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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合肥市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计划科内配备了3名统计员,负责合肥地区工商业经济、财政金融等方面的统计。1954年l0月,市人民委员会设置了统计科。此科为合肥市最早建立的专业统计机构,人员编制有15名。
1957年3月,市人民委员会统计科与工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合并成立市经济计划委员会(简称市计委,下同),原统计科业务归计委计划科负责。是年9月,市计委内设统计科,该科除开展城市居民生活费收入、支出状况调查之外,还将历年各项统计资料进行了综合整理,并印发出合肥市首本综合性统计资料——《合肥市统计资料(1949~1957年)》。1958~1960年,统计工作因受“浮夸风”影响,导致一些统计数字失真。1962年8月,为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精神,合肥市统计局成立。局机关内设秘书、综合统计、工交统计、财贸统计等4个科室,共有工作人员21人。1963年国务院颁发《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后,合肥市一些部门和单位逐步恢复和建立了统计机构,充实了统计人员,使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大大提高。“文化大革命”初期,市统计工作受到冲击,一些工作处于停顿状态。
1968年4月至1976年1月,统计业务先后由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综合组、生产指挥部经济计划小组、生产指挥部综合计划小组经管,任务是汇总几种主要的生产统计报表上报。1973年,生产指挥组综合计划小组从上海购进1台国产台式电子计算机,后又购进l台罗马尼亚台式电子计算机用于统计运算。由于计算机质量较差,没发挥多大效能。
自1976年1月25日始,市革委会计划委员会设统计科行使统计职能。
1980年6月2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合肥市统计局机构恢复。
1984年5月26日,合肥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成立,其编制、经费均由国家城市调查总队统一拟定、划拨;队长由市统计局局长兼任。
1984年12月和1985年11月,市统计局先后购进IBM——PC/XT微型电子计算机和B24型微机各1台,提高了统计运算速度。是年,市统计局首次应用电子计算机对工业统计年报和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进行汇总。
统计队伍
50年代初,合肥市的统计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统计人员多数是新手。之后统计人员虽陆续增加,但直接从学校统计专业毕业者不多。为了使这部分人员能尽快地适应工作,合肥市采取组织在职统计人员短期培训、利用会议形式现场学习、委托大专院校代培统计骨干等办法,提高统计队伍的素质。1964年,市统计局举办统计基础知识讲座,组织统计干部参加学习。
“文化大革命”期间,市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基本中断。
1980年市统计局在机构恢复以后,首先对全市统计人员进行登记摸底。1981~1983年,在全市范围内多次举办统计学原理、工业统计、商业统计干部培训班,并先后派出多名干部到四川内江国家培训中心等地学习,多渠道、多形式地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1983年下半年,国家统计局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电视讲座。合肥市人事局、教育局、统计局联合发出通知,组织全市1904名统计、经济人员参加《讲座》学习,期末有954人参加考试,其中878人取得合格证书,50人被评为省优秀学员。
1984年7月,国家统计局与中央电视台又举办《统计数学基础知识》电视讲座。合肥市统计局为了搞好此项工作,成立了《讲座》办学小组,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并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市区共有1084名统计人员到各教学点参加学习,期末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结业资格者681人。其中成绩在80分以上的有426人,占结业人数的62.5%。
1985年初,中国统计干部电视函授学院安徽分院合肥工作站招生,合肥市有1314名统计人员报名入学,其中市区1023人。期末参考人数1150人,其中823人获得了大专层次的单科合格证。是年,合肥市统计中专班首批48名学员毕业,被分配到市统计局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工作。
从1978年合肥市首批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开始,历经2年多时间,在全市近2000名统计人员中,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和评委评审批准,获统计师职称的有33人,获助理统计师职称的有122人,获统计员职称的有342人。
统计报表合肥市建立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始于1950年。方法是自上而下地布置,自下而上地填报、汇总。定期报表报送的渠道主要有二:一是铁路运输、邮电、文教卫生、财政金融、计划生育等业务部门的统计报表,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搜集、汇总填报后,抄报市统计局;二是统计部门布置的工业、农业、商业、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物资等报表,由各基层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定期报送市统计局。报表种类有日、旬、月、季、半年报和年报。
