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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法规
1959年5月15日,淮北煤矿安全检查处召开第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会议明确规定任何人在工作情况危险时,有权制止作业;有权拒绝接受违章作业的工作指示;有权停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8月7日,制定了《淮北煤矿安全检查处业务范围》(草案)。
1962年6月6日,濉溪矿务局下发《濉溪矿务局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必须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矿矿长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认真学习与贯彻《煤矿保安暂行规程》,坚决纠正一切不符合规程和不按规程操作的现象。1964年3月,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报》,从思想认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入手,强调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6月1日,制定了《改善矿井安全生产环境的十二项标准》。
1969年6月23日,淮北矿务局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发出《关于发动群众制定安全制度的通知》。1970年3月16日转发煤炭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5月29日,发出了《淮北矿务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6月11日,转发了煤炭部《煤矿安全生产几项主要制度的暂行规定》(草案)。这些规章制度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1974年2月25日,淮北矿务局组织召开各矿主管安全的革委会副主任、总工程师、机电科长、安全检查站站长和技术员以及各厂、处、队负责安全的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10条具体措施。以后每年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安全工作逐步恢复。
1978年6月,制定了《淮北矿务局1978至1985年安全技术发展规划》。1979年7月30日至8月1日,淮北矿务局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学习《煤矿企业安全工作试行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试行条例》。1981年5月21日,淮北矿务局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在清除隐患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开始生产。1982年8月18日,为保证“安全第一”方针的实施,消除事故隐患,淮北矿务局重申安全监察部门的通风安全监察职权及业务监察范围。10月21日,制定了《淮北矿务局1981至1990年安全规划要点》。
1983年5月,制定了《淮北矿务局百日安全活动奖罚暂行办法》;8月,发出了《关于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通知》,规定矿务局设安全监察局,各矿、工程处、九一0厂设驻矿(处、厂)安全监察处;选煤厂、水泥厂、一机厂、二机厂等设立安全监察科。对安全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组织形式及人员编制、机构的性质和隶属关系、各级安全监察干部的配备级别、安全监察员的人选、驻矿(处、厂)安全监察人员的人事管理、职权范围等作了明确的规定。1984年10月27日,各驻矿安全监察处健全了机构。驻矿安全监察处按职能要求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监察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现场巡回检查制度、业务联系制度、事故追查制度、安全补习制度、重大隐患登记制度、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日检查制度、安全月(周)报制度、井口安全管理制度、井口回报站接待制度等。
1985年6月,为推行正规化操作,编制下发了《淮北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试行)。同时,矿务局领导从淮北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出发,认识到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尽快地把传统管理转移到安全系统工程上来;8月,安监局、矿区工会组织派员去马鞍山参加“安徽省总工会安全系统工程培训班”。尔后,成立由安监局、矿区工会、岱河矿等单位组成的、由安监局长任组长的“安全系统工程试点领导小组”。10至12月,在岱河矿进行安全系统工程试点工作并获得成功。1986年下半年开始,安全系统工程在全局范围推行并由煤炭部向全国煤炭系统逐步推广。
至1992年底,皖北矿务局、淮北煤矿建井公司、特殊凿井公司以及淮北市煤炭工业局等单位都建立了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二、安全措施
