至11月,成立扫盲领导小组。
1958年,在国民经济“大跃进”中,市委先后设工业生产办公室和冶金工业指挥部。同年设市委讲师团。嗣后,1959年4月成立市委党校,8月成立对台工作组。1960年因处于经济困难时期,市委分别成立节约粮食领导小组、支援农业建设领导小组、精简机构和安排劳动力小组等。同年,还设立投资包干委员会、“三反”整风办公室、城市人民公社工作领导小组。1961年,又分别设市委调研室、物资清查办公室、节约煤炭领导小组、抗旱指挥部、矿山建设领导小组、压缩城市劳动力领导小组、粮食供应领导小组、农村工作部及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
1963年,市委分别成立肃反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增产节约和新“五反”运动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至1965年,成立“四清”领导小组。1966年10月,成立毛主席著作印刷发行领导小组。之后因“文化大革命”,市委各机构不能正常开展工作。
1970年12月市委恢复后,成立“四反”办公室、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办公室。嗣后,于1971年成立定案审查办公室,1972年设清理积案工作领导小组,1973年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1974年设改造“右派”工作领导小组,另设“批林批孔”领导小组。1975年,设基本路线教育办公室。
粉碎“四人帮”后,市委于1976年12月设改“右”领导小组,1977年成立揭批“四人帮”办公室,1978年设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委于1979年分别设农业领导小组、落实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城市治安领导小组。继后,1980年设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1981年分别设老干部工作委员会、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党史资料征集小组,1982年成立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1983年分别设“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纠正分房建房不正之风领导小组,1984年分别成立核查“三种人”小组、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小组、落实统战政策领导小组,1985年分别成立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创建文明市指挥部等。
1985年,中共蚌埠市委有如下常设工作机构:
市委办公室1950年10月在原秘书处基础上成立,于1958年11月与蚌埠地委办公室合署办公,1959年10月又分设。“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办公室工作中断,至1973年3月恢复,与市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至1980年9月市人民政府成立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之分开。
市委组织部民国38年1月即设立。1958年11月,与蚌埠地委组织部合署办公,于1959年10月分设。1968年,组织部由市革命委员会政工组组织小组(干部小组、审干定案小组)取代,至1976年9月,恢复称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民国38年1月即设立。1958年11月,与蚌埠地委宣传部合署办公,于1959年10月分设。1968年,宣传部由市革委会政工组宣传小组取代,至1976年9月,恢复称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1951年4月设立,1959年至1961年与蚌埠地委统战部合署办公。1968年,统战部由市革委会政工组群工小组取代,1973年7月改称统战小组,至1976年9月,恢复称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员会前身为1950年1月市委所组建的保卫委员会,1953年6月改为政法分党组。1955年4月成立市委政法工作部,1957年撤销,1958年7月又恢复,1963年6月改设成市委政法领导小组。1968年5月,在市革委会内成立人民保卫组,至1979年3月,恢复为市委政法小组。1982年4月,改称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委政策研究室前身为1950年市委办公室的调研组,1953年撤销。1961年4月,恢复成立市委调研室,1962年初再次撤销。1976年9月,在市委办公室内设立调研科,至1981年5月分出,成立市委政策研究室。
市委保密委员会前身为1950年11月成立的市防奸保密委员会,1951年1月改称市委保密委员会。1958年11月,该委员会与蚌埠地委保密委员会合署办公,于1959年10月分设。“文化大革命”中,委员会停止工作,1978年9月恢复,仍称市委保密委员会。
市委老干部局前身为1978年10月市委组织部所设老干部科,于1981年2月改设成市委老干部工作委员会,1983年7月改设成市委老干部局。
市委信访办公室1952年2月建立,属市委办公室内设,1954年撤销。1957年,仍恢复为市委办公室内设的信访办公室,至1959年,与蚌埠地委信访办公室合署办公。1961年,成立市委、市人民委员会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为独立机构。1968年5月,该办公室改为市革委会办事组信访小组,1976年9月再改为市委办公室信访科。1981年5月,恢复称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属市委办公室内设机构,于1984年5月明确为独立机构。
市直机关党委前身为民国38年1月成立的中共蚌埠市委机关总支,同年9月改为市直机关党委。“文化大革命”时期,机构由市革委会办事组直属政工小组取代,至1976年9月,恢复称市直机关党委。
市委党校1959年4月成立,定编10人,并由市委各部和总工会、共青团负责人组成校务委员会。1969年7月,市革委会成立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到9月,党校撤销。1973年12月,市委党校恢复。1978年7月,当时的“五·七”干校合并到市委党校。
市委讲师团1958年10月建立,由市委宣传部代管,“文化大革命”中停止工作。1980年,讲师团恢复。
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1981年12月16日成立。
市委对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前身为1959年8月成立的对台工作组,1977年2月称对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市委宣传部内设科室。1980年11月,办公室改为独立机构。
纪律检查机构:
1950年4月,在中共蚌埠市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上选举产生中共蚌埠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3年4月,市委纪委与市政府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至1954年4月,成立常务委员会。1955年6月,在市第八次党员代表会议上选举成立中共蚌埠市委监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监委工作中断,1968年由市革委会政工组纪检小组取代。1973年3月,成立市委纪律检查组,1976年9月改属市委组织部,为纪律检查科。1979年10月,经市委第三届第十七次全体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共蚌埠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12月,在中共蚌埠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上进行改选,书记崔清吉,副书记吕殿甫、程广明、焦奎芳。1983年8月,中共蚌埠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蚌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985年,该委员会书记叶鑫邦,副书记丁家礼。
直属和基层机构:
民国38年初中共蚌埠市委成立后,按照党员分布状况,成立国庆、东安、中山、西市、小蚌埠、水上6个区委,直属机关、总工会2个直属总支,市政府、公安局、工商局、铁路4个分总支。至4月,有基层党支部58个。建国后1949年10月,成立产业、人力运输业、手工业、盐管局4个党委,改机关、公安总支为党委,加上水上、小蚌埠区党委,全市共8个党委,5个总支,6个分总支,85个党支部。
1953年,全市设有8个党委,5个分党委,5个总支,116个党支部(包括划归蚌埠市委领导的华东荣校党委和其下属的5个分党委,30个支部)。之后,机构设置不断调整,至1965年,有42个党委,33个总支,595个党支部。1976年,全市有73个党委,68个总支,1125个党支部。
1984年2月,市直单位按党群、宣传、办公室、政法、经委、财贸、计委、城建、科委、农委等口成立10个分党委,属市直机关党委领导。是年,全市有110个党委,10个分党委,59个党组,80个总支,1634个党支部。1985年,市委辖东、中、西、郊直属区委4个,直属机关党委1个(下辖10个分党委),重工局、一轻局、二轻局、城建局、交通局、航运局、商业局、供销社、粮食局、物资局、民政局、卫生局、教育局、文化局、房产管理处及纺织、电子、化工、医药、建材工业公司党委计20个,治淮委员会党委1个,另有党组60个。包括企事业等单位党委,全市共有党委88个,党总支121个,党支部1881个。
蚌埠市1985年党的基层组织行业分布情况表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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