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1955年,县卫生院设卫生防疫股后,即在城关开展猪肉上市前的检验,防止病死、毒死和患有囊虫病的猪肉上市。1958年,对城关饮食及食品经营制作厂、店、摊点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当年发卫生许可证173份。1962年,开始对城关饮食、理发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318人,查出肺结核患者37人,占12.23%,肝炎患者18人,占5.32%,通知所属单位及时治疗并调换工作岗位。1965年,印发卫生部、商业部颁布的《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5000份,发给饮食及食品制作、销售单位,广泛宣传,以防止传染病及食物中毒。是年在食品检查中,发现专卖公司奶粉486瓶变质,蜜枣1500公斤霉坏,禁止销售,作为猪饲料用;水产公司150公斤干鱼腐坏变质,销毁;酒厂15000公斤白酒含铅量高达40毫克/升,超过国家规定指标40倍,经脱铅符合指标后出售;粮食局500公斤芝麻混“六六六”粉,经扬晒、洗淘后出售。同年,对全县饮食业从业人员体检866人,发现患有传染病者9人,占1.04%。取缔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摊点12家,停业整顿2家,发卫生许可证137份。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饮食、食品单位的卫生监督、体格检查基本停顿。仅1972年,对城关镇17个饮食等单位体检222人,发现肝炎3人,占1.35%,肺结核6人,占2.7%。在城关发卫生许可证321份。1976年11月,抽查顾桥、桂集2公社饭店,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尚好,体检服务人员58人,发现肝炎1人,肺结核1人,要求及时治疗,调离原工作岗位。
1979年,在食品卫生检查时,发现丁集公社食品厂1000公斤月饼霉变,转为猪饲料。1981年,对城关镇饮食业、机关单位食堂炊事人员体检745人,发现肝功能异常143人,占19.19%;乙肝病毒携带者27人,占3.62%;胸透636人,确诊肺结核1人,占0.15%。建议单位给予及时治疗,调整工种。1983年,国家颁布《食品卫生法》,县防疫站印专册2000份,印布告2000张,发至有关单位张贴宣传;制成录音带在城关、农村集镇宣传150余次,举办学习班3期352人。当年对农村集镇饮食业发卫生许可证302份。1984年,先后对县内自产5类调味品和饮料、冰棒、糕点等进行卫生学检验923份,其中酒类69份,合格率39.13%;调味品410份,合格率42.92%;饮料68份,合格率78.96%;冰棒311份,合格率17.36%;糕点65份,合格率62.7%。对以上各品类均要求按规定卫生学指标改善制作工艺,保证质量。1985年,对城乡饮食食品从业人员体检1367人,其中肝炎6人,占0.43%,活动性肺结核3人,占0.21%。当年发放卫生许可证1035份,其中集体91份,个体944份。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