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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组织与党员
(一)土地革命时期肥东众兴地区在土地革命时期就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民国16年(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后,在安庆不能存身的中共党员张伯平(众兴乡人)回到合肥任中共合肥特区委委员,并在众兴附近组织农民协会。这是共产党人最早在肥东地区进行革命活动,为建立党的组织作了准备。不久,张伯平调离,中共党员周味韶(肥西雷麻店人,与张伯平是同学)受合肥党组织指派,来到张伯平家,以教书为名,进行党的活动,先后介绍孙子模、何守圣、罗邦道入党。民国19年春,成立孙吴大郢党小组,组长孙子模,隶属合肥特区委(后改为合肥县委)。同年夏,发展为中共合肥东乡众兴支部(肥东地区第一个党支部),书记孙子模。划分3个党小组:陆岗党小组,党员3人,组长陆志远;孙吴大郢党小组,党员5人,组长孙子模兼;陆老家党小组,党员3人,组长郑默奇。民国20年3月,合肥县委改为合肥中心县委;众兴支部改为合肥东乡特别支部,书记仍为孙子模,组织委员郑默奇,宣传委员陆志远。随后发展党员30多人。
民国21年,合肥党组织遭到破坏,东特支部与上级失去联系。国民党加紧搜捕,党员有的自首,有的出走,党的各项活动停止。民国23年天旱,孙子模出走上海避风、谋生,失掉组织关系,合肥东特支部即不存在。
(二)抗日战争时期民国27年5月,日军侵占合肥,中国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第四支队深入敌后,创建皖东抗日根据地。同年9月,四支队八团民运股长周利人率民运组深入石塘、梁园、马集等地,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并进行建党工作。在石塘地区先后发展40多名党员,成立4个党支部;在梁园大陆岗一带先后发展七八名党员,成立大陆岗党支部;在梁园小陆岗一带和青年工作队中发展一批党员,成立小陆岗党支部;山王集地区由四支队派人和宣南生联系发展了十几名党员,成立山王党支部;还有原合肥东特支部老党员孙子模,七七事变后从上海返乡,与八团周利人等取得联系,被派往新四军四支队政治训练班学习,回来后经审查重新入党,成立了党支部。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合二区委(石塘、马集一带)、梁园区委。
民国28年至34年,肥东地区先后在中共合肥工委、合肥中心县委、合肥县委、全合县委、巢合工委等领导下,曾恢复与建立过合二、梁园、赵店、合六、广兴集、王子城、青龙、合五、花张集、西山驿、磨店、吴店、肥南、西黄等区委。抗日战争胜利,新四军七师北撤,上述党的组织大部分随之撤销。
(三)解放战争时期民国37年,为迎接解放,肥东工委、全合工委、东北工委先后在肥东地区建立合四、合五、双墩、草庙、梁园、王子城、古城、西山驿、店埠、石塘、长临河、肥南等12个区委。
民国38年1月,肥东地区全部解放,成立中共肥东县委,下设10个区委,65个支部,共有党员244人。
(四)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3年,通过剿匪、土改、镇压反革命等运动,发展党员1020多人,其中农村积极分子760多人,机关干部230多人,增建98个支部。
1954年至1956年,在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发展党员7300多人,其中工人260多人,贫、雇农5100多人,妇女600多人。同时开始重视发展知识分子党员。1954年12月,县委决定在中、小学中建党。1956年发展知识分子党员201人。
1958年,在大办钢铁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发展党员约2000人。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发展党员很少;此后至1965年,每年只发展党员四五百人。
1966年,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各级党组织受到冲击,处于瘫痪状态。1970年11月,党组织恢复。根据党的九大规定,开展“吐故纳新”工作。一批老党员遭到批斗,有的被停止组织生活,有的受到党纪处分,有的被开除出党;而有些“造反派”的所谓积极分子则被“突击”吸收入党。到1976年,仅6年时间发展党员近8000人。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党的组织建设走上正轨。1977年至1985年,增加党员7300多人,平均每年约增加800人。
1985年,全县党的基层组织1559个,党员28838人。其中大学程度由1949年占2.3%上升到15.7%;小学以下程度由1949年占94%下降到57%。
肥东县几个年份党的基层组织与党员数

二、县委
(一)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占据合肥城和淮南铁路后,合肥县分隔为路东、路西两部分,中共先后在肥东地区建立9个县委(含县工委和中心县委)。
中共合肥工委民国28年3月,中共皖东工委(后改为苏皖省委)决定在梁园东小陆岗成立肥东工委,4月改为合肥工委。下辖合二区委、梁园区委、合六区工作团直属支部。工委书记谭光庭,委员先后有周利人、茅堃、胡昌明、刘泽民、孙乐宜等。
中共合肥中心县委民国28年11月,中共苏皖省委(后改为路西省委)决定在青龙乡褚老圩建立合肥中心县委。下辖合二、赵店区委。县委书记涂中庸,组织部长时生,宣传部长许文虹,军事部长何绪荣。民国29年5月,因褚老圩被炸停止活动。