合肥市最早实行定期报表制度的是工业系统。1954年市统计部门在国营工商业企业中建立了专业定期报表制度。1957年在报表中增加了劳动工资统计报表。1962年市统计局成立时,全市定期报表制度已渐趋完善,仅工业方面的报表中就包括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技术经济指标、专业设备拥有量、生产能力、企业概况和主要产品成本等项目。1966~1969年,统计工作受到“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影响,维持上报的定期报表已寥寥无几。1970年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建立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精神,合肥市一些物资生产部门虽然将反映生产成果的重要指标统计上报,但很不完整,也不配套。70年代,合肥市的国民经济平衡统计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统计基本中断,有的数据靠估计推算。1980年后,市统计局为使统计报表规范化、标准化,增加了一些新的表种。在工业统计中,增加工业净产值、财务成本指标等;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增加更新改造措施工程统计;在商业统计中,增加集体所有制企业商品购、销、存总值数量月报统计、国合商业经济效益统计、工业品零售量及零售额月报统计;在物价统计中,增加议价指数和职工生活费指数统计。此外,在农业、劳动工资和物资统计方面也增加了新的内容。
至1985年,市各专业定期报表制度已初步完善。
农业统计:统计全市三县一郊农、林、牧、副、渔生产和农村经济及农村住户等方面的数据。统计项目包括农村基层组织,耕地面积,农村劳动力,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渔业和畜牧业生产,林业、蚕茧、茶叶、水果生产,农业机械、农村用电、化肥施用、水利设施和灌溉情况,农业总产值、净产值,社会总产值,乡办、村办企业情况,农作物受灾面积和农村住户基本情况,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户家庭收支情况等等。
工业统计:主要统计全市工业生产和工业经济效益等情况。内容包括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净产值和优质产品产值,城镇个体和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市区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市区集体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工业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分行业工业企业总产值,全民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生产成本和主要财务成本指标,集体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工业企业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乡办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
商贸统计:主要统计全市商业、供销、粮食、外贸、集市贸易等方面的统计资料。内容包括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全民所有制商业和供销社商品购、销、存总额及数量,社会消费品分类零售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数量,零售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及人员状况,城镇集体所有制商业商品购、销、存总额及数量,国营和供销社商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外贸收购总值,社会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及收购量,集市贸易情况和市区社会购买力等。
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统计:主要统计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城市住宅等方面的统计资料。内容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更新改造措施投资完成情况、新增固定资产,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新增固定资产,城镇及工矿区私人建房施工、竣工面积和房屋竣工价值,固定资产新增生产能力,施工单位的总产值和净产值,工程质量、财务成本及承包责任制推行情况,全民所有制建筑业技术装备情况等。
物资统计:主要统计全市重要物资收、拨、存情况和生产用消费量、基建用消费量以及能源消费情况。内容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主要物资拨入量、消费量、库存量,集体所有制单位主要物资拨入量、消费量、库存量,产品销售、库存总值,生产用主要物资使用方向,全市各行业用电情况,重点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情况,新机电设备(产品)使用、库存情况等。
劳动工资统计:统计全市职工人数、劳动工资。内容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各行业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及工资总额构成,集体所有制单位各行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全民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保险福利费用构成、非在职职工保险福利费用构成,编制城乡劳动力资源平衡表等。
交通邮电统计:搜集整理全市公路、水运、铁路交通的客运量、货运量以及邮电业务总量情况。内容包括地方交通运输货运量、货运周转量、客运量、客运周转量,地方交通工具年末拥有量,公路运输机动船燃料消耗,内河港口货运吞吐量,非交通系统客货运输量,邮政电讯业务情况等。
财政金融统计:搜集整理全市地方财政收支、银行信贷、保险业务等情况。内容包括财政收支基本情况,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情况,现金收支执行情况,综合信贷计划执行情况,保险业务情况,全市工商税收及企业所得税、能源基金收入情况等。
人民生活统计:统计城市居民、农村农民家庭生活费收支情况。内容包括城市住户基本情况,城市居民家庭收支、居住情况,主要商品消费量,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农村住户基本情况,农户家庭收支、居住情况,农村住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等。
物价统计:主要统计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零售物价指数,服务项目价格指数,鲜菜零售价格指数,主要商品综合平均价格,集市贸易价格指数等。
文教体育、卫生统计:搜集整理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方面的统计资料。内容包括文化事业机构、人员基本情况,教育事业情况,广播电视情况,影剧事业基本情况,卫生事业基本情况,计划生育基本情况,急性传染病发病情况,体育事业基本情况等。
