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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现辖东、西、中、郊4个区和长丰、肥东、肥西3县。下设27个城区街道办事处,152个居民委员会;169个乡、镇,1947个行政村。
1949年2月1日合肥正式建市时,划市区为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和第一直辖镇、第二直辖镇。同年4月,两直辖镇合并成立第四区;9月,撤销4个区,分设大东门、车站、西门、北门、南门5个派出所辖区。1951年11月,撤5个派出所,成立车站、东市、西市3个区。60年代初,车站区改称东市区,原东市区改称南市区,又改称中市区。
1958年6月,肥东县、肥西县、巢县划归合肥市。合肥市含有四区三县。至1961年,三县划出。
1959年5月,从巢湖周围4个县沿湖地带划出部分农村,设立巢湖(水上)区。1961年4月,巢湖区撤销。1964年10月,划寿县4个区和定远、肥东、肥西县各1个区、共7个区、55个公社,建置长丰县,属合肥市辖。
1951年1月,从肥东县和肥西县划进8个乡置郊区。以后,几次向四周扩展。
1985年末,市区辖3个城区,1个郊区。下辖27个街道办事处、1个直属镇和15个乡。市人民政府驻淮河路282号。
东市区
东市区位于市区东部。
1949年2月为第一、二直辖镇。同年4月,合并第一、第二直辖镇,建立第四区。
1951年11月,就原第四区范围置车站区,区域数次向东扩展。
1960年3月,改车站区为东市区,同时成立东市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并接管部分农村。辖三里街、和平路、胜利路、东方红、花冲、大兴、明光路、红光8个分社。
1963年5月,撤销东市人民公社及其分社,农村部分复归郊区。
1985年末东市区范围:西南抵南淝河,东至二十埠,东南接郊区大兴乡,北连郊区张洼乡。辖和平路、胜利路、大通路、明光路、七里站、三里街、车站、明光路、红光9个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驻金大塘。
中市区
中市区位于市区中心。
1949年2月为第一、二区。
1951年11月,就原第一、二区范围,设立东市区。
1960年3月,改东市区为南市区,同时成立南市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并接管部分农村。辖卫岗、淝河、曙光、三牌楼、徽州路、方桥、前进、高桥8个分社。
1963年5月,撤销南市人民公社及其分社,农村部分划归郊区。
1963年8月,改南市区为中市区。
1985年,西市区的光明、益民、安庆路、亳州路4个街道划入。
1985年末中市区范围:东濒南淝河,西南依护城河,北接郊区杏花村乡和张洼乡。辖逍遥津、三牌楼、鼓楼、寿春、县桥、安庆路、光明、益民、亳州路、双岗10个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驻阜南路2号。
西市区
西市区位于市区西南部。
1949年2月为第三区。
1951年11月,就原第三区范围建立西市区。
1960年3月,成立西市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并接管部分农村。辖庙街、回龙桥、梅山、二里街、南七里站、洪岗、黄山、园林、江淮、蜀山10个分社。
1963年5月,撤销西市人民公社及其分社,农村部分划归郊区。
1985年,中市区的巢湖路、包河两街道划入。
1985年末,西市区范围东抵巢湖路,北迄环城南路,西达五里墩,南至南七里站。辖蜀山路、西园新村、三里庵、南七里站、巢湖路、芜湖路、包河、稻香邨8个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驻金寨路300号。郊区
郊区位于市区周围。
1951年1月,从肥东县划入城东、东外、张洼3乡,从肥西县划人城南、卫岗、德胜、金斗、北外5乡。
1952年8月,郊区分为东、西两个城郊区。
1955年1月,东、西城郊区合并为郊区。
1956年3月,肥西县的蜀山乡划入。
1958年2月,肥西县的优胜、远景、淮西、风景4个农业社和共耕农业社的谢岗、茶庵两个生产队划入。
1958年8月,成立蜀山、淝河、杏花、永青、优胜、江淮6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此后,公社区域多次变化。
1960年3月,郊区改为蜀山区。同年6月,蜀山区改为北市区,同时成立北市人民公社,接管部分市区。辖县桥、逍遥津、双岗、杏花、孙岗、四里河6个分社。原蜀山区各人民公社分别归属各市区管辖。
1963年5月,撤销北市人民公社及其分社,所辖市区部分分别划归各市区,恢复郊区建制。
1963年7月,大兴公社划归肥东县,园林公社全部和优胜、江淮和蜀山公社的13个大队和9个生产队,划归肥西县。
1964年9月,肥西县的优胜、园林、井岗3公社和肥光公社的十八岗等7个大队划入。