中共合肥县委民国29年5月,中共路西省委决定在广兴集成立合肥县委。下辖合六区委。县委书记严佑民,组织部长陈定一,委员孙乐宜等。同年6月,因严佑民调离停止活动。
中共肥东县委民国29年7月,路西省委决定在广兴集成立肥东县委。下辖合二、合六区委。县委书记曾昭生,组织部长陈定一,军事部长吴泽芳。同年9月,因曾昭生调离停止活动。
民国29年9月,中共合肥县委在王子城恢复。下辖合二、合六区委。县委书记严佑民,组织部长陈定一,委员金涛等,隶属路西省委。同年11月,因严佑民等领导人转移至凤阳,县委活动停止。
民国30年4月,中共合肥县委又在广兴集恢复。下辖广兴集、王子城、青龙3个区委。县委书记先后有艾天白、严佑民、刘鸿文,县委成员先后还有林轩、林恒等,隶属路西区党委。
中共全合县委民国31年4月,合肥县委与全西工委合并成立全合县委。书记刘鸿文,组织部长林恒,宣传部长黄生,委员司宗仪。活动于全椒和肥东边区,没有设区、乡组织,隶属路西区党委,同年7月撤销。
中共定合县委民国31年8月,路西区党委(后改为路西地委)决定在定远和合肥交界地区成立定合县委。肥东地区设有合五、花张集区委。书记先后有刘鸿文、冯纪新、廖成美、黎竞平。直至抗日战争胜利撤销。
中共合巢工委民国30年10月,路西区党委决定在山王集一带成立合巢工委。书记严佑民,委员林轩、宣济民、王焯等。民国31年,撤到巢县高林桥附近,隶属中共皖中区委。同年5月撤销。
中共巢合庐中心县委民国31年5月,合巢工委撤销成立巢合庐中心县委。书记先后有程明远、余再励,组织部长杜大公,委员先后还有唐晓光、雷文、周心抚、乔治、夏长庚等。地区设有西山驿、磨店区委。隶属皖中区党委。
中共巢合县委民国32年7月,巢合庐中心县委迁至白龙厂,改为巢合县委。书记程明远,组织部长先后有杜大公、陈振亚,宣传部长熊振作。肥东地区设有西山驿、磨店、肥南、西黄、吴店等区委。隶属路西地委,至抗日战争胜利撤销。
(二)解放战争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挑起全面内战,实行白色恐怖。肥东地区,新四军留下的人员遭到迫害,广大人民也屡受敲诈勒索;已经北撤的新四军和共产党组织又派人回肥东,先后建立3个县委,领导人民,迎接解放。
中共肥东工委民国37年2月,皖西四地委决定在肥东南部地区建立肥东工委。书记杨吉平,委员宣锦章、宣质斌。下辖西山驿、店埠、长临河、石塘、肥南等区委。后隶属江淮五地委。
中共全合工委民国37年2月,皖西四地委决定在全椒和合肥边区成立全合工委。书记王光前,委员苏桦、伍群、武道隆、朱明等。肥东地区设梁园、王子城、古城等区委。后隶属江淮四地委。
中共肥东北工委民国37年4月,中共江淮四地委指示,淮东工委改为肥东北工委。书记孙祝华,副书记戚明渠,委员崔又民、俞布门。肥东地区设合四、合五、草庙、双墩等区委。
解放后,中共江淮区委决定,将合肥县划分为肥东,肥西两县和合肥市。民国38年2月3日,中共肥东县委在撮镇乡四大户村宣布成立,隶属江淮五地委(同年4月属巢湖地委)。县委书记韦宾、副书记杨吉平。原肥东工委、全合工委、肥东北工委撤销。
(三)新中国成立后
县委机构设置县委会初成立,仅设正、副书记,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随着革命事业的发展,县委下设机构不断增多。1955年设常务委员会。1957年设书记处,1962年书记处撤销。1959年办事机构增至17个,1963年精简为13个。1966年,县委机关受“造反派”冲击,陷于瘫痪。1969年12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办事机构仍统一于县革委会。1970年11月,县召开第三届党员代表大会,县委恢复。1977年,撤销办事组、政工组,恢复部、委、办。1985年,县委办事机构14个。
1949~1985年中共肥东县委机构设置


1949~1985年中共肥东县委历任领导人


三、党员代表大会
1956年5月8日至12日,在店埠镇召开中共肥东县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28人,列席70人。会议通过了《中共肥东县委关于六年工作基本总结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代表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肥东县1956年至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选举产生:中共肥东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3人;候补委员3人;县委监察委员会,委员9人;出席省党代会代表11人。
1958年3月14日至18日,在店埠镇召开县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69人,列席52人。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了《中共肥东县第一届代表大会以来工作情况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决定开除县委委员中4名所谓右派分子的党籍(后均改正);选举产生县委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4人,候补委员1人。
1970年11月6日至10日,在店埠镇召开县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出席代表771人,列席37人。会议通过了《肥东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34人,候补委员6人;出席省党代会代表10人。
