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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贸市场
1961年7月12日,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同时,成立了三堤口、烈山、渠沟、杜集、袁庄、相山基层市场管理所6个。集市贸易活跃,对国营、集体经济起到了一定的补充作用。1962年,集市贸易政策是加强管理,缩小范围,逐步代替,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粮票、布票、购货券及各种票证,严禁买卖;国家统购、统销的粮、棉、油(包括油料)、布,严禁私商经营和贩运。1964年11月,撤销烈山、宿东、三堤口、相山、马庄、袁庄、高岳等7个粮油交易所;重点经营粮油作物的小商贩被全部取缔。
1966年,全市13个集市萧条冷落。1971到1976年,除国家统购、统销的粮、油、棉外,烟、麻、茶、竹木、化肥、动力机械等也不能进入集市自由贸易。农村集市贸易只限于自产自销,严禁转手倒卖。淮河路、遵义路、古城路、安源路、三堤口、烈山工人村、高岳街、袁庄、沈庄、朱庄工人村沿路两侧11个集市贸易点均作为“黑市场”被取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集市贸易出现了好势头。1980至1985年,集贸市场由71个发展到119个,农贸市场成交额由6392万元发展到1.25亿元。1983年6月全市各农贸市场开展了“五好集市”竞赛活动,市场内分行就市,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同时设立服务台、校秤处,还为专业户、重点户、长途贩运户代销、代购大宗商品,提供市场行情等。1983年底,袁庄工商所被省工商局命名为“五好集市”。1984年5月,市工商局开展了农贸市场商品信息服务项目,到1985年6月底,已和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163个地、市、县工商局建立了信息网络、互通农贸市场行情。
1986至1992年,集贸市场由119个发展到151个;年成交额由1.37亿元发展到3.61亿元。1987年全市各集贸市场推行“三位一体、四级管理”办法。“三位一体”即工商、公安、卫生防疫3个部门形成一体,统一管理;“四级管理”即经营者自己管理自己,协管员协助管理,市场专管员专门管理,所长亲自管理。1988年推行以“三定四包一奖惩”为内容的岗位责任制。“三定”即定岗、定位、定任务;“四包”即包秩序、包卫生、包管理、包服务;“一奖惩”即奖勤罚懒,月季兑现。1990年,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全市城乡集贸市场开展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淮北市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工作一日程序》等规定,促进了全市集贸市场管理的完善和发展。1991年,淮北市农贸市场获全省“菜篮子”工程检查评比第一名。1992年,惠黎、岱河综合贸易市场被评为国家级文明市场;东岗楼等5个集贸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
二、专业市场
1983年,联产承包和多种经营相继开展,涌现了一大批专业户和重点户。1984年7月,投资16万元在市区繁华地段建立了占地面积约3890平方米的新华巷小商品市场。1986年全市采取政府拨款、工商部门投资、部分厂矿集资的办法加强专业市场建设,全市共集资335万元,建成了相山中路工业品等9个专业市场,总面积为3.95万平方米。至1988年,工业小商品和农副产品贩运十分活跃,贩运队伍发展到3800余人,从陕西、山东、江苏、河南、内蒙、浙江、上海等15个省市贩运服装、百货和各种农副产品,价值每年都在4300万元左右。
1989至1992年,全市专业市场由原来的9个发展到64个,年成交额8573万元,430个国营集体企业进入专业市场经营,从业人员15万人。
三、市场监督
1、经营管理1962至1965年,在计划经济指导下,上市产品管理过严,国家统购物管理过紧。“文化大革命”期间,“赶、抓、堵、罚”充斥市场,市场管理的对象缩小了,不少集市贸易被取缔,市场交易冷落萧条。
1980至1985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改变了单纯的行政管理做法,发展长途贩运,疏通商品渠道,引缺泄余。1984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全国29个省、自治区,163个地、市、县建立了信息网络。1985年全市从事贩运的商贩1000多户,贩运大量农副产品,丰富了市场供应。1988年根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放开市场政策,吸引客商经营”的要求,市工商局发布了“上市品种价格放开;商品价值20元以下不收费,严禁乱收费”的公告,吸引各类客商6540人,全年贩运各类农副产品3万吨。
2、物价监督1987至1988年,贯彻国务院、安徽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物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局抽调187人,组织大检查15次,查处集贸市场交易中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861起,对压称、压价、偷拿、强卖的商贩分别给予罚款、吊销执照处理,同时关闭了粮棉市场,平抑了国家的粮棉价格。1989至1992年,发挥国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稳定市场物价,维护市场程序和消费者利益,使市场价格稳中有降。
3、度量衡监督1986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通知,各级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各企事业的公文、统计报表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市场贸易也不例外。1987至1992年,抽调100余人,对国营、集体、个体等2865个经营户进行6次普查,检查计量器具2000余台,没收不合格的计量器具291台。
四、市场建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全市有集贸市场14个。1980年8月,按照“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从市场管理费中拿出2万元,在市内兴建了洪山路农贸市场,沿路两侧建成水泥支柱,石棉瓦上盖、长廊式贸易棚49间,计666平方米,1981年8月投入使用。1984年,市工商局投资9万元,相继建成朔里、袁庄农贸市场,均为顶棚式,总面积为2000平方米。
1985年采取大户投资、广泛集资的办法,相继建成了高岳、岱河、矿山集、石台、孟庄、新华巷等农贸、小商品专业市场12个,总面积为1.32万平方米,共投入市场建设经费126.1万元。是年6月,市政府投资50万元,市工商局集资120万元,在市内孟山南路兴建大型综合市场“惠黎贸易市场”,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1986至1989年,采取“全面规划、建改结合、多家兴建、一家管理”的原则,筹集资金519.2万元,先后规划建造了烈山的东山、青龙山、杨庄矿农贸、相山中路的工业品、惠黎农副产品批发、友谊巷饮食群、濉溪县工业品批发等14个市场,总面积5.71万平方米,维修改造了相山路、长山路、矿山集、洪山路等市场的顶棚和售货台。
1990年,市场建设的基础设施配套得到加强,全市共筹集资金316万元,新建市场1处,扩建、改建和维修了洪山路、相山路、长山路、新华巷、岱河、纺织厂、烈山等8个市场的顶棚、地坪、售菜台;新增摊位82个,扩顶棚680平方米,饮食房12间,饮食棚68间;铺设水泥地坪3576平方米;新建禽笼120个,鱼池台80个,肉案(架)130个,添置红外线消毒柜3台。1991至1992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八五”期间集贸市场建设规划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兴建洪山路、相山路、长山路三个大型集贸市场的会议纪要》等文件,工商局从各方集资2069.5万元,新建、改建、扩建市场25处,总面积达24.19万平方米。孟山中路的夜市和工人文化宫的跳蚤市场相继开业,开设867个摊位,从业人员达1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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