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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风俗在明代曾经历三次大的变化:明初,民性迟重安土,虽凶荒不离家园,嘉、隆以后,崇礼法,尚节义,上下尊卑俨然,百姓勤劳,物产丰足;启、祯之后淫侈之俗日长,始于富豪之家,而平民百姓竞相仿效。清朝鸦片战争开始,西风东渐,城镇居民受影响较大。新中国建立后,一些落后的、具有封建迷信色彩的风俗被逐步淘汰,优良的传统风俗得到继承和发扬光大,文明、健康的社会主义新风尚逐渐形成。
一、生产风俗
(一)农业
正月农民不下地干活,只做好农事准备。农历二月初二开始下田劳作。清明前后做秧田,秧长四、五寸开始插田。每年第一次拔秧插田极为隆重,当日清晨插秧者吃糖水糯米圆,喝插田酒。下田之前先放鞭炮祭神,田主下田拔第一把秧“开秧门”。由于插秧须抢农时,农户经常采取换工形式相互帮插。插秧高手受到尊敬,称为“秧先生”,吃饭坐首席,第一个下田,插第一趟秧(一趟五行),有时还应众人要求表演“打趟子”(即不论弯田直田,信手插去都能横竖成行)。插秧者喜欢比赛,若后下田的人将先下田的人关在田里,叫插“关门秧”,先下田的人就算输了。当天拔的秧必须当天插完,不留过夜,叫“不插隔夜秧”。插秧者只要下了田,就必须插完那块田才能收工,叫“不插破田”。插田时有人专门送秧打秧,打秧者不能把秧抛到插秧者的头部或上身,否则会“打矮了人的火焰”,是倒霉的事。插秧者边插秧边唱歌,唱的越热闹越痛快越好,俗语云:“插田不唱歌,蛤蟆吃稻棵”。插秧时做稻芽粑馈送亲友,叫“吃青”,待新米出来又做新米粑送人尝新,叫“吃黄”。
稻谷入仓和收藏种谷时不能大声说话,怕被老鼠发觉。堆草日中午吃糯米饭,表示草堆粘结不散。
谷仓里的蛇被视为“守仓龙”,不加伤害。
旧时农业靠天收,故农民十分注重祭拜神灵。建国前县城和四乡都有龙王庙,久旱不雨,即祭祀龙王。将龙王塑像或牌位抬至烈日下曝晒,祈其降雨。建国后此俗已废。
农家以养猪纺棉布为副业,俗语云:“若要富,看猪纺棉布。”建国后,纺棉布者渐少,养猪业则较过去更为兴旺。
(二)手工业
手工业技术,靠以师带徒的形式传承。先由家长求师收徒,师傅应允即写出“投师纸”,办投师酒,正式拜师。“投师纸”明确规定投师年限、徒弟义务等,学瓦工的还有“登高落地,师傅概不过问”等条文。学艺时间一般3年,3年之内,师傅管徒弟的伙食,徒弟在工余给师傅做家务农活。
“师徒如父子”,徒弟平时要小心伺候师傅,给师傅打用水、洗烟筒、盛饭、倒便壶等,吃饭时必须后吃先吃完。对师傅的打骂,不能还口还手。逢年过节或师傅家有喜丧大事,要送重礼。满师之后,有的还要在师傅家做一年工(师傅付工资)方才单独开业。
雇工的店铺,工人在店中吃住。每年腊月二十四收工,来年正月初五以后上工。夏季每人发草帽一顶、手巾一条、芭蕉扇一把;冬季有的店铺还每人发一个土陶手炉(土名火球)。
手工业每个行业都有自己供奉的祖师,每年要做“祖师会”,又叫“神会”。如木匠、瓦匠、石匠尊鲁班为祖师;农历六月十二日做“鲁班会”;铁匠尊老子为祖师,农历二月十五、十月十五做“老君会”。“神会”的主要内容是祭拜祖师像或神位,由会友出钱,轮流主办。
建房子上主梁那天,主人要设宴招待木匠、瓦匠,叫“做神福”。铁匠给人打造棺材上的大铁环,给油坊打造油榨上的大尖头,主人也要为其“做神福”。
(三)商业