1980年6月29日至7月3日,在店埠镇召开县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03人,列席36人。会议通过了《中共肥东县委工作报告》、《中共肥东县委纪律检查工作报告》、《肥东县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0年至1985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报告》。选举产生:县委第四届委员会,委员31人,候补委员6人,常委11人;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人;出席省党代会代表13人,候补代表1人。
1985年12月25日至29日,在店埠镇召开县第五次党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05人,列席68人。会议通过了《中共肥东县委工作报告》、《中共肥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委第五届委员会,委员34人,候补委员6人,常委9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人;出席市党代会代表34人。
四、党员教育
(一)理论培训
1949年10月,县委设农村干部训练班,至1950年10月,培训乡干500人、土改工作骨干335人。主要学习惩治反革命和土地改革等政策,开展剿匪反霸和土地改革工作。
1950年10月,农村干部训练班改为党员训练班,至同年12月培训党支部书记、支委131人。主要学习党员标准八项条件、《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论共产党员修养》,澄清学员一些模糊观念,提高为共产主义奋斗的思想认识。
1952年至1956年,县举办训练班19期,培训党员、干部6300多人次;调省、地委的党校、干校培训1000多人次。主要学习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开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工作。
1957年至1958年,县举办6期训练班,培训党员、干部760多人。主要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开展反右派斗争。
1960年,县委党校成立,至1965年举办12期训练班,培训党员、干部2300多人次;调省、地委的党校、干校培训390多人次;由区、公社、生产大队等党组织培训4万多人次。主要学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目前农村中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肯定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正确性,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9年,县委党校改名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至1976年共举办28期,培训党员、干部8700多人次。主要学习《毛泽东选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两条路线斗争史”,继续开展阶级斗争,批判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1978年,恢复县委党校;至1981年,共举办23期训练班,培训党员、干部2800多人次;由区、公社、生产大队党组织培训58000多人次。主要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讨论真理标准,拨乱反正,明确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要意义。
1982年至1985年,县举办18期训练班,培训党员、干部2100多人次;乡党校培训4万多人次。主要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加强法制观念,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进行整党。
(二)组织整顿
1952年,开展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整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县委对基层组织进行普遍整顿。全县163个支部至1954年4月全部整顿结束,处理了68名不符合条件的党员出党。
1957年下半年,进行第二次整党。全县有378个支部,8270多名党员参加。开始是反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后转为反右派斗争,产生扩大化倾向,开除党籍199人,受警告、撤职处分645人,取消预备期245人,使党内生活极不正常。
1963年至1964年,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农村整党。重点是纠正“五风"。1963年,先在西山驿公社进行试点,然后在8个社会主义教育重点公社铺开,参加整风的党员1814人。在“左”倾错误的影响下,批判了一些好人,其中受党纪处分38人。