城市公用事业统计:主要统计市区城市建设设施情况。内容包括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城镇住房基本情况,城市面积人口密度,自来水生产供应情况,城市煤气供应情况,环境卫生情况,城市公共交通情况,城建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
综合平衡和社会统计:主要统计全市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国内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全市及县区行政区划、土地面积、人口、计划生育、民政、公安、司法情况以及国民经济主要综合指标等。
统计调查
第一次工业普查1950年3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命令,对全国公营、公私合营工矿企业及工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全国性普查。这是全国首次工业普查,也是第一次全国大规模工业统计调查。凡是公营、公私合营、生产合作社工矿企业,无论有无动力设备,不分规模大小,均在调查之列。调查的时期指标为1949年全年的情况,时点指标为1949年年底的情况。合肥市普查了诸如中国建新烟厂、合肥汽车保养组、皖北日报社所属企业等小型工厂企业的情况。
第二次工业普查1986年第一季度,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工作开展。普查中主要调查1985年的工业经济情况。除调查工业基本情况(包括产、供、销、人、财、物)和工业经济全貌之外,还把调查工业设备技术状况、企业经济效益、工业内部结构以及职工的状况作为重点。普查对象包括乡以上全部工业企业。为了加强对第二次工业普查工作的领导,合肥市工业普查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主要工作是:第一,进行工业企业单位清查,确定普查对象,明确普查范围,为组织企业填报普查表提供依据;第二,组织7个企业进行普查试点;第三,大规模地开展普查人员培训工作,分类、分专业举办培训班。合肥地区共有453个县以上独立核算全民、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普查人员参加了培训班结业考试,合格率为80.6%。各县、区、局所属企业以建立健全原始纪录、台帐,完善统计制度为重点,充分做好普查前期准备,使合肥市顺利地完成了第二次工业普查任务。
私营商业及饮食业普查1955年,合作化运动轰轰烈烈。为了摸清合肥市私营商业、饮食业的基本情况,市统计部门对全市私营商业、饮食业进行了一次普查。内容包括户数,从业人数(其中含雇佣工人数),资本数,1954年和1955年上半年商品销售额及其中代销额,1955年8月份商品销售额及其中代销、经销、批购零售额,1954年全年和1955年上半年收益额等。
按中央统一规定,普查标准时间为1955年8月31日。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在市人民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由统计、商业、税务、银行等单位共同组成了市私营商业、饮食业普查办公室。普查工作历时2个月。普查结果,合肥市私营商业计2553户,其中摊贩1636户,无照经营773户;私营饮食业计955户,其中摊贩558户,无照经营124户。
科学技术干部基本情况调查为了确切掌握科技干部的基本情况,满足编制科技干部规划所必须的资料,国务院通知:在全国范围内,以1960年11月30日为时点,进行一次科技干部基本情况调查。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合肥市成立了科学技术干部基本情况调查办公室。办公室除全面调查国民经济各部门中从事理、工、农、医等自然科学工作者和具有科学技术能力的人员外,还选择财贸钢厂、矿机厂、化工厂、市人民医院、省立医院、市邮电局、省物理研究所、合肥工业大学等单位进行了重点调查。
统计分析
进度分析50年代初,市统计部门即对统计资料反映的市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进度分析,并把重点放在商业、工业完成计划情况方面。在1954年第一季度的分析中,从商业、工业、税收、金融等方面,通过运用统计数字简述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工业生产完成计划的主要因素和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分析。60年代,在运用统计资料分析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应对措施,为有关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从1978~1985年,统计分析工作不断加强。市统计局共撰写统计分析216篇,内容涉及工业、农业、商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物资、人口等方面。
专题分析市统计部门开展统计专题分析工作始于1957年。是年市统计局在《关于当前我市工业、手工业产、供、销之间存在的几个主要矛盾》的专题分析中,指出市工业、手工业生产由于缺乏全面安排,因而在分散发展与统一管理、生产与销售以及价格等方面出现矛盾;提出为扩大产品销路,今后在产品价格上,应本着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精神制定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的建议。此建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意义。1978年以后,专题分析不仅在数量上有所增加,在内容上更注重灵活性、针对性、广泛性。市统计局在1978年所作的《集体所有制工业对国家贡献不小》的专题统计分析报告中,运用翔实的数据证明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投资少、收效大,某些方面优越性超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这篇专题分析报告,引起市长的高度重视,并批示要求各区、局解放思想大办集体工业。市统计局在1980年所作的《合肥市城市职工家庭住房面积究竟达到多少平方米?》分析中,通过对1500户职工家庭基本情况的一次性调查,瞄准了这一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进行分析,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国家统计局曾于1980年11月以文件形式将此调查分析报告转发全国,并加了按语。1981年国家统计局又将此篇分析报告编入《全国各地职工家庭生活调查分析资料选编》一书中。1984年根据上级指示,市统计局在市辖农村中就农民负担问题作了一次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与省内其他地市农民的负担进行比较,发现合肥农民负担偏重,并为此编写了合肥市农村负担偏重的专题调查分析报告。此报告分析了农民负担偏重的原因,提出了减轻农民负担的几个途径(建议),为本地区各级领导部门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起了积极作用。1980年,市统计局就全市商业网点发展不足的问题,作了《十城市商业网点情况对比》的专题分析,时任中共合肥市委书记郑锐阅过此文后作了批示:“这个分析很好,请财办与一、二商局、供销社研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使我市商业、服务业适应全市人民生活的需要。
