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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兵
1951年,本县开始实行志愿兵役制。通过自愿报名、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有1600名青年被批准入伍。1954年,有1665人参军。
1978年,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此后,本县每年有部分专业技术骨干,在义务兵役期满后,自愿申请留队,经部队批准后,继续留队当志愿兵。
二、义务兵
1955年2月,本县首次实行义务兵役制。2月10日,县召开三级干部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通过宣传发动,全县有21134名适龄青年报名,占适龄青年总数73%。有6756人参加体格检查,合格2205人,被批准入伍1655人。以后,逐年皆有一批义务兵应征入伍。
1958年,本县开始招收空军飞行员。
1983年,本县调整征集办法,实行划片轮征。同年,在北片高刘、小庙、官亭、山南4区征兵;次年,在南片花岗、上派、丰乐3区和上派、三河2镇征兵。1985年,复在北片4区征兵。历年征兵统计表
表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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