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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有2000多年的建城史,在汉代曾成为全国18个较大城市之一。当时,合肥“故城”筑在南淝河北岸(水西门外约2华里处)。三国时期(220~265),魏吴在合肥交兵长达32年之久,使合肥城毁于兵燹;后依鸡鸣山筑合肥“新城”(今老城西北三十里古城村一带)。东晋时期(317~420),“新城”毁废。隋开皇五年(585)筑土城(今老城区南半部)。唐贞观年间(627~649),在淝河南岸岗阜高地筑“金斗城”;南宋(1127~1279)时又拓其北,建“斗梁城”。此为后来合肥城的基础。当时的庐州,城高池坚,“周围二十六里,城墙高两丈八尺有余,城基宽百尺以上。”乾隆二十八年(1763),清政府为防御农民起义,征用皖属34州县的人力、物力,耗白银11.4万两重修庐州府城,将城墙全部用大块青砖砌成。解放前夕,城墙内的老城区面积为5.2平方公里,实际建成区面积不足2平方公里。城区有泥结碎石、条石道路6.9公里(总面积5.9万平方米);房屋99万平方米,除少数2~3层砖木结构楼房外,大部分是土墙草顶或砖墙小瓦的平房。大街小巷垃圾成堆,污水横流,一片萧条。
1949年1月21日,合肥解放。中共合肥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在医治战争创伤的同时,采取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市民整修街道,加固桥梁,拆除旧城墙,并在旧城墙的基址上修筑环城马路,营造环城林带。1951年,合肥市兴建了第一座人民公园——逍遥津公园。1952年,按省会城市要求绘制了《街道计划图》,确立了“重点改造老区,逐年向外发展”的方针,翻修了淮河路东段和安庆路东段,维修、拓宽了宿州路中段,将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到9.8平方公里,道路总长度增加到27.2公里。
“一五”时期,合肥在整修利用老城的同时,开辟了东郊、北郊工业区。到1957年,城市建成区面积发展到20.7平方公里,5年累计完成城市建设投资1777万元。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设施逐年增加;城市供水、公共交通等公用设施从无到有。1954年,城市第一条横贯老城区东西的主干道长江路,在原前大街、小东门街、西门大街的基础上拓宽建成。道路宽度由5~7米拓宽到25米,车行道两侧铺设了预制混凝土人行道板。是年11月,合肥市第一个自来水厂建成送水,日供水能力6000吨。1956年2月1日,由火车站至安徽农学院的合肥市第一条公共交通营运路线开通,10辆公共汽车首次投入营运。随之,胜利路、徽州路、芜湖路先后被拓宽。
“二五”时期,合肥城市建设先快后慢,波动较大。1958~1962年,完成城建投资1656万元,比“一五”时期减少121万元。1958年,《合肥市工业区规划意见》经中共安徽省委同意付诸实施。“二五”头3年,以老城为轴心,向东、北、西南郊伸展三翼的“风扇形”城市总体格局初步形成。为适应扩建东郊工业区、开发北郊工业区和新建西南工业区的需要,这一时期合肥市拓宽了金寨路、宿州路北段和合安公路,开辟了阜阳北路、合作化路和望江路,兴建了二水厂。是年,库容2.47亿立方米、集城市防洪蓄水功能于一体的董铺水库在西郊建成。“二五”后2年,城市建设落入低谷。
三年调整时期,合肥城市建设仍处于窘迫境地。1963~1965年仅完成城建投资354万元,城市建成区面积由“二五”期末的52.4平方公里缩减到50.3平方公里。
“文化大革命”中,城市规划及建设受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机构被撤销,部分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被迫下放劳动或改行,城市建设管理失控,乱搭乱建现象大量出现。在“先生产,后生活”、“重生产,轻城建”等错误思想影响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步履维艰。1966~1976年,合肥市累计完成城市建设投资1656万元,年均仅151万元,不足前2个五年计划期间年均343万元的一半。到1978年,城市建成区面积为50.48平方公里,只比1965年增加0.18平方公里。城市住房紧缺,交通拥挤,供水不足,排水不畅。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合肥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1980年10月,《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经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1983~1992年,为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复函的精神,合肥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建设部陆续将合肥的旧城改建、园林绿化和住宅小区建设的经验推向全国,写下了合肥城建史上最为光辉的篇章。
一、旧城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解放后,合肥旧城区虽几经改造,但因资金少、拆迁难,直到70年代末仍遗留着大量的破旧房屋。建筑物平均层数为1.79层,简陋平房占全部房屋的49%。1982年6月5日,国务院批准了《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1983年8月,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收缩布局、控制征地、合理填补充实、分段改造旧城”的“城内翻新、城外连片”的近期城市建设方针。市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和长江路、金寨路改造工程指挥部(后改为市城市改造工程指挥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打破了过去那种由建设单位各自为政、分散建设的体制,探索并试行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新体制,采取统一规划、拆迁、施工和开发经营的办法,把分散在各个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集中起来,对旧城区进行“社会化”改造。
