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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的耕作农具主要是木犁、木耙、耩子、锄、锨等。建国后大力发展农业,重视农具的改革。1953年县政府建设科设专人负责推广新式农具,当年10月开始引进半机械化农具七步犁、双轮双铧犁、畜力园盘耙、马拉播种机、三齿耘锄等。1954年10月,省在我县孙疃建立国营拖拉机站,有匈牙利产链轨拖拉机2台。后拖拉机逐年增多,分为6个机耕队,在孙疃一带代耕。1955年7月,县在鲁甸建立马拉农具站,进行新式农具的示范、推广工作。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后期,七时步犁、双轮双铧犁已大量使用,县通用机械厂也能够生产十二行播种机、棉花点播机、追肥机、中耕机等。
1964年春,省农业厅拨款15万元,在平山公社赵楼大队建立电犁试验站,有职工10人、电犁12台、高压电路5公里、低压电路10公里。当年秋天投入生产,服务范围有城关、平山两公社5个大队,耕地面积1.5万亩,很受群众欢迎。“文化大革命”初期,电犁站遭到破坏,被迫停办。
1970年,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指示,农业机械化速度大大加快。国营拖拉机站发展到25个,拥有拖拉机71台,3214马力,机耕面积14.4万亩;公社、大队集体所有拖拉机30台,1520马力,机耕面积12.3万亩。70年代末,全县已拥有拖拉机1500余台,4万多马力。这一阶段为适应集体生产需要,以大、中型拖拉机为主。
1980年以后,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农民也开始自己购买小型拖拉机。1980年全县有拖拉机2271台,其中小型拖拉机就有1621台,大、中型拖拉机只有650台。1985年全县大、中型拖拉机减少到411台,小型拖拉机猛增到5407台。链轨拖拉机基本上被淘汰,中型拖拉机有适于长途运输的优点,故有一部分保留下来。小型拖拉机体积小,重量轻,操作技术易学又灵活方便,适用性强,综合利用率高,既能进行田间耕作,又可作为动力用来脱粒、排灌、运输、农产品加工,并且价格低廉,构造简单,一般农户都能买得起,用得好。大、中型拖拉机的配套机具有重型三铧犁、四铧犁、五铧犁、悬挂犁、圆盘耙、钉齿耙、20片重型缺口耙;小型拖拉机的配套机具有双轮双铧犁、耘锄及小型收割机、播种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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