1、安全检查1958年10月,淮北煤矿技术安全检查处成立。11月16日,组织了对烈山、小煤窑的安全情况检查,查出通风和照明是影响安全生产的最突出问题,当即采取措施进行了处理。
1959年开始,淮北矿务局生产系统的安全、质量检查,大多限于各矿组织的自查和矿务局各业务处室组织的专业检查。1966年1月15至18日,组织了有25人参加的矿际质量互相检查。1968年5月11至13日,组织了各矿驻军、老工人、群众组织代表、基层干部、技术员、政工人员共338人参加的安全检查。同时军管会生产指挥部要求各矿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矿务局重点抽查。1970年淮北矿务局组织力量对6对生产矿井进行了矿井沼气及二氧化碳的等级鉴定工作。1975年8月5日,矿务局组织矿井综合防尘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对执行湿式凿岩、放炮喷雾、装矸洒水、冲刷岩帮、戴防尘口罩上岗等几个主要防尘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指导。1976年1月,全局进行了防尘、防毒工作大检查。1980年5月,全局开展“安全月”活动,局党委组织3个检查组赴各基层单位检查督促工作。
1983至1992年,全局逐步建立了定期安全质量检查制度,要求各矿每月自查3次,矿务局按季度和工作重心及时组织全局性的大检查,日常生产中由安监局和有关业务处室进行不定期专业巡回检查或重点抽查。皖北矿务局的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各矿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另外,还根据不同的季度情况,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抽查。
2、安全管理网络从1959年开始,淮北矿务局按规定在基层车间班组设置了安全检查员。1976年后设置了安全副区长、安全副班长。1983年后,矿区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开展了建立健全基层车间、班组群众安全网络工作,各车间、班组都配备了群众安全网员、青年安全监督岗员,并对安全网员、安全岗员的职责、权限及待遇作了规定。1984年5月31日,淮北矿务局发文授予工人“五大权力”,对全体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抵制“三违”,促进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1985年10月4日,淮北矿务局任命了第一批183名安全监督员,并颁发证书和“停止作业牌”。矿务局明确规定:安全监督员享有同专职安全监察员同样的权力。1985年开始,按矿务局要求,各矿职工学校和共青团组织分期分批举办脱产或半脱产学习班,对基层群众安全网员、安全岗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提高群众安全网员、岗员的素质。至1992年底,全局共有群众安全网员2700余人,青年岗员2319人,骨干协安员2365人,安监人员1202人。
从1987年开始皖北矿务局群众安全检查形成并逐步完善,并根据矿区实际情况,每年都要进行调整和充实。根据矿区青年工人较多的特点,为搞好青工安全管理工作,1987年矿务局团委成立青年安全监督委员会,5对生产矿井均设青年安全监督岗,两对在建矿井均设质量监督站。青年监督岗分季度组织集体上岗或分组上岗活动。至1992年,全局共有监督岗员305人,其中孟庄矿69人,百善矿42人,毛郢孜矿54人,刘桥一矿82人,前岭矿45人,任楼矿9人,局团委4人。至1992年已初步形成专职安全监督和群众自我安全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网络。采煤、掘进、开拓、机电、运输、通风、维修等主要生产单位每班设一名不脱产安全监督网员。网员管理,行政上受各级工会领导,业务技术受安监部门指导。全局共有安全网员658人,其中孟庄矿103人,百善矿185人,毛郢孜矿120人,刘桥一矿123人,前岭矿127人。家属协安会,利用家属的特殊地位及生活环境,筑起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是抓好安全工作的一项有力措施。至1992年全局共有家属协安分会112个,其中,孟庄矿15个,百善矿28个,毛郢孜矿15个,刘桥一矿33个,前岭矿21个。
淮北煤矿建设公司下属工程处设安全监察处。至1992年,全公司不脱产的安全检查网员合计680人。另外,共青团组织不脱产青年安全监督岗员823人,全公司基本形成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监察系统。
3、安全培训1966年以前,淮北矿务局围绕着贯彻技术规程,组织正规循环作业,开展技术练兵,举办了各种安全技术培训,培养了一批安全技术骨干。“文化大革命”期间,培训工作中断,70年代后期开始恢复。1978年以后,淮北矿务局的各矿(处、厂)自行组织了安全、技术、特殊工种的培训,并在矿务局技校、局干校重点组织了对采掘班、队长、通风测气员、主副井绞车司机的培训。同时,矿务局还经常组织人员到兄弟局、矿、院校接受培训。1985年11月27日,淮北矿务局开始兴建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总建筑面积21200平方米。1989年底培训中心建成交付使用,可同时培训各类人员800人。
至1992年,皖北矿务局共举办培训班93期,培训3792人,其中孟庄矿22期562人,百善矿18期770人,毛郢孜矿3期103人,刘桥一矿24期1176人,前岭矿26期1177人。淮北煤矿建设公司共举办各种类型的安全教育培训班102期,培训3026人,其中,脱产培训41期,干部180人,工人1825人。并且还对742名特殊工种的工人进行培训,经考试有510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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