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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及基层组织
民国12年(1923年),凤台籍学生吴云、吴霆、吴震在上海大学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13年夏、吴云、黄天伯、胡萍舟、吴震等共产党员奉上海大学党组织的指示,回家乡进行革命活动,在寿县创办淮上中学补习社。冬,部分党员回上海,吴云、吴震将淮上中学补习社迁至凤台县白塘庙,继续传播马列主义,为凤台党组织的建设奠定了基础。民国14年夏,吴云、吴震返回上海大学,补习社停办。
民国16年7月15日,由于汪精卫在武汉公开叛变革命,白色恐怖严重。当时在武汉的中共安徽省临时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共寿(县)凤(台)临时委员会,派遣在武汉的寿凤籍党员近20人回家乡开展革命斗争,曹广化任书记。8月,临时县委成员到达寿凤,大部分以教师身份为掩护,秘密开展革命工作。
民国17年2月,中共寿凤临时县委派共产党员岳凌云、范毓南、岳凌勤到白塘庙小学教书,在白塘庙建立了凤台县第一个基层党组织——中共凤台特别支部(化名冯德芝),范毓南任书记。3月,中共寿凤临时县委撤销,成立中共寿县县委,继续领导凤台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同年夏,建立王圩孜党小组,负责人王怀白;廖家湾党支部,书记廖运周;高皇特别支部,书记程汉丞;成立了刘庄党小组,组长刘士华。
民国18年8月,中共阜阳中心县委根据凤台县党组织的发展状况,决定成立中共凤台县委。8月30日,中共凤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姚皋店小学召开,选举产生中共凤台县委员会,刘启元任书记。隶属阜阳中心县委领导。凤台县委下辖3个区委,白塘庙、刘楼、高皇、王圩孜、安成、王巷、廖家湾、黑泥洼、刘庄、姚皋、王集11个党支部。县委及时向全县发出《关于建立上下窑工作的通知》、《关于防止右倾思想的通告》、《关于征收党费的通告》。先后在白塘、王圩孜、廖家湾、姚皋店、高皇、汪庙等地建立农民协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是年12月11日,中共阜阳中心县委机关迁到凤台。12日,根据中共凤台县委建议,中共阜阳中心县委决定撤销中共凤台县委,直接领导凤台党的基层组织。将原凤台一区委改为白塘庙特支,辖白塘庙、刘楼、王圩孜3个党支部;将二、三区委合并成廖家湾区委,;辖姚皋、王集、安成、廖家湾、黑泥洼、王巷、刘庄7个党支部。
民国19年春建立淮矿特别支部,6月建立城南特别支部、张楼支部。同年6月,中共阜阳中心县委迁离凤台。同时,召开中共凤台县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中共凤台县委,王介佛任书记。下辖廖家湾、姚皋、高皇3个区委,白塘庙、淮矿、城南3个特支,刘楼、白塘庙、王圩孜、安成、廖家湾、黑泥洼、王巷、陆塘林王、姚皋、王集、朱家岗、新圩、小集孜、胡家集、店子集、洛河、张楼17个支部。是年秋,中共凤台县委划归长淮特委领导。10月,建立黄家坝支部。
民国20年3月,中共凤台县委隶属皖北中心县委。8月,又划归中共皖西北中心县委领导。同时,建立河口特别支部和窑头陈、董岗、河口、曹集、胡集5个支部。9月,建立汪庙区委和东店、祁集、许岗、店集西4个支部。秋,建立齐王庙特别支部、沟北陈支部。此时,中共凤台县委共辖4个区、5个特支、28个支部。年底,中共凤台县委又划属长淮特委领导。民国21年4月河口特支改为区委。7月10日,中共凤台县委隶属寿县中心县委。民国22年9月,蒋介石发动第五次“围剿”,共产党遭受严重损失,凤台地区白色恐怖,一部分党员先后被捕,基层党组织受到严重破坏。民国23年10月,中共凤台县委机关被破坏,党的组织活动停止。民国26年3月,在国共两党合作的形势下,孙广贤、丁文山从安庆反省院释放回乡后,积极恢复党的地下组织。民国27年4月,经中共安徽省工委批准成立中共凤台县委,孙广贤任书记。民国28年9月,隶属豫皖苏区党委领导。其间,县委积极恢复发展基层组织,领导全县人民进行抗日斗争。民国29年7月,新四军第六支队司令员彭雪枫、参谋长张震率部挺进淮上。是月,豫皖苏区党委和淮上地委改组了中共凤台县委,陈元良任书记。在县委领导下建立了以潘集为中心,东到高皇、北到万福集、西至尚塘集、南到架河集,约630平方公里、20万人口的凤台县抗日民主根据地。在根据地内先后建立了县委组织部和5个区委、41个党支部。民国30年4月,凤台抗日民主根据地在敌伪顽夹击下,形势日趋恶化,根据豫皖苏区党委指示,县委率大部分干部转移到津浦路东,留下少数干部坚持地下斗争。民国32年9月,经淮北区党委批准,中共凤台县工作委员会成立,负责人王怀友。民国33年底,因斗争环境恶化,县工委停止活动。