建国前,从商者家家供奉财神,每月定时祭拜,生意清淡时也要敬拜祈财。农历正月初五是“财神日”,祭拜形式最为隆重。
怀宁商界虽不乏奸滑之徒,但大多数商人讲究勤俭聚财,注重商德。许多商人洁身自好,一些大商号还积极参加或兴办慈善福利事业,如安庆的胡玉美酱园、石牌的盛天长杂货店均有口皆碑。
商店大多在农历正月初四开张做生意,也有到初七开张的,第一批顾客到店用烟茶招待,极为热情,然后用特别优惠价做成一两笔生意就关门。开张日只下两块门板,以后每天加下一块,最后一块一般留到农历二月初二才下。
正月初七是辞工日,老板置酒席招待伙计。席间老板亲自敬酒以确定伙计的去留,被批评者可留用,被恭维者则是辞退。伙计最怕老板说:“小店生意不好,另请高就”。但商店一般不轻易辞退伙计,除非生意过于清淡,或者该伙计品行不端。
商店每年三节(春节、端午、中秋)加餐,每月四犒,即逢初一、初八、十五、二十三,每人招待4两猪肉,不吃肉每月发给1斤肉钱,平时小菜饭。由于生活清苦,店员戏称吃肉为“打牙祭”。
店员洗换被褥衣服或拿行李包出店门,都要亮开给大家看,在店内购东西,必须隔手叫别人拿货收钱。
学徒也称学乖、学生。三年满师,三年内管吃无工资,不能回家。剃光头,衣不留袋,常年站在营业间青龙牌边,听从呼唤,多做家务活,只有待同事殷勤、尊敬,自己诚实、机灵,才能学到本领。
商店日常营业,对顾客礼貌热情,服务周到,对老主顾常施小惠。商界内部讲究信用,互通有无,结帮自保,极少相互拆台。建国后,商店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商品价格由国家统一规定,按质论价,但商店服务态度不如以前。80年代,个体商店重新出现,待客热情,但有不少人见利忘义,常缺斤少两或以残次品冒充正品,欺骗顾客。
(四)水运、渔业
县境因河道纵横,又滨临长江,建国前水运和渔业颇为发达,沿江沿河一带居民多赖此为生。水上生活常有覆舟之虞,故船民十分敬重水神,途经龙王庙、大王庙等水神庙时,必祭拜祷告,祈求保佑。隆重的还要置酒馔,杀公鸡,将鸡血滴在黄表纸上,然后船主率船员洗手更衣祷告,其费用一般由货主负担。
在船上不能说“翻”、“沉”等字,而改以义同音异的字代替。行动亦有禁忌,上船先动顺脚(右脚),在船上不能靠桅杆、坐缆桩,不能架腿,筷子也不能架在碗上,因“架”预示船会搁浅。建国前货船忌带女性,客船上女性不能上船头。客人如若犯忌,船家常不留情面,大声责骂。建国后,水运和渔业装备不断更新,安全性能大为提高,事故发生率大大降低,一些陈规陋俗逐渐消失,但忌讳仍有。
二、生活风俗
(一)服饰
【服装】清末,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穿满襟短上衣(民国改对襟),抄腰裤,圆口布鞋。春暖之后赤脚,走长路穿草鞋。夏天劳动,不穿上衣,仅披一条长布巾遮阳擦汗。城镇卖苦力的则穿土布背心,下着齐膝短裤。手工业者也是短装,但四季穿鞋袜。官绅、商贾、读书人穿长衫长裤,冬季穿棉袍或皮袍、棉裤,均长及脚踝,上身外套马褂。民国期间,上层社会男子中流行中山装和西服,与长衫一起成为三大主要服装款式,足蹬皮鞋。
妇女家居服为满襟上衣,抄腰裤,绣花鞋。上衣较宽大,未婚女子上衣长及膝盖,已婚女子的稍短。领口、袖口、襟边和下摆,用不同于衣料颜色的布条镶边,叫“滚镶”。滚镶有两道,外面一道用宽布条,里面一道用细布条。又有“大滚镶”、“小滚镶”之别,小滚镶宽布条的宽度只有大滚镶宽布条宽度的一半。年轻女子穿小滚镶,中老年妇女穿大滚镶。如遇喜庆宴典,看戏看会,则着礼服。礼服为短褂长裙,裙长至脚背或拖地。民国中后期,城镇女性流行穿旗袍、长袜、高跟皮鞋,女学生则上穿白衬衫,下配蓝或黑色短裙,方口布鞋或皮鞋。
