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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以来,全市育龄妇女的生育状况,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制约,出现低高低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妇女生育处于低生育阶段。1960年、1961年出生率呈现低增长。因困难时期后补偿性生育和“文化大革命”的生育严重无政府状态造成1962年至1972年第二阶段的高生育阶段。1963年出生率高达52.32‰,一般均在30~40‰以上。1973至1990年为第三阶段,低生育阶段。由于1971年国务院下达国发51号文件,计划生育工作有了较快发展,人口出生率下降到20‰以内,低的达10‰左右。
一、组织机构
1963年7月,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立,以卫生局和市妇联为办事机构。1964年2月,淮北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改为计划生育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卫生部门,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具体办公,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节育技术指导工作。时工作的重点在城镇,农村只搞好试点。“文化大革命”开始,计划生育机构解散,工作一度中断。1973年10月,重新调整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5人,主要开展宣传教育和四项节育技术。1980年7月,成立市计划生育局,编制8人。9月,调整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8人组成。1983年10月,计划生育局改为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8人。1985年9月,成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站。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趋于稳定。
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建设,区设计划生育办公室,县设计生育委员会,机关、厂矿企业事业及部队设计生育办公室,乡镇设计划生育办公室或计划生育服务站,居委会和行政村确定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和宣传员。
二、宣传教育
全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完善而逐步展开的,根据党中央和省委指示以及计划生育政策采取各种形式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宣传教育。60年代,提出“避孕和节制生育”、“一对夫妻生育子女,在两三个以内为好”的口号。70年代初期提出“一个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口号;中期改为“最好一个,最多两个”,后期又改为“晚、晚、少、优”即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发挥各有关部门作用,采取典型宣传、避孕节育知识介绍、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计划生育重要性教育,使宣传教育有一定的声势。
1980年9月,国务院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开信》中指出:“计划生育涉及到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一定要把思想工作放在首位,坚持耐心细致的说明教育”。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被摆上重要位置,组织得到较快发展。1988年4月5日,公布了计划生育实施办法,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有计划的安排确有困难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严禁计划外二胎和多胎生育。
80年代,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实际工作中,建立永久性的宣传牌、过街横幅、画廊、开辟广播讲座、电视专题等宣传教育阵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和新政策规定,一般是集中一段时间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节日宣传,在元旦、春节、国庆等节日期间进行,开展“五访五问”活动;与社会教育相结合,把计划生育纳入“文明村、文明街道、文明单位”的建设;面对面的思想工作,要求基层计划生育人员与群众交朋友,做群众贴心人,开展谈心活动。1986年,计划生育局陈慧明荣获全国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1990年3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宣传为主、避孕节育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把宣传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要以农村为重点,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截至1990年底止,全市有95%以上的干部和85%以上的群众受到教育,培训了技术骨干近万人,做节育手术215334例,有44095对一孩夫妇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
三、优生优育
自1985年5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登记结婚的青年进行婚前检查。至1992年底共婚检查7991对,平均每年婚检814对。婚检率市区为80%,农村为10%。建立优生遗传室,对出生前的胎儿健康情况作产前诊断。主要进行细胞培养和染色体分析检查,发现染色体异常的病人,如21三体(先天愚型)13例、睾丸发育不全综合症、它纳氏综合症(4例)、易位染色体1例等共18例。
1986年儿童保健门诊开展了健康监测、喂养指导、营养评价、微量评价、微量元素测定、弱视矫正、“OT”试验、变态白应原测定、智力测定、死卡治疗慢性支气管炎“四病”的防治等10项服务。1986至1992年门诊共达111048人,平均每年15864人,1992年最多达18992人,1986年最低有12858人。在妇幼保健门诊中,主要项目有:孕产妇系统管理,高危妊娠筛选、女性婚检、产后访视等。1992年在全市范围内作了妇幼卫生基础调查,婴儿出生率21.6‰,新生儿死亡率44.5‰,5岁以下死亡率78.7‰,孕产妇每万人死亡6.2人。
1990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优生优育系列保健。以医院为中心建立保健网络,全市共划分58个保健管理点,实行两级管理,把婚姻保健、儿童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融合一体。以婚前检查、怀孕3个月建卡,到指定单位进行孕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分娩时提高产科质量,减少孕妇死亡和新生儿产伤发生;产后42天,母婴到医院体检,儿童进入“421”体检,进行儿童系统管理。此项保健开始向农村延伸。至1992年市孕产妇建卡率90.6%,产后访视率78.1%;新法接生率达99%;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9.2%;婚检率城市达90%,农村达50%。
四、节育技术
计划生育节育技术,按性质分3类:避孕,施行避孕,不影响继续生育;绝育,输精管和输卵管结扎;中止妊娠,人工流产和中期引产。淮北市公开使用避孕药具,是从1974年1月全省避孕药具实行免费供应开始,对避孕节育产生了巨大的作用。避孕药具有:口服避孕药I号Ⅱ号、短效18甲和炔雌醇化片、避孕套、子宫帽、避孕栓、避孕膏注入器、外用避孕药片、上海探亲1号和53号和一号长效避孕针、天津探亲片、避孕薄膜等15种。
四项节育手术,即输卵管和输精管结扎、人工流产、引产、放置避孕环的手术。1964年安徽省实行免费手术,并在1977年根据国务院规定强调重申,对避孕节育四项手术有所推动。1985年9月成立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站和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之后广泛开展。1989至1991年,培训计划生育专职干部365人,四项手术2986例,优生优育咨询1355人次。1992年对119名乡镇服务所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其中,获得省计生委统一颁发的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合格证84人。
五、节育成果
1、节育率在已婚育龄妇女中施行绝育手术的累计136056人,占育龄妇女的37.6%。由于大力开展节育手术活动,重点抓“一上二扎”有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使历年累计节育率达87.95%。
若干年份落实节育措施情况表

2、一胎率、独生子女领证率为了鼓励一对夫妇终生只生一个孩子,市政府在1988年计划生育实施办法中制定了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干部、职工的,从领独生子女证之日起,男孩每月发保健费5元,女孩每月6元,直至小孩14周岁为止,并发一次性资金60~80元。父母是农村社员的,小孩分双份承包地和自留地。不论城乡,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儿所、幼儿园;有病时优先就医;招生、招工时优先录用;优先分配住房;独生子女母亲可休假一年,除法定和增加的产假工资照发外,其余时间按本人工资的80%支付,不影响晋级、调资和劳保待遇。一胎率由1981年的55.68%,上升到1989年的74.30%;多胎率由1981年的17.03%下降到1989年的2.70%。
1981年至1992年独生子女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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