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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境内农业、水产、畜牧资源丰富,适宜稻、麦、棉、油料、菜、瓜、果、麻等多种作物的种植和猪、禽、渔业的发展。春秋战国时,相传楚国令尹孙叔敖,修建了合肥地区最早的百里蓄水坝——芍坡(今寿县安丰塘),灌溉合肥以北淝河与沛河流域的4万余亩农田。东汉末,合肥境内传人了牛犁耦耕。约在公元3~4世纪时,中原人民大批南迁,他们利用地势,筑塘兴坝,整地为梯田。三国时,曹操屯兵巢湖,始兴围垦。南宋以后,巢湖沿岸稻田增多,逐步形成了合肥南部的圩田产粮区和北部丘陵岗地的杂粮产区。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巢湖沿岸运往京城粮食达500万斗。清雍正和乾隆年间(1723一1795),合肥地区农业有较大发展,但自清光绪十年(1884)起,由于清政府鼓励农民广种鸦片,合肥耕地“十居其一”,因此,“地瘠粮减”。清末大军阀李鸿章及其兄弟6人,平均每人在合肥地区占有土地10万亩以上,农民倍受盘剥,加之灾害频仍,农业更加凋蔽。据民国22年8月25日湘、鄂、皖省上书国民党中央称:“农民所需耕种各费,罄谷之值,不能抵偿。”据民国32年报载:“合肥县土地面积18888平方公里,人口127.4万,耕地47.4万亩,粮食总产1.83亿斤,人均占有粮143.6斤。”民国36年,安徽田赋粮食管理处统计,合肥县产稻2099368市石,占粮食总产27.6%;产杂粮(大、小麦)5502587市石,占粮食总产的72.4%。合肥地区以产杂粮为主。建国后,人民政府大力发展水利事业。1957年,粮食种植面积由原来的648.2万亩扩大为794.1万亩,其中水稻田由289.8万亩增加到367.3万亩。这是合肥农业历史上发展最快时期。1958~1965年,由于盲目推广双季稻,增大劳力投入,生产资料费用增多,增产却不增收。1966~1978年,由于农业生产搞以粮为纲,分配上平均主义,管理上瞎指挥,导致生产停滞,产量徘徊。肥东县1976年的粮食产量反比1957年少。长丰县1977年栽双季稻,单产585斤,虽比一季中稻每亩多收87斤,但除去种子、肥料、农药、水费等项开支,亏损甚巨。加之,毁林造田,生态环境遭破坏。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业迅速发展起来。
1985年统计,合肥市肥东、肥西、长丰3县和郊区及蜀山镇有耕地总面积417万亩,其中水田2804379亩,占总耕地的67.2%;旱地1368471亩,占总耕地的32.8%。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10万亩,占总耕地74%。总农户618399户,农业人口2708455人,人均占有耕地1.54亩;劳动力1232239人,占农业总人口的45%,劳均耕地3.38亩。
全市有市、县农科所5个,蔬菜科研所1个。长丰、肥西县都建立了农业科技中心。全市有21个区建立了农技站。市、县都设有种子、植保、土肥等工作站。有原种、良种场6处,种植面积:良种杂交水稻150万亩,杂交西瓜30万亩。全市农业总产值13.65亿元,是1949年的4.57倍;粮食总产量31.06亿斤,是1949的4.5倍;畜牧业总产值3.01亿元;水产品总产量1399吨,产值0.31亿;林业产值0.14亿元。年上市蔬菜14540万斤,人均日占有蔬菜0.73市斤;乡镇企业总产值5.3301亿元。30多年来,合肥市造林面积369143亩,年平均造林6344亩。据1985年统计,合肥市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的6.28%,农业人口占全省农业人口的5.93%,粮食产量占全省的7.7%,农业总产值占全省农业产值的7.89%。合肥市的肥西、肥东和长丰3县都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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