1969年,中共第九届全国代表大会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打着整党旗号,整老党员、老干部。全县一大批老党员被诬陷为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受到批判斗争,不给恢复党的组织生活。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批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混入党内的打砸抢分子被清除出党。
1982年9月,在全县开始分期分批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纠正党员、干部中的请客送礼、铺张浪费及党政机关经商等不正之风。先在王铁公社试点,然后在县直机关中铺开。1984年12月,县直68个局级以上单位的整党工作结束。有13个党政机关办企业,停办4个,脱钩6个,有41名党员干部参与商业经营,除2人留职停薪外,余均退出。
(三)纪律检查
1951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是年,对土改运动中丧失阶级立场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的18人,占党员总数1.6%。
1952年,对三反、五反运动中犯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以及官僚主义错误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的137人,占党员总数10.7%。
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处分党员1080多人,约占党员总数13%。
1958年,反对铺张浪费中处分党员548人,占党员总数5.6%。
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处分党员252人,占党员总数2.5%。
1963至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包括“石塘打水”、“八斗木材”、“栏杆集自由市场”、“马集土纺土织”、“县被服厂私分布匹”、“八斗干部散鱼苗”、“八斗供销社卖棉种”、“长乐粮站套购粮食”等所谓肥东八大事件),处分党员191人,占党员总数1.4%。
“文化大革命”期间,专案组代替了纪检会,群众专政指挥部代替了公安局;造反派领导整党,任意开除党员的党籍。在“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中,全县有3093人(包括党外人员)受到了打击,约占干部总数(包括生产队长以上)19%,其中12人被迫害致死。
1978年,县委成立复查办公室,对过去政治运动中案件逐件复查。反右派、反右倾和“文化大革命”中所判处的案件大多是错案,四清运动案件有57%是错案。
1979年8月,县委纪检会恢复,纪律检查转入正常,不搞运动。至1985年,共查处违法乱纪的党员304人,最多是1983年,处分87人,占党员总数0.36%;1985年,处分32人,占党员总数0.11%。
1981年,开始专案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至1985年,共处分犯经济错误的党员50人;最多是1983年,处分17人,占党员总数0.06%,1985年,处分4人,占党员总数0.01%。
五、统一战线
(一)抗日民族统战工作
抗日战争爆发,肥东各界人民,同仇敌忾,共赴国难。中共合肥工委和新四军八团,领导肥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先后成立了抗敌协会、战地服务团等抗日团体,宣传和发动抗日。八团政工队,通过统战工作,和国民党梁园镇公所联合召开了“梁园各界同胞抗日救亡总动员大会”,动员群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枪出枪,支援抗战”;号召群众参加青抗、农抗、工抗、妇抗、商抗组织;激励青年参加新四军和抗日游击队。青龙厂、白龙厂、石塘桥地区的妇抗组织为新四军做军鞋上万双。民国27年9月,八团民运股动员马集地区开明士绅和大户,购置枪支弹药,成立淮南抗日救亡义勇军大队,由当地有声望的阚伯衡(国民党员)任大队长,共产党员张帜、许用熙分别任政治部主任、大队副。这是肥东最早的地方抗日武装之一。
(二)新中国成立后统战工作
1.爱国人士参政1950年1月,县首次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邀请爱国民主人士11人,工商界代表20人,少数民族4人,讨论兴修水利和救灾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更加重视爱国民主人士参政。1981年,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人,其中爱国民主人士4人,占21%。
2.团结少数民族本县有11个少数民族,共5686人(1984年统计)。其中主要是回族(4516人)和满族(1106人)。新中国成立初,县人民政府为了尊重回民风俗习惯,在店埠镇开设回民饭店1所。1978年后,民族平等政策进一步落实。县第八届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有3人,其中1人当选为县人大常委,县第一届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有7人,其中常委2人。1978年至1983年,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投资9万多元,建立8座小型抽水站,1个水库闸,解决了这些地区缺水问题。黄栗乡民族村原来十年九旱,粮食亩产只有200公斤左右,人民生活比较困难,抽水站建立后,1982年粮食平均亩产475公斤,人均粮食700公斤,户户生活温饱。
