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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
在合肥市计委、市物资局的领导下,市建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物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合肥市国民经济计划的要求,负责部分建材产品的计划编制、申请、订货和分配。对统配资源,按照省、市计委的要求安排;对没有纳入计划的项目,组织计划外资源,综合平衡,搞好供应。
计划编制一般分为资料准备、汇总申报、综合平衡、批准下达和经营流转5个阶段。有年度计划、半年计划和月计划之别。凡是由市建材公司编制的计划,都由公司业务科办理,经经理审定后下达,再由业务科组织实施。
水泥、玻璃、油毡、石棉瓦等一、二类物资、国拨和部管物资,在国家每年的两次订货会议之前,由客户向公司申报全年和月季度的需求计划,再由公司汇总,将所需各类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和技术要求上报省建材公司。一、二类物资由省公司在全国订货会上订货,然后根据全省各市所需物资进行综合平衡后,在省订货会议上分配。公司根据省订货会订到的物资再综合平衡后,分配给生产企业。水泥的计划分配由省计委和市计委负责安排,市建材公司负责实施。全市地方小水泥厂生产的水泥,由市计委下达生产、调拨计划,公司根据调拨计划和生产情况,按季安排供货计划并组织供应。
三类建材物资属地方管理的物资,在全国一年一次的三类物资衔接会议之前,由全市各生产企业将次年生产所需的物资品种、数量和技术要求向公司申报,公司汇总后上报省建材公司。这类物资在1968年以前,都是按“条条”供应的,即由省主管厅局根据省计委分配的指标,分配给市属各企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订货再分配给生产企业。1968年后,省计委将三类物资下放给市公司管理。
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初期,设有计财科,但建材、化轻两公司财务合一。1968年,两公司正式分开单独核算。1980年以前,公司执行“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没有上缴利润的任务;1981年以后,物资企业执行“合理收费、合理盈利”的政策,公司开始由微利到盈利。盈利部分上缴省财政。1984午后,改缴市财政。
1985年,公司有固定资产142.7万元(库房20.7万元,设备34.4万元,办公用房及门市网点59.6万元,宿舍28.7万元),流动资金63.29万元(国拨资金61.86万元,企业自有资金1.43万元)。
流动资金1980年以前,基本上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资金不足。1980年以后,流动资金有所增加,但仍不能满足物资的购销需要,公司除通过银行贷款外,还在物资购销活动中采取社会集资、联供联销、补偿贸易等多种形式,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1984年,市计委为了肥东、肥西水泥厂的扩建,委托市建材公司组织社会资金130万元,6年后还款。厂方对集资单位每10万元集资供水泥5000吨,5年供完。公司在此活动中参加集资39万元。
专用基金主要来源于固定资产折旧形成的更新改造资金,由管理费用提取的福利基金,利润留成中形成的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固定资产主要有机械设备和房屋。机械设备折旧率为10%,房屋折旧率为8%。提取的折旧资金,30%由局集中使用,70%留公司安排使用。按国家规定,从公司工资总额中提取11%作为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费用、集体福利和职工困难补助。1983年实行“利改税”,公司按照规定,从利润中上缴55%所得税和5%调节税,剩余40%作为企业留利。1985年,开征批发环节营业税和取消5%调节税,45%为企业留利,再从企业留利中提取15%为能源交通税。税后留利中提缴40%由局集中使用。余下按照生产基金50%、福利基金30%、奖励资金20%的比例分配使用。
价格及收费标准1965年公司成立时,执行“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原则,所有物资只是在进价的基础上加收适当的管理费。1981年开始执行“合理收费,合理盈利”的原则。计划内物资按出厂价加收综合收费率定价。1978年,省物资局核定了合肥地区物资综合收费率(进货费率和管理费率):玻璃为25%,油毡、石棉制品为10%,石棉瓦为23%,瓷砖为13%,卫生陶瓷为43%。水泥每吨收进货费用6元,白水泥每吨收进货费用30元。各类物资管理费一律为3%。1984年,收费率平均略提高1~2%。
地方计划水泥的收费标准是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加收4.2%。计划外物资收费一般包括实际运杂费用、管理费、银行利息及利润4部分,管理费率为3%,银行利率为1.2%,利润率为3%。1980年以后,计划外物资的价格变动较大,部分物资价格随行就市。
1985年,水泥按略低于华东经济区计划外水泥市场价格5~8%的幅度作价,实行均价供应,平抑了市场物价,销售收入比1984年增长38%。
仓储管理
公司成立初期没有仓库、货场,临时租用合肥水泥厂仓库和省储运公司仓库(按货位付款)存放物资。随着业务量增大,1967年,在濉溪路开始筹建仓库和货场(使用农药厂铁路专用线)。1985年,货场总容量2000吨,仓库最大吞吐量2500吨,各类建材物资均已分类存放,并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接运由业务科和专用线组负责。接运人员接到车站及厂方到货通知后,到现场办理接运手续,需要进入仓库、货场的物资,按类分别进入仓库或货场。零担物资的接运按合同管理,由业务部门负责办理。物资进入仓库或货场后,保管人员对进货通知单审查无误后,再按类安排好仓库货位。仓库和货场都制定了严格的进货验收制、仓库保管制、货物发运制、车辆管理制和安全防火、防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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