1969年5月,肥东县的大兴公社划入。
1973年3月,长丰县的汪堰、瞿嘴两大队河南的几个生产队划入。
1978年5月,肥西县的义城、义兴、晓星、大圩4个公社和烟墩公社的官塘、高王两大队划入。
1983年1~6月,郊区各公社相继改社建乡,同时部分乡恢复原名。至此,郊区辖城东乡(原红旗公社)、城南乡(原向阳公社)、大兴乡、义兴乡、晓星乡、大圩乡、姚公乡(原曙光公社)、蜀山乡、常青乡、杏花村乡、骆岗乡、林店乡(原永青公社)、三十岗乡、大杨店乡(原优胜公社)、张洼乡(原东方红公社)和义城镇。
1985年末郊区范围:东接肥东县,西邻肥西县,南频巢湖,北毗长丰县。全区辖15个乡和一个镇。区人民政府驻濉溪路20号。
1985年合肥市区行政区划长丰县

位于合肥市北部,东邻定远、肥东两县,南接合肥市郊区,西连肥西、寿县,北隔舜耕山与淮南市交界。县城水家湖镇,位于县中部,南距合肥城区70公里。
长丰县于1964年10月建县,经国务院批准,划寿县4个区和肥东、肥西、定远各1个区,共7个区,组建成县制。因其地域大部分为清代寿州长丰乡,故名长丰县。属合肥市辖。
全县面积2400平方公里,1985年人口78.9万人,划分为水湖、下塘、朱巷、双墩、杨公、杨庙、蔡塘7区和水湖直属镇。有42个乡镇,513个行政村、15个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县城水家湖镇8091户,2.8万人。
长丰县1985年各区、镇、乡如下:
水家湖镇(直属镇);
水湖区:水湖、罗塘、张祠、徐庙,4个乡;
朱巷区:朱巷、戴集、杜集、沛河、陈刘、造甲、龙兴、左店、柘塘,9个乡;
下塘区:下塘(镇)、钱集、陶湖、埠里、罗集、高塘、陶楼,7个乡(镇);
双墩区:双墩、吴店、五十头、卅头、岗集、夏店、土山,7个乡;
杨庙区:吴山(镇)、杨庙、车王、涂郢、义井、庄墓,6个乡(镇);
杨公区:杨公、三和、曹庵、史院、朱集、孙庙、孤堆,7个乡;
蔡塘区:孔店、马厂,2个乡。
肥东县
位于合肥市东部,南临巢湖,东接巢湖市、全椒县和滁州市,西连合肥郊区,北与定远、长丰县交界。县城店埠镇,西距合肥城区17公里。
县城春秋战国时属吴、楚国地,秦属九江郡,汉置浚遒县(县治龙城)。东晋南北朝侨置慎县(县治梁园),宋改梁县。明初并入合肥县。1949年1月合肥解放后,于2月3日析合肥县东乡置肥东县,先后属巢湖、滁州专区。1958年7月,划归合肥市,1961年4月划出。1983年7月,复归合肥市辖。
肥东县面积2222平方公里,1985年人口97.1万人,划分为店埠、撮镇、梁园、石塘、古城、八斗、白龙7个区和店埠、撮镇、梁园3个直属镇,55个乡、725个行政村。县城店埠镇居民1.2万户,5.3万人。
肥东县1985年各区、镇、乡如下:
店埠镇、梁园镇、撮镇;
店埠区:定光、卅埠、磨店、众兴、永安、西山驿,6个乡;
石塘区:石塘、龙城、王铁、马集、阚集、解集、文集、高亮、王集、乌龙,10个乡;
梁园区,草庙、高塘、路口、新河坡、张集、黄町、护城、梁园,8个乡;
古城区:古城、杨塘、刘桥、三官、马湖、广兴、陈集、肖圩、龙山,9个乡;
八斗区:八斗、杨店、黄栗、富旺、王子城、赵亮、响导、花张,8个乡;
白龙区:白龙、路集、元町、费集、肖凤、青龙、同心,7个乡;
撮镇区:长临河、山王、桥头集、复兴、湖滨、长乐、龙塘,7个乡。
肥西县
肥西县位于合肥市西、南部,东与合肥市郊区相连,南隔丰乐河与舒城、庐江县相望,西与六安县毗邻,北与长丰、寿县交界。县城上派镇,东距合肥城区17公里。
肥西县地域原为合肥县西、南乡,1948年12月建县,成立肥西民主县政府。1949年1月,民主县政府于农兴乡小梁岗正式办公。同月全境解放。4月,县政府迁至上派镇,7月改称肥西县民主政府,10月改称肥西县人民政府。1949年属皖北行署六安专区,1950年属巢湖专区,1952年改属六安专区,1958年划归合肥市辖,1961年划回六安专区,1983年复归合肥市辖。
肥西县面积2168平方公里,1985年人口84.5万人,划分为上派、花岗、丰乐、山南、官亭、五十里小庙、高刘7个区和上派、三河两个直属镇,50个乡(或乡级镇),554个行政村,11个居民委员会。县城上派镇居民1万户,3.5万人。
1985年肥西县各区、镇、乡如下:
上派镇、三河镇;
山南区:山南(镇)、袁店、洪桥、柿树岗、界河、防虎、金牛,7个乡(镇);
花岗区:花岗(镇)、新仓、四合、董岗、孙集、芮店,6个乡(镇);
上派区:中派、馆驿、烧脉、肥光、农兴、长安、烟墩、丙子、四十井、北张,10个乡;
小庙区:小庙(镇)、城西桥、雷麻、将军(岭)、南岗、大柏,6个乡(镇);
官亭区:官亭(镇)、焦婆、井王、南分路、金桥、聚星、江夏、王集,8个乡(镇);
高刘区:高刘(镇)、长镇(乡)、高店、河东、长岗、洪店,6个乡(镇);
丰乐区:丰乐(镇)、清平、滨湖、刘河、苏小、严店、程店、丰乐,8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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