1983年10月,合肥旧城改造的序幕在长江路西段拉开。180万元投资中的80%是社会资金;500米路段两侧旧房拆迁,仅用了10天时间;美观适用的两层楼,从破土动工到建成投入使用只用了80天。短短3个月,这一带就面貌一新。这一成功的实践,对合肥乃至全国旧城改建起到了“投石问路”的作用。
于1984年初开始的金寨路北段改建工程,共拆除破陋房屋4.1万平方米,新建楼房15.7万平方米,使这一带成为新的商业、文化中心。合肥市吸引社会资金、运用经营方式、进行统一规划、整街成片地改造旧城的做法经实践取得成功。建设部于1984年12月22~27日,在合肥市稻香楼宾馆召开了全国旧城改建经验交流会议,把合肥市改革建设投资体制、试行综合开发、加快旧城改建的经验迅速推向全国。1986年11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肯定了合肥市在城市改造建设中探索出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16字经验。后来,这16个字加上“因地制宜”4个字,被载入了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83~1992年,合肥市拆除破旧房屋150余万平方米,建成多层、高层楼房近1000万平方米,建成与在建高层建筑百余幢;打通了寿春路、蒙城路,将长江路、金寨路北段拓宽为三块板结构道路,使市中心区干道骨架由“十”字形变成了“井”字形;兴建了2座人行天桥、3个停车场、2个集中供热站、21个大中型商场和7座金融大楼;从旧城区迁出了15家污染严重的工厂。
在改造旧城的同时,合肥市还同步进行了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部门采取预收购房款、发行住宅有奖债券、代建、定向开发等多种形式,把分散在千家万户的住房资金聚集起来,集中用于住宅小区成片、配套建设。1978~1992年先后开发建设太湖、铜陵、蜀山、钢铁、合浦、光明、寿春、西园、公园、亳州、宁国、濉溪、琥珀、南园、可苑等20多个住宅小区和组团,加上一些建设单位新建的房屋,使城市住宅建筑面积由407.8万平方米增加到1135万平方米。在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不仅使城市人均居住面积由5.5平方米增加到7.6平方米,而且使居住的环境和功能质量明显提高。由中国房屋开发公司合肥公司组织开发的西园新村,被国家推荐参加联合国人居中心在意大利举行的发展中国家住宅技术大奖赛,并荣获了“利古里亚”国际特别荣誉奖。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从1979年起,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城建资金划给建委统一归口管理,并增加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1979~1992年,合肥市累计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8.5亿元,相当于前30年投资总和的13倍。在城市道路建设方面不仅打通、拓建了市中心区于道中的两纵两横,将城市出入口的长江西路(原蜀山路)、长江东路(原蚌埠路)、金寨路等干道拓建成45~60米宽的混凝土路面。而且还新建(扩建)了与铁路相交的长江东路、当涂路、长江西路3座立交桥,建成了亳州路桥、寿春路桥,扩建了淮河路桥。在城市供水方面,先后建成了3个水厂,使城市日供水能力由1978年的15万吨提高到1992年的50万吨,使合肥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供水超前发展的城市。在城市燃气设施建设方面,自1985年建成城市煤气一期工程,利用合钢焦炉余气向城市供气始,陆续建成煤气二期、三期(一步)工程,使1992年城市管道煤气供气总量达4300万立方米,两气(煤气、液化气)用户发展到27.1万户。在城市防洪方面,全市党政军民对南淝河、板桥河进行了清障清淤,新筑防洪堤墙30余公里,新建、扩建排涝泵站10座,提高了城市防洪能力,改变了过去那种“五年三淹”的被动局面。在公共交通方面,公交营运车辆由1978年的147台增加到1992年的525台,另有出租小汽车和“面的”千余辆供市民乘坐。1992年,全市工业废水处理率达60%,废气处理率达80.8%,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3%。是年,合肥市被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
三、园林城市建设成效卓著。1978年后,合肥市城市园林绿化在总体规划上采取“以面为主、点线穿插”的布局方式,在公共绿地建设上实行“以小为主、中小结合”的方针,在造园手法上突破了封闭式园林布局,让公园景物呈现街头。1978~1992年,城市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由1.32平方米增加到7.2平方米。1984年,市政府发动市民兴建的总长8.7公里、面积137.6公顷的大型环城公园。历时3年,该公园基本建成。在全国3个环城公园中,唯有合肥环城公园获得建设部1986年度优秀设计、优质工程一等奖。采用乔、灌树木与花草组合绿化的寿春路、蒙城路、长江西路等干道,还有阜阳路南段融雕塑、喷泉、绿化于一体的花园街,都各具特色。1989年,合肥市以西郊风景区建设为突破口,在规划的91平方公里范围内,把丘陵岗地的常规性农业改成生产干鲜果品的城郊型农业,发展早甜桃、板栗等果木林7500亩,营建董铺水库沿岸防护林35公里。从1991年开始,开展绿化达标和创建花园式单位的活动,命名了一批花园式单位,评选出120个绿化先进单位。自1984年号召市民参加环城公园义务劳动时起,市民义务植树活动坚持不懈。经过多年的努力,逐步闯出了一条花钱少、见效快、贴近生活、服务群众的城市园林绿化的路子,形成了“园在城中、城在园中、城园交融、园城一体”的城市园林新格局。1992年12月,合肥与北京、珠海一起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首批“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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