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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6月,合肥钢铁厂筹备处成立,标志合肥冶金工业开始起步。1958年3月,合肥铝厂筹备处成立,6月1日破土兴建厂房,由此揭开合肥有色冶金工业发展的序幕。
合肥冶金工业发展伊始,即遇“大跃进”运动,钢厂建设规模由最初的年产5万吨钢,扩大为年产生铁70万吨、钢60万吨、钢材48万吨、焦炭60万吨的规模。与此同时,根据中央提出的“大、中、小并举”发展钢铁工业的方针,全市机关、工厂、学校、街道纷纷兴办小高炉,炼铁、炼焦。合肥铝厂虽未建成,也奉命建立炼铁厂,建炉炼铁。1958~1960年,全市先后兴建钢铁厂44家,各式各样的小高炉上千座,造成“白天处处黑烟冒,夜晚遍地火光照”的全民大办钢铁的“大跃进”局面。这期间,仅合肥钢铁厂就因盲目兴建,造成报废损失3280.67万元,占同期国家投资总额的41%。生产性亏损达2740万元。
1961年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合肥冶金工业投资规模大幅度压减,战线紧缩,中小钢铁企业多关停并转,合肥铝厂亦停工缓建,民办小高炉全部拆除。1962年合肥钢铁厂经调整后,生产逐步走出底谷。至1966年,合肥钢铁厂5年累计投资1107万元,仅占1958~1960年“大跃进”投资总额13.89%。先后完成95项适应冶炼和轧制优质钢材的技术改造,形成完整的电炉炼钢和轧钢系统,生产钢材种类达到6类86种100个规格。其中45号优质扁钢出口古巴。1964年首次实现生产盈利,至1966年,累计盈利994万元。
1966年6月,合肥铝厂恢复建设,于1967年建成6千安侧插阳极砖结构无底电解槽110台,形成年产1500~1800吨电解铝的生产能力。然而,这期间,因受“文革”运动干扰,致生产徘徊不前。合肥钢铁厂也于1967年再次出现生产性亏损,前后长达12年。
1979年后,合肥冶金工业企业相继开展企业整顿,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进行企业内涵挖潜、改造,使生产出现了转机。1980年,合肥钢铁公司由原来的国家投资,改为实施企业自筹发展资金,地方财政给予少量补贴,利润全部自留,固定资产折旧留成70%,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滚雪球方案”。1983年又开始推行以经济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方案,使企业增强了发展的活力。至1985年,合肥钢铁公司共自筹投资款6548万元,占同期投资总额79%。累计上交国家税金6728万元,盈利7046万元,利税合计达13774万元。产品种类200个,轧制钢材规格发展到1200个。并有4种产品获1项国家银质产品奖、2项部优产品奖和3项省优产品奖。合肥铝厂在1985年底完成炭素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任务,形成年产石墨电极0.5万吨,糊类制品0.6万吨的生产能力。当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298万元,实现利税785万元。该厂生产的矽610毫米石墨电极,填补了国内该项产品的空白。
截至1985年底,合肥冶金工业系统拥有黑色冶金和有色冶金两个行业。计有生产企业2家(不含乡镇企业,下同),职工总人数达1.86万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7958万元,
净值20557万元。当年产钢26.6万吨,铁19.58万吨,成品钢材17.69万吨,铝(包括再生铝)6362万吨,企业盈利总额达2276万元,上交国家利税逾百万元。
合肥钢铁公司历年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表

合肥钢铁公司历年主要产品质量表

1980~1985年合肥钢铁公司主要能源消耗构成比例表

1962~1985年合肥钢铁公司历年产品销售情况统计表

合肥钢铁公司1978与1985年经济效益比较表

合肥钢铁公司1979~1985年上交利润和投资对比表

合肥钢铁公司及所属企业原材料、燃料、设备和备品备件输入,成品、半成品转运和产品输出,主要通过火车和汽车运输完成。各种货物年运量在400万吨以上。其中经由火车运输约占总运量87%。公司区域内有铁路专用线37.419公里,为合肥钢铁公司及所属企业内外运输的主动脉。铁路专用线情况见附图:

合肥铝厂是合肥市有色冶金行业独家生产企业。该厂于1958年2月筹建,4月正式定名为合肥铝厂,隶属国家冶金工业部铜官山矿务局领导。9月,改隶属安徽省重工业厅领导。初建规模为年产普通铝锭2.5万吨,分两期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第一期建设规模为年产普通铝锭1.25万吨,投资2100万元。厂址选定在合肥市北郊约9公里的岗集乡张大郢(今合肥市郊区林店乡尚店村)。企业定为人民防空和保密二级单位。
第一期建设工程于1958年6月破土动工。与此同时,合肥铝厂在1958年9月成立炼铁厂,先后建成8立方米和13立方米小高炉各1座,至1959年3月下马为止,累计生产铁1045吨。当年10月,安徽省于该厂投资兴建小型电解铝车间,先后建成南北厂房2座,安装6千安砖结构无底土槽112台,于1960年2月正式投产,至1962年5月奉命停产止,累计生产普通铝锭926吨、总产值216万元,亏损465万元。
在小型电解铝车间停产的同时,铝厂主体建设工程停工缓建,前后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三分之二,没有形成生产能力。此时,企业转归安徽省重工业厅领导。
1966年6月,合肥铝厂恢复建设。前期项目是在原停建的铝电解厂房基础上,改建年产0.5万吨铝锭的电解铝厂。由于原料和电力供应无法保证,后将改建规模压缩为年产1500吨铝锭。经一年时间努力,建成6千安侧插阳级砖结构无底电解槽110台,于1967年7月正式投产。1968年8月,合肥铝厂转归合肥市机械局领导。1971年又将合肥铝厂从合肥市机械系统划出,转由合肥钢铁公司代管。
1970~1972年,合肥铝厂先后建成铝加工和炭素车间。生产规模为:铝加工车间年产10mm铝杆1万吨;炭素车间年产石墨电极0.5万吨,糊类制品0.6万吨。
1982年2月,根据合肥市政府决定,合肥铝厂从合肥钢铁公司划出,计划单列,归口合肥市经委,隶属合肥市政府领导。至此,合肥铝厂成为合肥市一个独立的行业性企业。
1983~1984年,合肥铝厂复对铝电解和炭素生产系统进行改造扩建,使铝杆生产能力达到年产4000吨,石墨电极达到年产0.5万吨,糊类制品达到年产0.6万吨的水平,并于1983年第四季度实现“扭亏增盈”目标,结束了企业长期亏损局面。
1985年初,合肥铝厂作为合肥市推行厂长负责制第二批试点单位,对企业机构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增强了企业活力,当年企业生产超额完成计划,利税超500万元。在全市利税超500万元的8个企业中,位居第一。
截至1985年底统计,合肥铝厂全厂占地57.4万平方米,主厂房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计辖铝电解、炭素、铝加工、机修、动力、土修6大生产车间和3个辅助车间、18个职能科室,有正式职工175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75人,占企业干部人数30%。拥有主要生产设备387台(套)。其中属部、厅控设备204台(套),占设备总数52.7%。固定资产原值5177万元,净值4300万元。1985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351万元,实现利税785万元,主要产品年产量:普通铝锭4274吨,铝杆2088吨,石墨电极2322吨,糊类3612吨。全员劳动生产率1.85万元。
合肥铝厂在全省同行业中为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其中,铝品年产量占安徽省同类产品年总产量80%以上,约能满足安徽省年需要铝量50%以上。炭素制品年产量占安徽省同类产品年总产量90%以上。产品除销往省内外各地市,并自1979年以来,向日本、荷兰、澳大利亚、法国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出口。
合肥铝厂历年人数、产值、资产、积累情况表

合肥铝厂历年盈亏、税金及营业外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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