3.联系民主党派解放前,民主党派在肥东地区均未建立组织机构,仅有少数成员。新中国建立后,主要通过县委统战部不定期召开民主党派成员座谈会,学习各个时期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听取他们对党的大政方针的意见。1985年,全县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员5人,其中被选为县人大代表1人,被选为县政治协商委员会常委1人,委员1人。中国民主同盟成员1人,被选为县政协委员。
4.区别原工商业者本县1955年,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过快,没有区别无雇佣剥削的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混淆了剥削者和劳动者的界限。1979年中共中央发出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劳动者的指示,1980年3月县成立原工商业者区别工作领导小组,除1980年前已作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看待外,尚有公私合营48人,转入国营2人,通过调查核实,全部确定为劳动者。
5.正确对待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解放后,本县虽然对一部分原国民党人员安排了工作,但历次政治运动没有落实既往不咎的政策,使不少人遭受了挫折,特别是有些起义、投诚人员的身份没有得到确认。1980年3月,县成立落实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对因受“左”倾错误的影响而未被承认起义、投诚身份的案件,全部进行复查。查后确认起义、投诚身份62人,收回工作12人,死亡抚恤5人,年老体弱无子女赡养给予每月15元生活补助4人,给予临时救济35人(共救济7500元)。1人被选为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被选为县第一届政协委员,其中常委1人。
6.正确对待台、港、澳同胞和侨胞本县旅居港澳同胞家属311户,台属478户,侨属225户。华侨分布在美国、加拿大、越南、新加坡、日本、巴西、法国、联邦德国、泰国、苏联、马来西亚,缅甸、柬埔寨等国家。其中在政治、经济、学术上有一定影响的有40多人。在一些年中,因“左”倾错误的影响,使有海外关系的大多数人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有的全家下放劳动,注销了城镇户口;有的受到内控使用;有的被错划成地、富、反、坏、右、特分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落实了三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侨胞)政策。1981年1月,县委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对过去因海外关系而受株连的111件案件进行复查,恢复了8户16人的工作和城镇户口粮油关系,清退因侵占或挤占三胞眷属的房屋16间,“文化大革命”中有13户被查抄的财物一一偿还。在三胞眷属中,发展党员2人,晋升工程师1人,享受讲师待遇5人,选为县人大代表3人,县政协副主席1人,政协常委2人,政协委员10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两对。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三胞回来探亲、观光的越来越多。1984年4月,县政府设立外事侨务科专管此项工作。1981年至1985年,先后接待三胞110次,123人。
六、来信来访
新政权初建,由县委、县政府两个秘书室的收发人员兼管人民来信来访。此时,县境匪特猖獗,信访内容主要是检举坏人。1953年,为了更好地开展反官僚主义,反命令主义,反违法乱纪运动(简称“新三反”),县成立人民来信来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门管理信访工作。此时,信访内容主要是检举干部违法乱纪及申诉婚姻问题。“新三反”结束,信访专门机构撤销,信访工作仍还原状。1959年,开展反右倾运动,人民来信来访剧增,县正式成立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配备两名干部,与县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是年受理人民来信来访9700多件次,是解放以来的最高纪录,主要检举干部刮“五风”的错误。“文化大革命”开始,县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陷于瘫痪。1970年,县委办事组内设信访小组。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人民来信来访再度剧增,主要反映冤、假、错案。1981年,信访小组改为信访办公室,属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1984年,区、镇、乡及较大厂矿企业均成立了信访领导小组,县局均确定一名干部兼管信访工作,全县形成信访网络。是年9月,中央信访局确定本县为其联系点,此后连续两年(1984、1985)年终,本县均无信访积案。
肥东县几个年份受理人民来信来访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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