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1958年8月,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县境不到一个月时间,实现人民公社化。在高级社的基础上,建立起50个人民公社,大都在4000户以上,形成“一大二公”。公社初期为“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政社合一”的体制(行使乡职能);实行组织军事化(公社下设营、连,1959年,营、连改为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小庄并大庄,男女分舍住宿等)的管理方式。一度还实行“吃饭不要钱”,由营按人定量供给口粮,连部办大食堂,过早的实行“按需分配”。此时又在“大跃进”和“反右倾”的影响下,导致了“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干部生活特殊化风)盛行,加之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酿成了1959~1961年的三年困难,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1959年杜集人民公社,辖193个村庄,划分9个生产大队,总耕地88806亩,总户数为4695户(内非农户104户),总人口20432人;当年总收入113万元,提留54.2万元,占45%,分配数58.8万元,占55%,人均分配数31.70元,低于高级社。1960年,全县粮食总产量降到81000吨,为建国后的最低点。
1961年冬,“五风”得到纠正,县境推行“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户”的责任田办法,农村生产力有所恢复。1962年全县粮食总产回升到98000吨,比1960年增长20.9%。次年却作为“单干风”受到批判。群众拥护的“责任田”被强行全面恢复生产队集体经营。
1962年,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六十条),把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大队下放到生产队,实行生产资料“四固定”(耕地、耕畜、大农具、劳动力)到生产队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并正式稳定下来。还允许社员有少量的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耕地总面积的5~7%,连同饲料地和开荒地,可以占生产队耕地面积5~10%,最多不超过15%)。促使农业生产进入稳步发展的轨道,1965年粮食总产增长到125000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把农业合作化以来长期形成的“三包一奖罚”和“定额记工”等成功经验,扣上“工分挂帅”、“物质刺激”的帽子加以批判,造成出工不出力的现象;社员的自留地作为“资本主义尾巴”被割掉,家庭副业作为“资本主义自发倾向”被禁止,社员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粮食总产下降到98500吨。1967~1969年略有回升,但仍未达到1957年的水平。进入70年代,农业生产形势渐趋稳定,到1979年的10年中,粮食总产量徘徊在200000吨至250000吨之间,最高年产量,1976年达280000吨。
这期间号召“农业学大寨”(始于1964年),对县境农业有相当影响。初期着重学习大寨人艰苦奋斗、战天斗地的精神,开展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对农业发展有着奠基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学大寨”被强调到不适当的高度,不顾具体条件,硬性照搬照套“大寨式”经验,取消社员自留地、禁止社员家庭副业、取消评工记分,搞所谓“大寨记分法”——自报公议,造成干活“大呼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再次挫伤了社员劳动积极性,导致农业生产下降。“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大寨式的经营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支配县内农业生产,直到1979年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推行,农业学大寨的消极影响才逐步消除。
上一篇:第三节 高级社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