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居民委员会
1952年7月,市政府在西市区试建合肥市第一个居民委员会—三孝口居民委员会。10月,又在西市区前大街、后大街和东市区(现中市区域)北门街、四湾街以及车站区崇德街试建5个居民委员会。各居民委员会由9~11名委员组成。委员推选正、副主任。委员、主任均为义务职,轮流办公,每周开一次会议。1953年,各居委会下设治安、调解、优抚、卫生、协税、文教6个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及委员5~8人。翌年5月,优抚委员会改为民政工作委员会,掌管优抚、社会救济、贯彻婚姻法等工作。1954年7月,市开始按月发给居委会补助性办公经费,并对参加居委会工作而影响生产致生活困难者实行定额补助。
1956年8月,全市结合基层选举,将原30个居委会改选调整为59个。各居委会委员7~13人,设立治安、社会福利、文教卫生、粮食、调解5个工作委员会。1960年,全市4个区68个居委会改称街道委员会。1963年5月,3个市区街委调整为61个,并恢复居委会名称。机关、学校、工厂企业职工住宅区超过100户的,单独设立家属委员会。家属委员会受其单位领导和所在区人委指导。
1965年7月,全市共设72个居民委员会。各居委会补助经费除原每月省拨20元外,市财政增补25元,共计45元。其中,办公费5元,主任生活补助22元,副主任18元。
1967年末至翌年初,有的居民委员会遭“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冲击,干部被揪斗,印章被夺,街牌被撤除。居民组织有的改为连队,设连长;有的称片,设片长;均隶属街道革命委员会。部分原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离任到企事业单位就业,居委会工作停滞。1973年末,撤销连队与片,恢复居委会名称。各居委会设立宣教、治保、民政、调解、妇女、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生产福利工作委员会。各委员会主任,均系居委会委员。居委会正、副主任外,配办事员1人,月补助生活费26元,由街道企业支付。1979年,市人民政府决定全市132个居民委员会主任为大集体职工身份。翌年5月决定,居委会主任职为行政25级,并按一定升级面调级。1985年,居委会主任到退休年龄的,开始办理退休手续。其退休金连同医药、福利费,由区财政逐月拨发给街道办事处。1987年12月,市政府规定:每个居委会配主任1人、副主任2人。居委会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民政、妇女等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兼任;成员由居民小组长担任。各居委会经费由全年600元增为1000元,由市财政每年一次拨发到区。区财政负担居委会部分干部生活补助费、培训费、干部退休费。街道办事处负担居委会人员补助费、奖励费。居委会兴办企业,可用其收益弥补经费不足。居委会无办公房屋的,由街道办事处安排;房屋被挤占的,由占用单位尽快归还。税务、工商部门支持居委会办第三产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由居委会协办的事项,由各区通过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其他部门不可直接下达任务。
1990年,市区共有居民委员会189个,企事业单位家属委员会191个。
居民小组
1949年2月,各区政府结合支前任务发动群众,改造旧甲制度,按自然区域15户左右划编一个行政小组。3月,市区共建组300多个。每组选组长1人。组长执行区街政府命令,反映组内住民情况、意见。1951年,西市、东市、车站3区共划编行政小组363个。1954年,市区普遍建立居民委员会,行政小组改为居民小组,归属居民委员会领导。1960~1963年,市区有居民组936个,分属各街道委员会管辖。1980年7月,市区居民组增至2563个。居民组长可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也可由居民直接选举。
1987年合肥市东市区居民委员会一览表


1987年合肥市中市区居民委员会一览表


上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