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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历史悠久。清末及民国期间,仍普遍存在。20年代中期,县境有私塾440多处,学生1万多人。
私塾有家塾和东馆两种。塾师在自己家里设馆教学的称为私塾或学塾。这种私塾,一般只有1个塾师,学生二三十人,少的十几人,学生自行招收,也有请乡绅出面代为招生的。塾师按学生受教课程深浅程度收费,每生每月约收米1斗(约10公斤),少的二三升,也可付给现金。由于塾师之间竞争激烈,收费也逐渐低廉。因此,一般塾师生活比较清苦。东馆也称“坐馆”,为富豪仕宦人家所办,聘请有名望的塾师来家教子弟读书,其薪俸较一般塾师高,除东家供给食宿外,每年约得学俸银100元左右。坐馆的塾师,受到东家的礼遇,但主人在教学上要求较高。除白天教学外,晚上还有“灯课”(晚间辅导),塾师还要为东家的笔墨应酬代劳。除年节、婚丧等大事外,塾师平时一般不能回家。
私塾设有孔夫子牌位,学生每年首次上学,要向“大成至圣先师孔子之位”行跪拜礼,再向塾师行敬师礼。私塾教材多年来都是率由旧章。儿童启蒙,先认字干、字块,再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龙文鞭影》、《幼学琼林》,接着读“四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五经”(《诗》、《书》、《礼》、《易》、《春秋》)。读完这些书,约需三四年时间,进而再读《左传》、《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等书。塾师教学开始不作讲解,学生都是死记硬背,教课后第二天,要求学生能背诵,若二三次背不出,就实行体罚,用戒尺打手心,罚站、罚跪也是常事。学生读书二三年后才由塾师“开讲”。学生听“开讲”,当作一桩大事,学生家长要给塾师送礼。学生写诗文请塾师批改,还要增加学费。学生学课,还要练毛笔字,先影摹、描红,后临帖,大小字都要正楷,称为“馆阁体”。30年代以后,私塾逐渐接受学校教材教法。1935年,三河镇及附近乡村83所私塾塾师联名发起组织“学塾改进会”,采用课程表,除教经史诗文外,加授历史、地理、数学和科学常识。1948年,境内有私塾224所,学生5327人。1949年下半年,提倡私塾改造。多数私塾采用学校课本,并接受附近学校的业务辅导。1951年,全县仍有私塾177所,塾师180名,学生3424人。1952年以后,大都转为民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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