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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1949年10月,淮南矿区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到1954年7月3日,先后召开5届人民代表会议。这一时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行使地方权力机关职能,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前身。1954年7月4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到1968年3月27日,期间先后召开6届共12次人民代表大会,各届均选举产生市人民委员会,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968年3月28日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到1980年12月1日,由于“文化大革命”对民主和法制的严重破坏,基层选举工作不能进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停止活动。
1980年12月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召开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市革命委员会改为市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担负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经常性工作,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1968年3月28日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到1980年12月1日,由于“文化大革命”对民主和法制的严重破坏,基层选举工作不能进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停止活动。
1980年12月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召开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市革命委员会改为市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担负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经常性工作,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