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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解放前,淮南三家银行贷款均办抵押。在提供抵押品的同时,还要提交抵押品保险单,并规定向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其时,淮南尚无保险业,借款人只得向银行指定的公司投保。解放后,人民银行淮南支行受保险公司蚌埠支公司委托,1950年6月设保险代办处,此即淮南保险事业的始端。因国营经济刚刚起步,当年只承保了人民银行淮南支行、淮南电厂、面粉厂、中百公司淮南办事处和中粮公司淮南办事处5个单位的财产火险。1951年1月成立支公司,适逢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实行保险的规定和条例,支公司据以开展强制保险。是年除税务局、卫生科和中、小学外,所有国营企、事业和机关团体均参加了财产保险;车辆段的5台机车和内河航运部门的船舶也先后投保,同时还开办了火灾险、木帆船险、货物运输险、团体人身险等4个自愿险种。入冬,又在蔡家岗乡试办牲畜保险。至年底,淮河水运物资基本上都向保险公司投保。承保有木帆船1709只,大小牲畜2635头。1952年,开展职工团体火险、建筑工人意外伤害险、公路旅客意外险等10多个险种。因类多面广,防灾措施跟不上,是年,先从停办缺医少药的牲畜险着手,实行逐步收缩团体人身险、简易火险和木帆船险,集中力量开展企业财产强制保险和货物(主要是煤炭)运输险,有选择地开展团体火灾险。至1958年,财产强保投保单位达205个,代办货物运输险单位16个,参加团体保险火险职工5万余人。人民公社化后,1959年2月淮南全面停办保险。1981年初恢复保险业务,开始委托人民银行淮南支行基层行处信贷部门代办,从国营、集体企业财产险突破,带动其他险种发展。是年,全市计有208家工商企业投保。后着手保险干部队伍建设,并广泛运用社会力量,逐步把保险业务由城市扩展到矿井固定资产,由财产扩展到为子孙后代造福和社会劳动保障。1990年,淮南市开办的保险已达十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