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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县初,县司法科、公安局以上派镇周、倪两姓祠堂,临时关押300余人犯。1951年新建看守所1座。人犯3天洗1次澡,厨房清洁,每号房选1名案情较轻、文化程度较高的人犯为学习组长,辅导人犯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时事政治情况。文盲人犯,每天识字4小时。
1973年,毛主席关于“一律废除法西斯式审查方式”的指示下达后,人犯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新建澡堂1间。
1983年“严打”后,杀人、抢劫等重刑犯增多,不易管教。看守人员制作人犯亲属讲话录音带,给人犯播放。有些人犯听了亲属的讲话,声泪俱下,发誓痛改前非。所方购各类法律常识书发到号房,增订《安徽青年报》、《安徽新岸报》供人犯阅读,并为人犯代购科技、文学书刊。有的看守人员,献书送到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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