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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粮油
粮油商业是蚌埠传统行业之一。清宣统元年(1909年)淮河铁桥兴建时,云集的两万多民工求粮于市,初期的粮食集市开始形成,日成交量约在2万~3万公斤。民国元年(1912年),当地住户施敬文开设玉兴号粮行,是粮行业的首户;杨淦臣开设复兴永油行,是油行业的首户。民国2年后,皖北、豫东各地商贾纷至沓来,贩盐卖粮,到民国4年,蚌埠已成为皖北粮油囤积地,粮包叠叠,积如山丘。午季小麦、豌豆,秋季黄豆、大米、杂粮,不断运进输出,日成交量约在10万~15万公斤。民国15年,市面上油行已有20多家,每家存油百余石或数百石,油篓常在上千只左右。每次火车出境食油30~40吨,北运天津,南达上海。
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信丰、宝兴面粉厂建成投产,对小麦需求量增多。到民国21年,全埠全年成交粮食4亿多公斤,其中黄豆占一半。民国23年,粮油业发展到鼎盛时期,有粮油行坊200多户,从业者3000余人,其中经纪人达1000余人。民国22年后,皖北、豫东粮食连年丰收,各地出售的粮食从72道支流汇于淮河,再云集蚌埠。沿淮河大铁桥至宋家滩间,常常停泊粮船上千只,平均日成交量达100多万公斤,使粮业成为商业的支柱行业。但民国24年后,因蚌埠粮业苛杂费用名目繁多,行大欺客陋习日甚,又加翌年田家庵有了淮南铁路之便,淮河上游、涡河沿岸的一部分粮商改向田家庵、正阳关购粮,蚌埠粮油购销量相对减少,到民国26年抗战前夕,日成交量约75万公斤左右。
沦陷初,日伪对粮食采取封锁禁运政策,市面上粮食交易基本为日商三井、三菱洋行所控制,原有粮行多关闭。后随着日军对华战争的全面展开,汪伪政权到处筹集军粮,相应放松了对蚌埠来粮的控制,粮商的经营活动逐步恢复。但此时,蚌埠周围有敌占区,有国统区,也有解放区,各地粮食差价甚大,不少人从事粮食投机交易,构成这一时期粮油经营的主要特征。民国30年至抗日战争胜利前,蚌埠粮食日成交量约50万公斤。
抗战胜利后,蚌埠粮油行业经营恢复到战前水平。但不久因国民党反动派挑起全面内战,粮食市场动荡不宁。尤其在民国37年,内战加剧,交通中断,货币贬值,物价飞涨,资本雄厚者多热衷于囤积粮食,等粮价暴涨后再抛出,而一部分中小粮商则被挤垮。
蚌埠解放初期,一些不法商人仍囤积居奇、扰乱市场,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为支援人民解放战争,确保粮食的军需民用,贯彻“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的方针。一方面不惜亏本收购粮食,另一方面加强市场管理,保证了每天25万公斤军粮的拨付和10万公斤市民口粮的供应。
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粮油仍实行自由交易。1950年,皖北地区遭受特大水灾,粮油资源匮乏,供求矛盾十分突出。是年,市场粮食成交8069万公斤,比1949年减少29.36%。1951年起,在农业生产灾后恢复的基础上,积极扩大粮食交易,增加了粮源。同时,增大国营企业购销比重。1952年,全部市场成交量11300万公斤,其中,国营销售比重为51.29%;1953年上半年,国营销售比重提高到82.5%。
1953年11月起,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市关闭了粮食自由市场,由国营粮食公司独家经营。粮食公司执行国家统购统销政策和“四统一”(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统一调拨、统一库存)的粮食管理制度,取消了粮食的季节差价和地区差价,并负责在当地农村征购粮食和向城乡居民供应粮食。对市郊农民产粮,在留够其口粮后再行征购。是年,市郊粮食征购330万公斤,其中小麦、大豆占85.3%。因本地产粮不足供应城乡居民,通过申请调拨,全年城市及郊区销售供应粮食8429万公斤,其中,小麦占33.1%,稻谷占55.3%。随后几年,市郊粮食征购数随农业收成好坏变化,很不稳定,1955年高达777万公斤,1956年只有44万公斤,1957年回升到324万公斤;城郊粮食销售数则相对稳定。
