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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代理金库
1949年7月,人民银行淮南办事处开始代理公库收支,当年代收库款2.6亿元,支拨2.2亿元(均为旧币值)。1950年2月建立金库制,设有金库主任,并配备专人办理金库账项和库款收支解报,凡一切税款和罚没收入等入库款项,均由人民银行负责经收,支行暨大通、九龙岗、八公山营业所均设经收点。恢复时期一直坚持设摊经收私营工商业税款。后随经济体制和税制演变,银行相应通过信贷结算途径,积极协助征收部门及时收、解利税。1971年为配合财政下放,市人民银行分别在营业部和大通、八公山、谢家集建立区金库。实行利改税后,税种增加,征收任务加重,1986年市人民银行相应设置国库专责管理。
1987年起,由专业银行每旬上划各级预算收入款项和税收旬报方式,改专业银行营业机构为国库经收处,每日通过同城票据交换上划税款,并附税收缴款书划人民银行,由国库科具体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分成、报解、入库。为完善国库的组织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1989年5月1日,淮南市正式成立五区一镇(洛河镇)6个区级金库。实现了一级财政设立一级金库的组织机构。
1987年起,由专业银行每旬上划各级预算收入款项和税收旬报方式,改专业银行营业机构为国库经收处,每日通过同城票据交换上划税款,并附税收缴款书划人民银行,由国库科具体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分成、报解、入库。为完善国库的组织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1989年5月1日,淮南市正式成立五区一镇(洛河镇)6个区级金库。实现了一级财政设立一级金库的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