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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合县抗日民主政府公安局
民国31年7月,新四军路西区党委决定把定远县的一部分地区和合肥的青、白龙厂结合起来,在定远县的永宁寺建立定合县抗日民主政府。定合县的范围大致是:北起定寿公路,南到青、白龙厂,西临淮南铁路,东至定合公路。定合县抗日民主政府由江屏同志任社会科兼保安科长。保安科下设民运组、警卫组、看守所。保安科科员有杜才安、杨丽川、刘磊、雷振鸣4人。民运组10余人,主要分散各地以各种职业为掩护,从事锄奸工作和搜集敌伪、社会各阶层的情况等。警卫组10人,主要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以及侦破案件,逮捕、审讯犯人等任务。看守所配有一个警卫队,主要负责看守和押解犯人。
民国32年下半年,保安科改为公安局。局机关设在肖家圩,江屏为第一任公安局长。全局有一、二十人。同年底,江屏调新四军二师锄奸部工作,杜才安提任公安局长,杨丽川任副局长。公安局下设侦察股、审讯股和秘书等。公安局随县政府活动,编制20人,并有警卫队负责守卫县政府、看押犯人。当时,定合县有合五区、定六区、定十区、海青区、胡塘特区。各区均配备1名公安特派员。
民国34年春,撤销胡塘特区,增设合八区、下塘区。全县共6个区。同年底,杜才安调定远县工作,当时的巢合县合并到定合县。巢合县治安科长荚厚友调任定合县公安局长。民国35年6月,中共路西地委奉命撤退到路东。定合县公安局撤到天长、盱眙县的新铺、竹镇、张广铺等地搞锄奸工作。
民国36年下半年,北撤的部队和党政干部先后返回津浦路西。当时的定合县公安局机构不健全,只有一位审讯股长,几名侦察员,后调坚持敌后斗争的孙云任定合县公安局副局长。
1949年5月上旬,定合县并入定远县。
寿合县公安局
民国31年底,中共寿县县委在禹庙岗(今长丰县下塘区)成立了寿东南办事处,下设4个抗日游击区:大孤堆集、小孤堆集和朱家湾以北一带。以兴隆集为中心,建立一区;大孤堆、朱集以南,淮南路以西,庄墓桥以北的禹庙岗、仇集、长岗、徐庙、王集等为二区;庄墓桥以南,枣林铺以北,瓦埠河以东,淮南路以西为三区;以吴山庙、高塘集为中心的地区为四区。
民国33年春,寿东南办事处改为寿县抗日民主政府。县政府按照《关于华中民主政权锄奸工作的决议》及时成立了公安局。明确规定公安局是抗日民主政权维持社会秩序的机关,由李声振任局长,内设侦察、内勤、警卫等股。并有一个排的武装负责传递情报,保卫县委、县政府、公安局等党政机关以及看押犯人等。同年底,县公安局撤销。
民国37年下半年,江淮四分区干部穆维春任寿六舒合公安局局长兼游击队长。穆和警卫员随带一部电台,跟随县长董皖白率领的游击队,以白小河、严间子(属定远县)、造甲店(属长丰县)为活动中心,主要是侦察国民党驻淮南铁路、津浦铁路的军事活动,破坏敌人交通,配合淮海战役。年底,穆维春奉命回部队。
1949年1月,寿合县设立人民公安机关。邹云龙任公安局长。县局设4个课(后改为科),1个公安中队。公安局随县委、县政府驻王楼。同年6月24日,该局并入寿县公安局。
巢合办事处治安科
民国32年,中共巢合庐中心县委在肥东白龙场建立巢合县委,不久改称巢合办事处。
巢合县管辖巢湖以北地区。南以巢湖为界,从忠庙、张家町,沿淮南铁路到巢县附近;北从炯炀河、中焊、夏阁一直到西山驿、磨店、白龙场。共有磨店、巢二、巢三、合二、合五、肥南等6个区的游击根据地。
巢合办事处设治安科,科长荚厚友。下设侦察、秘书、审讯等股。各区均由区委负责同志兼管公安保卫工作,并配有公安特派员。
民国34年10月,巢合县委、巢合办事处并入定合县,部分人员随新四军路西军政机关北撤,少数干部留下坚持敌后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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