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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物
建国前,县境少数富裕农民丰年日餐两稀一干,多数贫农、雇农“草上堆,场扫光,拖儿带女去逃荒”。1952年完成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农民生活好转。1954年农业人口50.2万人,农业人均产粮300公斤。到1957年,虽农业人口增长到53.5万人,人均产粮仍达359公斤,农民大多日餐两稀一干,部分农户日餐两干一稀,或中午吃干、早晚干稀搭配。1958年秋,掀起“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随之刮起了“共产风”、“浮夸风”、“高征购”风,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使农业产量急剧下降。1959年农业人口增加到56.5万人,人均产粮124.7公斤,降至历史最低点。1959—1961年,农村普遍办“大食堂”,农民几乎见不到粮食,靠野菜,胡萝卜度日。当时流传有“一天吃一两,饿不死生产队长”,“一天吃三钱,饿不死炊事员”的民谣(指生产队长和大食堂炊事员多吃多占社员口粮定量)。随后解散大食堂,农业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农民生活略有好转,但仍未摆脱贫困。建县后的1966年农业人口49.7万人,人均产粮198公斤,半数以上农户靠吃回销粮。直到1980年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生产有了大的发展,农民生活才逐步提高。当年农业人口72.3万人,人均产粮427公斤。1985年,农业人口74.2万人,人均产粮681公斤。农民家家有余粮,一日三餐,米面结合,干稀随意,生活普遍达到温饱水平。据1985年《长丰县90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年人均购买猪肉5.4公斤,牛、羊肉0.6公斤,食糖1.3公斤,卷烟35.2包,酒5.7公斤。
二、住房
建国前,县境农民住房都是低矮的茅屋草舍。土地改革后,农民住房条件始有改善,大都将草舍翻改成高大宽敞的土木结构房屋。1958年刮“共产风”,实行生活集体化,小庄并大庄,拆毁了不少农民住房。1963~1965年期间,被拆除的小庄农房多数得到恢复。70年代又陆续翻盖了一些房屋,到80年代,农村兴起建房热,其规格也逐步提高,砖墙草顶、土墙瓦顶、砖瓦到顶的房屋比例,正逐年增大,少数农家还建了楼房。据1984年对张祠乡庙岗村142户农家调查,1979年以后共翻盖、新建住房176间,面积2554平方米,其中,草房1159平方米,砖瓦结构1300平方米,楼房95平方米。
1985年全县乡村住房总面积达1089.9万平方米,人均12.1平方米;有3万多农户改建、新建砖瓦房达9万余间。
三、衣着、物用
衣着建国前,富裕的农民能穿上白细布、黑平布、蓝士林布等,大多数贫苦农民都穿家织粗布,而且经常大孩、二孩、三孩轮换穿一件衣服,补丁摞补丁。杜集乡农民三花子,20岁讨老婆置了一床被,到1949年63岁,一家仍然盖那床补了又补的结婚被。土地改革时称为“千层被”,重达11.5公斤,被送到县城展览。1954年棉花统购统销后,细布比例增大,至70年代土布基本不见,平布为主,涤棉、涤卡次之。80年代,衣着考究起来,化纤、毛线衣已普及,呢、绒、绸、缎等丝毛织物开始进入农家。据1985年对90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全年共买棉布、化纤布、呢绒、绸缎等面料及成衣(折合布料)1620.4米,其中:棉布546.6米,化纤布941.5米,呢绒111.3米,绸缎布21米,毛线26.5公斤,皮鞋22双。
物用建国前,多数农家仅有锅、碗、瓢、勺、缸、罐而已,睡床用土坯垒成,建国后到70年代末,陆续添置了木质桌、凳、椅、床、箱、柜等,部分农家置有时钟、手表、收音机。进入80年代,随着男女结婚规格提高,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大衣柜、五斗橱、被橱、写字台、沙发等,在农村亦很普遍,甚至电视机、电风扇、录音机、摩托车等中高档商品也进入农家。《长丰县90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载:1985年末拥有自行车33辆,缝纫机32架,钟表118只(其中手表106只),电风扇6台,收音机81台,电视机3台,沙发2张,大衣柜42件,写字台41张,录音机1台。
四、收入
196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12031万元,农民人均收入不足50元。此后受十年“文化大革命”干扰。农业生产在徘徊中稍有发展。到70年代末,农民年人均收入也只有66元。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农业连年丰收,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1980年人均收入达80.4元,1985年上升到349.2元,全县农民储蓄年末余额达1453万元。
1979年前,农业生产单一,农民收入主要靠集体分配。1980年后,农民收入除承包土地外,还有副业收入、经商务工收入等。据《长丰县90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1985年全年人均收入为520.7元。其中:从集体统一经营中得到的收入6.9元,从经济联合体得到的收入0.6元,家庭农业收入296.5元,林业收入0.1元,牧业收入97.5元,副业收入21.5元,渔业收入4.00元,工业收入20.8元,建筑业收入6.3元,运输业收入7.2元,商业及饮食服务业收入10.00元,其它收入27.8元,非借贷性收入21.2元;扣除农业税金、上交集体基金及生产投资等项支出后,全年人均纯收入为3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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