预测分析1955~1956年,市统计局写出《合肥市工业生产预计完成情况》、《合肥市上半年商业计划预计完成情况》等分析,把全市工业和商业运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1978年后,将统计学原理运用于预测分析,提高了统计预测分析的水平和实效。1980年,又及时搜集资料进行测算,作出《合肥市国民生产总值需要多少年方能达到人均1000美元》的预测分析,为各有关部门提供了极有价值的依据。1982年根据有关资料,作出《合肥市工农业总产值到2000年翻两番是多少?》的预测分析;此后又作出《2000年合肥市城市人口和合肥地区总人口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该分析提出:到本世纪末,合肥市城市人口必须控制在95.5万人以内,全市总人口必须控制在437万人以内,给制订合肥市控制人口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统计服务与统计监督
统计服务50年代初,合肥市统计工作的服务方式是把搜集到的统计资料进行整理加工,绘制成统计图表,提供给各级领导查询和参考。1959年,市统计部门开始整理编印历史统计资料,当年7月编印出《合肥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49~1957)》。此资料计586页,共印了150份,是一部反映合肥市解放初期经济活动的较全面的资料。其内容包括综合、工业、农业、基本建设、交通邮电、商业、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公用事业十大部分。1966年元旦,市统计部门编制出《“二五”时期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统计项目比第一册统计资料有所增加。1973年在吸收了前2册优点的基础上编印出《“三五”时期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80年3月,为反映建国30年来合肥市国民经济发展变化情况,编印了《30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从1981年始,市统计局每年都编印《合肥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提要》手册,供各级领导机关备存查阅。这一时期,为了便于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全市每天的主要经济活动情况做到胸中有数,市统计局根据统计报表整理出《合肥市每天主要活动资料》,还整理出《合肥市解放以来工业生产发展情况》和《合肥市11个系统自1975年以来的工业总产值及增长速度》资料。1984年,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对合肥市的经济发展开展战略研究。市统计局为完成这一研究课题,为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先后编写了《三中全会以来城市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六五期间合肥市经济建设发生巨大变化》等资料。1984年,市统计局编制出《合肥市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结果统计公报》。《统计公报》经《合肥晚报》、合肥人民广播电台、合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发表,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
为开展横向网络,扩大统计信息源,市统计局除积极参加全国大中城市统计信息交流网络外,还相继与全国79个城市建立了统计资料交换网络,与华东地区、上海经济区、长江沿岸、南京协作区内城市统计部门建立了密切的工作联系,及时地为社会各界提供各类统计情报和信息。
统计监督自50年代初合肥市设置统计机构始,市统计部门逐步通过对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系统的定量检查、监测和预警,促使其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协调发展。1958年“大跃进”,由于“浮夸风”严重,导致工业生产实绩统计数字偏大。翌年,市统计部门组织力量配合各主管部门对全市工业统计数字进行了自下而上的核实。60年代初,国民经济统计数字由“浮夸”转向虚报、瞒报。党中央、国务院于1962年颁布了《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国务院于1963年颁布了《统计工作试行条例》,规定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同一切虚报、瞒报和篡改统计数字等违法行为进行斗争。据此,合肥市开展了统计数据质量大检查,对“二五”时期经济部门的全部统计数字和1957年部分统计数字进行了自下而上的整理核实。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将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给统计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统计工作逐步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自1980年以来,市统计部门先后开展了全市性的“工业统计数字检查”和“社会商品零售额数字检查”。1983年市政府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切实加强统计工作和统计监督的报告》,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统计监督工作的力度。是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统计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市政府于1984年召开了有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合肥市统计工作会议。之后,市统计局结合年报工作,每年都进行贯彻《统计法》情况大检查。在检查中,既注重宣传统计法规知识,又注意指导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较好地发挥了统计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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