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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营建筑业
(一)营造厂
本县建筑业有着悠久的历史。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李漕坊(今属路口乡)李有知带领一部分木瓦工,去南京承建鼓楼山大礼堂等工程,后与宁波人应美记合作承包工程。第三年应美记成立“应美记营造厂”,李有知在厂负责施工,颇有影响。
民国14年(1925年)撮镇李成记在南京开办“李成记营造厂”,木瓦工200多人。
民国20年,肥东地区去南京的木瓦工约1000多人,在应美记营造厂做工的约占50%,其余都是散包工。
民国25年,李有知办起“李知记营造厂”,木瓦工约500人。这时肥东地区在南京木瓦工约有4000多人。其中比较闻名的有李有知、李成记、李士鳌、李士镖、李照河、韩华金、管盛章、吴道盛、邓在金、李先科等。李照河曾设计和施工原南京新街口的中央商场,当时在南京声望很高。抗日战争中,日军侵犯南京,工人们纷纷回乡,分散在撮镇、路口、梁园、山王、西山驿、卅埠、龙塘、湖滨等地,一面从事农业生产,一面为农村兴建房屋。抗日战争胜利后,这些木瓦工又陆续去南京做工。解放后,以李士镖为首带领一部分木瓦工去北京,以李照河为首带领一部分木瓦工去西安,以韩华金为首带领一部分木瓦工仍在南京,继续从事建筑业,以后均被国家吸收为正式工人。
(二)个体建筑工
县内沿山一带的石匠,精制石门槛、石柱脚、石条(用于走廊、窗台、外墙下拐角)等,供建房材料,这些半工半农个体经营者约200人;木、瓦匠(含茅匠)除上述去外地经营和先后参加国营及乡镇等建筑企业外,现时尚有个体户约1300人,平时替人家做些零星活计,如有建房,则临时召集,按日按技术计酬。
二、乡镇建筑企业
肥东素称“建筑之乡”,解放初,县建筑生产合作社和县水利工程队虽吸收了104名建筑工人,但能工巧匠的潜力还很大。1959年,新河、路口、张集、西山驿、店埠、永安、众兴、定光,卅埠、撮镇、龙塘、复兴、长乐,长临河、湖滨、文集、磨店等17个公社和私人组织的建筑队,约1.8万多木瓦工去外地承建工程。其中新河公社焦圩大队会计黄德荣带领500多工人去西安承建工程,该公社和梁园区委于1962年联合电报国务院,反应工人外出,没人做田。国务院通知皖、陕省政府协同派员去西安将工人处理回乡。县内其他公社亦照样办理,致使富有建筑技术的工匠有力无处使。1978年,经济开放政策给农村多余劳力找到出路,特别是能工巧匠有了用武之地。纷纷自由结合组成建筑队,有的承建二道手业务;有的作劳务输出。1982年,区、乡(镇)将零星、分散的施工队,选择条件好的组成39个建筑公司(内含3个队),使之有组织有领导地活跃于省内外100多个工地上。合计工人35129名、技术员253个。1984年,各公司在合肥市承建的工程中,经质量检查评为四级的5个,暂定四级的14个,暂定三级的3个。湖滨乡建筑公司得分最高,为76.72分,古城乡建筑公司得分最低,为13分。还有些建筑公司的工地不在合肥,未参加质量检查。1985年,各公司竣工总面积44.8万平方米,产值6720万元,收入1900万元,交税298万元,交区、乡(镇)管理费252万元。
区、乡(镇)建筑业的发展有力地支援家乡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如撮镇新塘村建筑队,1984年,进藏工人585名,完成产值380万元,收入120万元,从中交大队5万元、镇公司1.5万元,兴建3公里高压电线和两处电灌站,为本村小学盖教室16间,协助大队筹建一座砖瓦轮窑厂,提取教师奖励金2500元、17个生产队干部补贴每人80元、7个五保户每户50至80元。
三、集体建筑企业
县建筑公司1952年,店埠、梁园两镇建筑合作组合并成立“肥东县建筑生产合作社”。1960年改名“地方国营肥东县建筑公司”。1964年4月又改为“肥东县建筑工程队”,属大集体企业。1971年,再改为县建筑工程公司。合作社初建时,工人们只凭瓦刀、斧、锯、凿等简单工具去完成工程任务。从70年代起,不断增加机械设备,提高建筑技术,以适应建筑楼房的要求。1985年,公司占地面积33850平方米,建房面积15151平方米,职工1022名,其中技术员30名,施工机械191台(件),竣工面积2.77万平方米,产值415.5万元,利润2.5万元。近年来,公司完成的重点工程有省林科所办公楼、合肥科学分院外宾招待所等,其中省林科所的科研楼被评为合肥市级全优工程。
肥东县建筑公司1980~1985年建筑竣工面积和利润比较

县水利安装建筑公司1958年12月,县水利局将水利战线上的48个建筑工人组成水利工程队。直到1979年,先后承建水利建设工程中的大、中、小水库、电灌站、水坝、闸门、渡槽、倒虹吸、桥、涵等146项。1966年,在店埠电灌站附近建办公、宿舍房3幢。1968年,开始向省水电安装队输出劳务工2100多名,藉以提高工人技术水平,为企业转向多层楼房建筑创造条件。1976年兴办水泥预制厂,1979年开设机修车间和木材加工厂,1980年成立起重安装队,这些设施为公司承建的工程提供了优质建材,加快了施工进度。1980年,水利工程队改名为“肥东县水利安装建筑公司”,属集体企业。从此,公司的生产经营重点放在合肥市建筑市场,将4个工区中技术过硬的技工集中在合肥第二、四工区,以保证在质量和速度上创优。截至1985年底,共建成宿舍楼、办公楼、教学楼、服务楼、厂房等41项,其中最高7层。总面积7.6万多平方米,产值1306.68万元,荣获全国“先进集体建筑企业奖杯”。公司现占地面积14433平方米,建房面积8100平方米,职工413名(加上合同工、临时工共1000多人),助理工程师1名,技术员11名,大小运输车11辆,施工机械63台(件)。
四、国营建筑企业
县建筑总公司1984年7月,县成立建筑总公司(属地方国营企业),调进管理人员35人(内含聘任18人),分别在合肥、淮南、蚌埠、新疆自治区等城市设立办事处(后改分公司),每处配国家干部2至4人,加强施工管理。
公司下属工人多系亦工亦农。1985年,总公司工人(亦工亦衣)2000多人,机械设备216台,竣工面积52700平方米,产值764.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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