民国35年11月,中共豫皖苏八地委批准组建中共涡淮工作委员会,机关设在凤台县的三官庙和白塘庙,书记崔剑晓,领导凤台和怀远茆塘地区党的工作。年底,恢复白塘庙党支部、王圩孜党支部。民国36年5月,中共涡淮工委撤离凤台。民国36年11月,中共豫皖苏区委决定成立中共凤台县委,郑淮舟任书记。县委进入凤台后,至民国37年春先后建立白塘、清泉、新河、金沟(民国38年5月划归颍上县)、界沟、刘集、潘集、古沟7个区委。民国38年1月12日,凤台县城解放,县委机关迁入凤台城关。至2月底,又建立八公山、蔡家岗、城关3个区。3月,颍上县的金沟区委、焦岗区委和阚疃县的阚疃、展沟区委划入凤台县。四五月间,八公山、蔡家岗2个区委划属淮南。7月,建立顾桥区委。
1950年底,县委下辖清泉、焦岗、金沟、顾桥、丁集、刘集、潘集、古沟、展沟、阚疃、陈桥11个区委,1个总支,96个党支部,其中农村党支部79个。1952年恢复城关区委,建立高皇区委。1955年,区、乡机构整编,部分区乡合并,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年底,县委下辖阚疃、清泉、焦岗、顾桥、城关、丁集、潘集、高皇8个区委,185个党支部。
1956年3月,在中共凤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凤台县第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1957年4月,设立书记处。1958年9月撤销区(镇)乡党委改设人民公社党委,此时全县辖阚疃、展沟、马店、顾桥、丁集、潘集、古沟、高皇、孔集、毛集、张集11个人民公社党委和1个城关镇党委。1960年1月,高皇、古沟、潘集3个公社党委划归淮南市后,又新建大山、李庙、架河3个公社党委。
1960年2月,在中共凤台县第二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中共凤台县第二届委员会,二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书记处书记。1960年春,陈桥公社由颍上县划入凤台县。1961年秋,设城关、丁集、顾桥、马店、张集、焦岗(后改称毛集)、阚疃、展沟、陈桥9个区委。1962年陈桥区委和该区宋井、陈桥两公社党委划属颍上县。此时全县辖8个区委、39个公社党委、1个县直机关党委。1964年4月,高皇、古沟等8个公社划回凤台,新建高皇、古沟2个区委。1965年5月,阚疃、展沟2个区委划属利辛县。1966年,县委辖城关、丁集、顾桥、马店、张集、毛集、高皇、古沟8个区委、39个公社党委,1个县直机关党委、9个党总支、1个人民武装部党委,498个党支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3月16日,凤台县一部分“造反派”宣布成立“凤台县夺权委员会”,夺了县委、县人委的权。全县各级党组织陷于瘫痪。1969年3月8日,中共凤台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成立,取代了第二届中共凤台县委。1969年12月起,全县先后成立19个公社(镇)党委、1个县直机关党委,544个基层党支部。1970年5月,中共凤台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中共凤台县第三届委员会。1972年至1975年,先后建立水上、杨村、芦集、焦岗湖、钱庙、白塘、城北湖、武集等8个公社党委。1975年6月,泥河、潘集、高皇、夹沟、古沟、芦集6个公社党委,随行政区划变动划属淮南市。
1977年1月20日,凤台县由阜阳专区划归淮南市,中共凤台县委随之隶属淮南市委。1983年3月,随着农村体制改革,撤销原人民公社党委,建立丁集、顾桥、桂集、城郊、毛集、张集、马店7个区委、1个城关镇党委和28个乡党委。1984年6月29日至7月3日,在中共凤台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中共凤台县第四届委员会,选举产生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委。至1985年底,县委辖1个城关镇党委,7个区委,28个乡党委,2个县直机关党委,3个党组,7个党总支,811个党支部。
县委领导人
自民国16年(1927年)7月至民国38年元月,党的活动处于秘密状态,历任领导人除个别由县党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外,大部分由上级党组织委派。1949年元月至1956年3月,县委领导人均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任免。1956年3月中共凤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以后,县委领导人一般由每届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个别领导人由上级党组织任免。
附:中共凤台县委书记、副书记更迭表