1958年实行国民经济“大跃进”,因浮夸风盛行,郊区社队多虚报产量,粮食征购任务随之加码,以至购了过头粮,农民留粮相对不足。是年,征购粮食562万公斤,比1957年增加近一倍,占当年实际总产2786万公斤的20.2%。1959年又征到863万公斤,占郊区粮食产量的41.2%。因超量征购,尽管当年向农民回销184万公斤粮食,农村人均粮食占有量仍仅有143公斤,是解放以来留粮水平最低的一年。超量征购情况持续到1960年。从1961年起征购数减少,至1963年的3年中,年征购数分别为243万、193万、192万公斤。“大跃进”中,一度实行所谓“吃饭不要钱”,粮食浪费严重。1958年、1959年,分别销售供应粮食1.04亿公斤和9141万公斤。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定量水平全面压缩,供应品种因粮源少而时常变更。1960年2月至1961年10月,销售品种和比例变更35次,主粮供应几乎全为杂粮所替代。1961年、1962年,粮食供应分别减少到6737万公斤和6623万公斤。为解决居民口粮供应问题,采取了“瓜菜代”和食用代食品等措施。
1963年起,为使市郊农民得以休养生息,粮食部门调低粮食征购基数,并先后4次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以促使粮食生产回升。在粮食征购基数偏低的情况下,为扩大粮源,鼓励农民交售余粮。1965年起,对超额完成交售任务的给予加价奖励。另外,重新开放粮油集市贸易,扩大议购议销,终于使粮食供需矛盾趋于缓和。1965年,市郊粮食征购273万公斤。“文化大革命”中,也一直执行国家稳定粮食购销的政策,整个市场起伏不大。1978年,市郊粮食征购上升到585万公斤,城乡粮食销售供应因人口增加达1.2亿公斤。
1979年后,粮油购销通过改革逐步搞活。除收购当地粮油外,也可以从外地议价购进;除满足本地供应外,也可以向外地销售。尤其市郊农村通过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交售的商品粮油大幅度增长。1985年,在市郊收购粮食4073万公斤,为1953年的12.3倍;本地城乡粮食销售供应1.52亿公斤,为1953年的1.8倍。同年,包括向外地出售的粮油,粮食部门共销售商品粮1.88亿公斤,销售商业油1111.6万公斤。
1953年至1985年,粮食部门每年都根据粮食品种余缺情况调进调出,油料油脂自1961年起也有调出调进业务。33年间,粮食累计调进72亿公斤,多为两淮地区的小麦和皖北地区的稻谷、大米等。其中,调进最少年份1962年为1431万公斤,调进最多年份1983年为3.67亿公斤。另外,1967年、1974年、1977年、1980年、1981年还分别进口一部分粮食,合计2347万公斤。粮食累计调出36.8亿公斤,主要为小麦、面粉、大豆、杂粮和芋干。其中,调出最少年份1962年为251.5万公斤,最多年份1953年为1.88亿公斤。自1958年有粮食出口,至1985年,累计出口1.15亿公斤。25年间,油脂累计调进8455.5万公斤,调进最少年份1962年为35.25万公斤,最多年份1983年为1469万公斤;油料累计调进12370万公斤,调进最少年份1961年为4.3万公斤,最多年份1983年为1793万公斤。油脂累计调出4327.5万公斤,调出最少年份1969年为0.72万公斤,最多年份1982年为850万公斤;油料累计调出1529.5万公斤,除1963年、1965年、1970年没有调出外,最少年份1962年仅为50公斤,最多年份1979年为185.6万公斤。
粮油经营商户网点:
