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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面管理
1960年建市后,淮北市人民政府重视城市道路建设,陆续修筑了市区的主干道淮海路、古城路及其他一些道路。1972年,设立了淮海商场、菜市街、东岗楼3个交通岗亭。1987年4月,支队组建以后,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通行于市区道路的车辆、行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支队先后制定发布了《整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通告》、《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残疾人专用车辆通告》、《特种车辆管理规定》、《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等通告12件。同时,制定下发了交通管理方案160余件,上报下发8000余份。1988年以来,在市县、城区,濉溪路坚持常年做到渠化分流,城市道路和进出口主干道划分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相阳路、东山路、人民路、萧淮路高等级中段划分了小型机动车和大型机动车道;淮海路、古城路划分导向车道;市区施划交通标线60公里,设置隔离墩5公里,淮海路设置钢筋护栏6公里,保障了分道行驶。1988至1989年重点对545公里养护路段,清除违章堆积物等近1万吨,清除占道作业2600多处,拆除占道搭棚800多间(处)。交警支队还结合市政府的特殊任务,进行3至4次突击整顿活动,共纠正机动车违章10万余辆(次),纠正驾驶员和行人违章21万人(次)。“春运”期间,交警支队深入市公交公司、市县客运站等客运大户,帮助教育驾驶员,制定安全措施,组织“中巴”、“面的”出租车进行春运年审,对技术条件合格的客运车辆发放《春运证》2500~30000张。
二、车辆管理
50年代,市境车辆由蚌埠地区车辆监理所管理。60年代,由宿县地区车辆监理所管理。1971年,淮北市车辆监理所开始管理市辖区车辆。1973至1975年,车辆年检分相山、烈山、杜集3个片区,派监理技术人员组成的3个组轮换进行。1976至1981年,以孟山路为界划分两个片区,集中进行车辆年检。1982年12月,市公安局、交通局制定《关于交通安全管理分工的几项规定》,依据分工,车辆监理所对全市车辆进行全方位的管理。1985年9月,全市有各种机动车10700辆。1987年,机动车辆的监理工作由交通局车辆监理所移交给公安交警部门。4月,淮北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成立,主要负责全市车辆的检验、检审、发牌发证、转籍转户、更新报废及驾驶员的考核、发证、年审工作。10月,根据省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开始换发新式机动车号牌,代号为“安徽80”。1991年5月,正式启用了由淮北市矿务局出资兴建的市机动车检测站,改变了过去那种靠人工检验的方法,提高了检验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驾驶员管理
50年代,市境驾驶员由蚌埠地区车辆监理所管理。60年代,由宿县地区车辆管理所管理。1978年以后,驾驶员年审改为由地、市统一管理。1978至1981年,以孟山路为界分2个片区,对于有10名以上驾驶员的单位,由单位组织学习,监理技术员到单位审验、考试,合格者签证。1981年11月,省公安、交通厅联合颁发《安徽省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试行办法》,实行驾驶员“安全考核记录卡”,规定了交通违章记分标准。1982年12月,市公安局、交通局《关于交通安全管理分工的几项规定》中规定:驾驶员考核、发证以市车辆监理所为主,每年的驾驶员审验,由交通、公安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中公安部门仅派人参加)。1985年,实行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年审办法。1986年3月,对全市驾驶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编号、补齐健全驾驶员档案,签发实习证1360本,结合年审换发正式执照8513本,建立驾驶员分户簿294本。1988年8月,成立了淮北市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共为社会培养输送合格驾驶员近万人。1989年10月,根据省总队统一安排,换发新式机动车驾驶证,并同时将驾驶员档案资料输入计算机,统一进行微机管理。
四、安全宣传
50年代,路政监理人员深入农村、集镇、街道、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并发动沿公路群众建立义务交通安全岗,保障公路交通安全。60年代,市区初建,机动车辆较少,城市居民不熟悉交通规则,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市公安、交通部门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1975至1976年9月,市车辆监理所配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编印《交通安全》小报,设有交通安全活动信息、安全常识、年检年审动态等内容。1981年5月,开展了一年一度的“安全月活动”,认真检查各类机动车的技术状况,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活动制度,切实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礼让三先”。1982年,结合年审,以车辆单位集体为驾驶员订《安徽交通报》、《安徽交通安全报》各1份,树立交通安全意识。1984年5月,开展“安全月活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企业整顿结合起来,和经济责任制挂起钩来。1986年,深入车辆单位放映交通安全内容的电影、录像计37场,观众达10万余人次。1987年5月、1988年4月两次召开全市车管干部、安联组长大会,表彰先进,鞭策后进。1990年,以车辆单位及区、乡(镇)为主,在全市建立了交通安全联组103个,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驾驶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此外,还进一步加大对全民交通意识的宣传,1990至1992年连续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小交警”活动,使全市万余名中小学生受到了交通安全教育。
五、事故处理
1971年,市车辆监理所开始,进行交通事故处理。1974年,交通秩序较混乱,市境公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全年发生交通事故91起,受伤人数51,死亡人数22,直接经济损失5.8万元。1981年8月,市公安局、交通局针对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列举出发生14个方面的典型交通事故,提出做好交通安全的几点要求。1982年6月,安徽省公安、交通厅联合制定《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暂行办法》,交通事故处理步入法制化的轨道。12月15日,市公安、交通局《关于交通安全管理分工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的分工仍维持现状,由交警大队和市车辆监理所共同负责处理。1987年4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由交警支队宣传教育科负责。1990年,宣传教育与交通事故分开,交通事故由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1971至1992年,全市发生交通事故4858起,受伤人数2829,死亡人数758,直接经济损失460.83万元。
1971年至1992年交通事故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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