中共凤台县委书记、副书记更迭表

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0年经阜阳地委批准,设立中共凤台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3月,县纪委改为中共凤台县监察委员会。1959年12月,县监委改称中共凤台县委监察委员会。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中共凤台县委监察委员会逐渐瘫痪。1979年7月,重建中共凤台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12月,中共淮南市委批准成立中共凤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凤台县委和中共淮南市纪委共同领导下进行工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检查科、案件审理科、信访科。1984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中共凤台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中共凤台县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凤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领导人主要是由每届纪委(监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也有少数领导人由上级党组织任免。
中共凤台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更迭表

县委工作机构
抗日战争时期,县委于民国29年(1940年)7月至民国30年4月设立组织部。
解放战争时期,县委先后设立组织部(1948年春至1949年9月)、宣传部(1949年1月至1949年9月)、民运部(1949年1月至1949年9月)及秘书。
解放初,凤台县委工作机构设立组织部、宣传部。1950年后,县委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0年设)、党训班(1952年设)、统一战线工作部(1952年10月设)、审干办公室(1954年设)、政法委员会(1954年6月设)、农村工作部(1954年9月设)。1955年至1956年,增设秘书室、财经贸易工作部、工业交通工作部(后改为工业部、交通部)、文化教育工作部(1957年7月并入宣传部)。1956年后,原纪律检查委员会于1956年3月改称监察委员会,又于1959年12月改称县委监察委员会,党训班于1959年改称党校,政法委员会于1956年4月更名为政法工作部,又于1961年改称政法党组。1963年又由政法党组改称政法领导小组。同期成立人民来信办公室(1959年成立,1963年撤销,1964年恢复)。1964年夏,原财贸部、工交工作部撤销,成立财贸政治部、工交政治部。1966年5月,县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委、统战部、农工部、工交政治部、财贸政治部、政法领导小组、人民来信办公室、审干办公室和党校。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委工作机构逐渐瘫痪。1968年9月,凤台县革命委员会设政工组、办事组、生产指挥组、人保组。1970年,县委部分工作机构相继恢复。1976年10月,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机构。1978年至1983年,先后恢复、增设了县委党校(1978年恢复)、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7月恢复,1983年12月更名为中共凤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领导小组(1982年6月撤销,成立政法委员会)、农村工作部(1981年12月设)、政策研究室(1981年12月设)、信访办公室(1981年9月设,同时挂县人大、政府信访办牌子)、编史修志办公室(1982年3月成立,10月撤销)、党史办公室(1982年10月成立)、老干部局(1984年2月成立)等工作部门。1984年4月县级机构改革,撤销了农村工作部。至1985年底,县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策研究室、政法委员会、信访办公室、党史办公室、老干部局和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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