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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人民医院
县人民医院建于1965年8月,当时因没有房屋,从四个县调来的医务人员暂分到农村医院工作。翌年8月,始建门诊、病房、宿舍三幢平房,总建筑面积3456平方米,10月1日开诊。有医务人员37人,其中医师5人,医士10人,护士13人,初级护理人员1人。设内儿、妇产、五官、外科4个科室和放射、检验、西药房3个医技室,病床50张。主要设备有显微镜2台,50毫安X光机1部,万能手术床1张,牙科椅1把。1968年6月,成立长丰县医院革命委员会。8月,与卫生局、医药商店两家合并,成立长丰县人民卫生院革命委员会。43名医务人员,下放24人。1969年10月,两家分立,仍称长丰县医院革命委员会。1970年后,下放人员陆续返回。1973年10月,更名为长丰县第一人民医院。1975年建办公、病房两用楼1幢,面积1961平方米。1976年,医院人员增至139人,其中医疗技术人员104人,病床增至130张。1978年5月,复称县人民医院,1969年后,先后增设中医科、针刺科、骨科、内科、儿科、妇产科、口腔科、传染科、皮肤科、五官科、肠道科、理疗科、心电图室、急诊室,人员增至174人,其中医疗技术人员132人。1982年,为适应临床大输液需要,增设药品制剂室,年产值达5万元。1983年,新建总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的四层病房大楼1幢。1985年又建宿舍楼1幢,面积1990平方米。至此,全院总建筑面积达6703平方米,共有医务人员204人,其中主治医师9人,医师56人,医士28人,护师3人,护士47人,其它医技人员26人。有病床160张,设门诊部、住院部、制剂室等6个部门26个医技科室,医疗设备较齐全。有显微镜4台、X光机8部、手术床2张、麻醉机、植皮机、呼吸机、急救自动洗胃机、冰冻机、超声波心电图机、电离心机各1台;上腹部以下手术包16套、战备器械箱1套、制剂大输液设备1套、救护车1辆。另备有超声波诊断仪和理疗、五官科等全套医疗设备。
二、县中医院
1983年7月,由水湖镇卫生院改建成立,全院建筑面积800平方米,集体所有制性质。改建时,有医务人员56人,1985年增至76人。其中中医师4人,中医、药士5人,其它中医药人员6人,西医药人员52人,行管工勤人员9人。设外、内、儿、妇产、骨伤推拿、针灸、肛肠、口腔、放射科及心电图、化验室、中西药房。有病床40张。主要设备有X光机2部,手术床1张,冰箱、烤箱、心电图机各1台,牙科机2台等。
三、县第二人民医院
县第二人民医院前身为四树医院,属公社领导。1972年8月,划归县卫生局领导。1973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决定,改为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1976年底,原先由省、市医院下放该院的医务人员陆续调回,由学校分配该院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亦相继调出,致医务人员越来越少。1978年2月,经县委、县政府决定撤销该院。
四、区、乡、镇卫生院
建国前,长丰境内无医院,下塘、吴山、杨庙、水家湖、庄墓等集镇设有私人诊所,农村多为民间中医和走方郎中。据调查,1949年前,长丰地区计有中医92人,西医10人,中药铺10多家。医术较高者无几,且诊金药费昂贵,县人有“黄金有价医无价,百姓盼医又怕医”之说。
1950年,下塘集7家个体中西医诊所,响应人民政府号召,联合成立下塘区卫生所,时有中医4人,西医3人,学员1人,能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和一般外伤缝合术。为境内医务人员最多、医术最佳的第一个集体医疗机构。1956年,多数农业社办联合诊所和卫生所。到1965年,全县有下塘、双墩、杜集、水湖、杨公、杨庙、岗集7个区医院,43个公社卫生所,31个联合诊所,各类医技人员298人,自建房屋1764平方米(其中砖瓦结构574平方米)。设备简陋,只有4台显微镜。1968年,撤区并社,水湖区卫生院解散,其余6所区医院改为公社卫生院,43个公社卫生所并为17个公社卫生院。1978年,恢复区医院。1983年,政社分立,公社卫生院改为乡卫生院。到1985年全县计设双墩、下塘、朱巷、杨公、杨庙、水湖、蔡城塘区和吴山镇8个农村中心卫生院,34个乡卫生院,共有各类医技人员490人。主要设备有:X光机35台、心电图机7台、光电比色器4台、电冰箱7部、恒温箱4个、烤箱2个、干燥箱6个、电动吸引器3个、超声波诊断仪3台、牙科椅9张、显微镜34台、手术床36台。新建砖瓦结构的病房和门诊楼29005平方米,有病床271张,彻底改变过去缺医少药的状况。1982年,杨公区中心卫生院被评为省“五讲四美”先进单位。医生黄友兰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984年,安徽省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风谱》一书中有题为“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文章,介绍该医院院长夏明水模范事迹。
医院床位铺(张)

五、农村合作医疗室
1968年,县境农村开始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到1970年底,全县农村有460个大队办了合作医疗室。每室有“赤脚医生”(农村生产大队中不脱产的基层卫生人员)2到3人,其报酬比靠同等劳动力工分,另由合作医疗室,每月补助3至5元。1975年,全县有“赤脚医生”1025人,生产队卫生员2348人。
1979年,县内农村实行农业联产承包制,合作医疗解体,“赤脚医生”中部分改行从农从工,大部分改个体行医。1982年,经统一考核,有95人领取“乡村医生”证书,属中技水平,允许在农村指定地点行医。1983年,又对社会闲散医生进行考核,有35人领取“个体行医执照”。他们以个体或联合体形式,重新组织卫生室(所),继续从事农村防病治病工作。
六、厂(场)、校医务室
建县初,县内有厂、校医务室4个,医务人员4人,后陆续增加。到1985年底,全县共有工厂、学校医务室17个,有医务人员36人,其中医师6人,医士6人,其它医技人员24人。医务室备有常用药品和小型医疗设备,能处理小伤小疾,开展外科小手术。另外,在卫生宣传、防疫接种、计划生育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七、麻疯病院
麻疯病院又名三和新村,位于三和乡西北境舜耕山南麓。1965年10月报省批准,由县民政局、卫生局合建,翌年5月开诊。配医务人员6人,后几经扩建,院内医疗设施逐步齐备。内设门诊、化验,消毒、办公室和药房、食堂、病区等。主要设备有病床100张,X光机1台,高倍显微镜2台,汽车1辆。1985年,人员增至13人,其中中医士1人,西医士4人,技士1人,护士1人,检验员1人,管理人员5人。
该院从1966年至1985年,共收治麻疯病患者309人,已治愈出院223人,自然死亡56人,下落不明2人,现住院患者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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