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污染项目控制管理
1981年,合肥市开始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凡对环境有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制度;凡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不经环保部门同意不得施工;污染防治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1981~1985年,合肥市共审办“三同时”项目200余项。
从1985年开始,合肥市对基建、技改、引进项目(包括中央、省在合肥的重要项目及1984年接转项目),都逐个进行审查。市环保局一直坚持与规划、消防部门共同把好新建项目选址“关”,共审办环保“三同时”项目1000余个。城市环保项目审查率达100%,执行率达99%。
合肥市厂矿企业中,有——些“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的单位需要治理。1984年,市环保部门首次与合肥化工厂签订污染治理项目承包合同。合肥市居民稠密区原有40家污染严重的工厂。至1992年,这些企业的搬迁任务基本完成。筹集搬迁资金渠道:厂方自筹,国家补助,环保贷款。为便于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合肥市还将72家电镀网点调整合并为25家,减少了电镀废水对环境的污染。
排污许可证制度
自1990年起,市环保局对本市18家工业污水排放大户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试点,使占全市工业污水排放总量68%的这18家企业的污水排放量明显减少,(污染物削减近50%)。1991年4月,经国家环境保护局正式验收,合肥市成为国家第一批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城市。
征收超标排污费
1980年下半年,合肥市开始征收排污费。至1985年,累计征收160余家排污单位排污费900余万元。1981年6月,开始实施《环境保护专项小额贷款办法》。《办法》规定,环保专项小额贷款只能用于企事业单位的污染治理工程和购买污染治理设施。1980~1985年,合肥市共安排环保补助资金385.3万元,补助治理项目108个。1985年5月《合肥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试行)》颁布实施后,开始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征收排污费涉及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利益,不少单位制订了自己单位的环境保护条例。合肥化工厂1984年厂职工代表会通过《合肥化工厂环境保护条例》,并使之正式成为厂规。1984、1985年两年该厂10个粉尘点治理了9个,53个噪声点治理了43个,全厂水循环利用率达70%。
合肥市征收排污费情况表

污染事故处理
放射性废渣污染事故处理合肥江淮仪表厂在生产工艺中以镭粉为发光涂料。1972年停止使用镭粉后,因对此种放射性污染物处理不善,造成了厂西南角附近约60×4.5米的地面土壤污染。后根据规定,该厂建置水泥设施。将污染物及含放射性物质的土壤隔离,使污染得到治理。
铬渣污染事故处理合肥五金二厂钢材改制车间前身是前进皮革社。1972年该社从国外进口了180吨铬矿石生产铬酸酐,至1974年停止生产时,已产生废渣300余吨。这些废渣没作任何处理露天堆放,经雨水淋溶,大量铬离子污染地面,继而渗入该地段地下水,使三眼井水中铬浓度达3.0~33.0毫克/升。井水铬浓度的最低值超卫生标准60倍,引起周围皮炎发病患者增多。后改善饮用条件后,患者症状逐渐消失。
液氨污染事故处理1983年8月20日,一辆装有液氨的槽罐车途经合肥市巢湖路准备停车。由于驾驶员忽视车罐高度,造成车顶端放空阀与15公分粗的树干枝相撞,致使阀门断裂、液氨喷出。几分钟后,市交警大队50多人、消防大队20辆消防车125名队员和市政府、环保局、监测站等有关人员赶到现场,立即组织截断该区域交通、抢救受伤人员、用水喷射出事槽罐车,待罐车车槽压力渐小后,将其开离市区。这次液氨泄漏事故,造成1人死亡、15人住院抢救,阻塞交通1小时40分钟,使4万平方米的绿化带遭破坏,还使附近商店的商品受损,居民生活也受到影响。这次污染事故是合肥市多年来危害大、污染重的一次事故,肇事者被依法处理。
硝酸雾污染事故处理1985年5月14日,蚌埠路胜利路交叉口,霍山东风机械厂一辆汽车发生硝酸雾外溢事故,环保部门依法对其罚款,教育其注意安全。
三氰化磷污染事故处理1985年5月25日,合肥农药厂三氰化磷尾气外溢,造成周围居民区域大气严重污染达2小时之久。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厂处以罚款,并限其立即纠正。
硫酸泄漏污染事故处理1991年7月,合肥地区洪涝。合肥日化总厂数十吨硫酸泄漏,造成曹冲村直至大兴乡农田渔塘污染,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后经环保部门协调处理,该厂共赔偿污染区域农民损失1.7万元并引以为戒。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