民国元年(1912年),在施家洼开设磨坊的施敬文改营米业,为蚌埠最早粮行。民国4年,市面上有较大粮行10家,其中在老大街的有钱元和、刘协盛、王隆盛、董宝兴、胡隆泰、义兴公、祥盛隆、义恒泰商号,在长淮卫街的有赵公和、鼎兴隆商号。另外,经营杂粮的有6家,开设米坊的11家,多集中在米坊街。民国17年,粮行增至80余家(其中粮行兼营运输25家),粮坊、米坊达50余家。民国23年,以经一路一带为主,粮行发展到120家。民国35年,在册私营粮商272户,除米坊街100多家外,余分布在经三路、二马路、大马路、经一路一带。
经营油业的,民国4年仅4~5家,民国15年20余家,民国26年增至35家。其中,主要的油行字号有大丰、同太、汇泰、裕盛和、祥泰、钜泰、公和、裕隆、祥和、元泰、义源、同泰昌、天泰、复昌、宏泰、义成、王兴盛、恒泰昌、兴隆、福昌、恒泰、钜成、新和、瑞年、金源昌、义和成等。解放初,大部分私营粮油行继续经营。民国38年4月,国营皖北贸易总公司成立后,开始粮油经营。建国后,1950年皖北贸总撤销,10月设立中国粮食公司皖北分公司(1951年设为蚌埠支公司),下设东、中、西3个营业所。1953年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在中国粮食公司蚌埠支公司领导下,原私营粮油行坊改组成42个粮油代销店,加上国营营业所,市区网点达71个,平均每个点供应2300多人。同时,铁路部门有3个销售门市部,供销社系统有23个农村粮食销售点。1955年4月,粮食代销店撤、合、并、转,铁路、供销系统的销售点均移交给粮食部门。1956年1月,私营代销点220名代销人员转为国家粮食企业职工。同年起,国营粮店网点不断调整增加,到1985年底,城区粮店有40个,其中东区15个,分设在凤阳东路、交通路、老电厂、五中、治淮路、延安路、自建村、宏业村、马村、王台孜、烟墩孜、龙湖、东车站、龙子河、船厂等处;中区10个,分设在国货路、光荣街、营市街、工农路、胜利中路、南山路、太平街、青年街、华盛街、中荣街等处;西区15个,分设在朝阳路、胜利西路、前进路、红旗一路、南岗、钓鱼台、南营房、涂山路、纬四路、大庆路、长征路、南空压机厂、纺织厂、张公山村、花园新村等处。在郊区设有粮油管理站,辖小蚌埠、高庵、长淮、秦集、淮光、西郊、李楼、吴小街8个分站,其中,有4个分站向非农业人口(含菜农)供应口粮,有4个专事粮食收购。
二、盐业蚌埠盐业历史悠久。按清代盐法规定,两淮一带只准行销两淮区产盐,如运销长芦等地产盐,则视为私盐。道光、咸丰年间(1821~1861年),官府严禁私盐,但因长芦盐质优价廉于两淮盐,私运者云起。蚌埠地处淮河之滨,又是跨凤阳、怀远、灵璧三县的三不管地带,不少盐商为避官府稽查,多来蚌经销,蚌埠遂成为私盐集散地。民国3年(1914年)在蚌督皖的倪嗣冲,设皖北盐务局和阜安盐栈,并规定皖北盐商必须携货来蚌纳税、定价,由阜安盐栈转运,使蚌埠由私盐集散地变成为官盐集散地。行销豫皖的淮盐,原在江苏省西坝集中,经淮河分运各岸,是年后大都改由陇海、津浦铁路运输,蚌埠成为淮盐、海州盐销售之总汇。车装食盐运到后,经水路,上游转运至怀远、寿县、阜阳、太和、颍上、六安,下游转运至五河、临淮关,再分运到凤阳、泗县、滁县、天长、来安县等处。至民国16年前后,盐税偏重,又加大户垄断,销量不大。民国18年盐税减轻,允许商运商销,贩运者云起,当年运数达5万吨。是年,有盐号30多家,盐粮行80多家。这时盐的购销量,占各类商品购销量的首位,淮河蚌埠段运盐船只帆樯林立,绵延数华里,甚为壮观。各家盐粮行都派船划子活动于各地来船之间,争做生意,形成水上市场。
民国18年,蚌埠市场食盐购进量过大,供过于求,以致年底积压2.5万吨,翌年多跌价抛售。民国20年,皖北又遭严重水灾,一批盐行再度跌价抛售,专事盐运的商户亦多倒闭,到翌年仅余10余家。这种盐业疲软状况延续多年后方有好转,至民国26年,又有盐行89家,盐店盐摊600多个,食盐年销售近5万吨,销售额1000余万元法币。
沦陷后,盐商巨贾大都外逃,盐业运销为日本三井等洋行垄断。当局将600多个零售盐店合并为62家,设食盐公卖处6所,居民食盐实行配给制。对进出食盐,日伪密设关卡,严禁外运,致使淮北、皖西、豫东一带出现盐荒,盐价高昂,流传所谓“斤盐斤酒”之说。
抗日战争胜利后,蚌埠盐业复苏,有盐销商79家,盐运商162家,另尚有许多摊贩。盐商中较著名的有大陆、聚安、福泰、九达、福昌、信通、振新、新益、福成、同顺兴、大业、裕民等盐号。此期,除在水上(船上)交易外,还在老船塘一带和盐巷子形成陆地交易场所。所交易的盐以淮盐为主,鲁盐、长芦盐次之,除小部分市销外,绝大部分由淮、颍、涡、淝、淠等河及蚌宿、蚌阜、蚌合等公路,散销至皖北、豫东及鄂东北40余县广大农村,构成以蚌埠为中心的盐销网。民国35年至37年,销往外地的盐,平均每年5万吨左右。到解放前夕,仍有运商26家,销商56家,牙行157家。
解放初期,由市政府组织盐粮市场管理委员会,整顿盐粮市场,取消黑市交易,食盐批发、运销由在蚌的皖北运销管理局承担。建国不久,盐被列为国家统管物资,实行统一分配调拨,市面零售由国营、合作社网点和一部分私营店户承担。1950年3月,国营中国盐业公司皖北分公司成立,负责皖北地区的盐业运销。1952年,市盐业公司按照省公司下达的计划与规定的销区范围,组织盐的运销,销区缩小为本地和滁县、宿县、阜阳专区的部分县区。1953年,蚌埠设立盐业批发处,年购进、销售均1.83万吨(含涡阳、盱眙营业所)。此期,私营零售盐商一部分歇业、转业,到1955年,有盐店8家,摊贩167家。摊贩中主营盐的31家,兼营盐的136家。1956年,私营盐店组成合作商店,于1958年并入市杂货店,从此食盐零售业务陆续由杂货、百货、烟酒、蔬菜、酱园、干鲜等多种行业兼营。此期,食盐主要来自江苏、山东、河北、天津等省市产盐区。1961年4月至1963年4月,因国家食盐减产,市区居民食盐一度实行凭票定量供应,其余时间均敞开供应。
1965年,实行盐业“托拉斯”体制,蚌埠销区范围除本地外,扩大到怀远、凤阳、五河、嘉山、滁县、涡阳、蒙城、来安、全椒、天长等县及固镇、利辛、和县的部分地区,供应人口460万。是年,盐业经营机构购进2.96万吨,销售2.59万吨(含所辖涡阳、蒙城、炉桥、嘉山批发部),其中本地销售5881吨。60年代末,“托拉斯”解体,销区缩小为本地及怀远、五河沿淮区和嘉山县潘村区。
70年代,蚌埠销区盐购进平均每年2万吨左右,1970年最高达3.66万吨;1971年、1973年较少,分别为1.66万吨、1.43万吨。盐销售量,1970年至1974年多稳定在1万多吨,1975年至1979年稳定在2万多吨。在销售的盐中,食用盐约占50%~60%,工业盐约占40%,农牧渔业用盐甚微。进入80年代,除江苏、山东盐外,湖北、四川、新疆等地盐也进入蚌埠,年购进量在1.6万~2.8万吨之间,年销售量均在2万多吨。1985年购进2.83万吨,销售2.58万吨。销售范围包括蚌埠、怀远、五河、固镇及嘉山、蒙城的一部分地区,其中本地销售9921吨。在销售的盐中,1982年起因蚌埠工业用盐大户电化厂改由省直供,市盐业公司食用盐销售比例上升到80%左右,工业用盐降到20%左右。
市盐业公司位于朝阳路北段。该公司前身为1949年10月成立的华东盐务管理局蚌埠运销办事处,1950年3月改为中国盐业公司皖北分公司,5月改称中国盐业公司蚌埠分公司,1952年11月称市公司,不久又改为支公司。1953年4月,支公司改为中国盐业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蚌埠批发处,9月改为批发分处,1955年1月设为省盐务管理局市盐业公司。1958年4月公司撤销,业务主要由市食品公司承担。1963年2月,省盐务局市公司恢复,1965年1月改称中国盐业公司安徽省蚌埠批发站,1969年10月撤销。1981年1月,再次恢复为省盐业公司蚌埠市公司。至1985年,有职工44人,下辖固镇盐业公司。公司拥有固定资产37.5万元,自有流动资金33.6万元,年利润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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