建国初期,干部、工人、知识分子中流行军服、中山服、列宁服,戴解放帽,穿平底布鞋或解放鞋。一般家庭妇女穿对襟褂、长裤,农民和手工业者服装无大变化。50~60年代,提倡艰苦朴素,视花花绿绿为资产阶级情调,故服装颜色多为白、蓝、灰、黑,款式亦多年不变,单、棉衣样式一致,只有领子不同(棉衣站领),妇女极少穿裙子。“文化大革命”中,以穿草绿色军装,戴军帽为时髦。石牌镇青年因受上海下放知青的影响,风行过大褂子配小裤管裤子。70年代末,思想解禁,对服装的要求趋向宽松,虽未有流行款式,但穿着力求别致、新颖。80年代,服装潮流汹涌,款式更换频繁。西服、各式裙装、高跟鞋重新流行,新潮服装如喇叭裤、直筒裤、牛仔服、运动服、紧身衫、蝙蝠衫等争奇斗艳,深得青年人的喜爱,而中山装仍是中老年男性的主要服装款式。
县内居民十分注重正式场合的穿戴,一般都备有质地、款式、做工俱佳的衣服作为礼服,即便贫寒之士也必借一套衣服临时应付门面。
婴幼儿戴虎头帽或狗头帽,穿虎头鞋、狮头鞋或猪头鞋,系虎头兜肚。婴儿衣服一律用棉布,且不缝边,这样不会损伤婴儿皮肤,叫“毛衽衣”。
【首饰】妇女饰物有耳环、耳坠、戒指、项链、发钗和发簪等;儿童饰物有项圈、胸锁(又叫长命锁)、手镯和脚镯等;成年男子一般只佩戴戒指,首饰质地有金、银、铜之分。老年人喜佩玉饰。
建国前,妇女在正式场合除佩戴首饰外,还施以粉黛,平时家居也略施淡妆,但极少浓妆艳抹。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妇女化妆和佩戴首饰被视为资产阶级思想而渐渐消失,直到80年代后才重新流行,但化妆多限于年轻女性。
【发型】清末男子留辫子,前额剃光。辛亥革命后剪辫子,留“满发”,发长至颈。民国期间流行西装头(平顶头),老人剃和尚头。建国后多留平顶头。受父母宠爱的男孩脑后常留一缕长发或一小辫,头顶或两侧头发剪成桃形,至上学时剃掉,此俗建国后多见于农村。
女子发型颇多。小女孩有朝天丫型小辫、朝天双髻、单辫等,城里女童还剪有娃娃头。待嫁姑娘留辫。已婚妇女梳髻,将头发梳成辫或挽成束盘于脑后,用发簪固定,亦叫“粑粑鬏”。农村中青年女子有的喜欢将辫子从两边盘在头上固定,饰以彩色头绳等。女学生留齐耳短发,称“学生头”。民国中后期,城镇妇女流行烫发。50~60年代,城镇妇女多留平而直的短发,70年代又有层次分明的运动发、风凉头,70年代末烫发重新流行,80年代年轻女子时尚长发披肩。
(二)居住
【住房】县人对住房建设极为重视。建国前营建新居时,先请风水先生择定门向及动工时辰。门向一般朝南。如右前方有高建筑物,便认为不祥。民谚云:“左青龙,右白虎,不怕青龙高万丈,就怕白虎回头望”。动工时,自东始北止在屋基四角各放一枚钱币,砌上砖,然后才可兴建。安装大门时,门槛两边也各放一枚钱币,据说这样可保子孙平安,家业兴旺。
房子的正梁一般用香椿树为料(认为香椿树能避邪),正梁绘有“太极图”及两只头朝太极的凤凰,名“双凤朝阳”,表示吉祥。也有不少人家用结实、轻巧的杉树做正梁。
聚族而居的地方都设有祖堂,居家房屋分布在祖堂的两侧和后边,有巷道通祖堂。建国后居民建房喜单家独院,不再设祖堂,老祖堂多圮坏。
【家具】分坐处家具和内室家具两种。坐处家具一般是一张方桌和几把椅子(富家置有八仙桌、太师椅,穷者只有木桌竹椅),贴墙安一雕花长几,上置艺术品或其他饰物,桌子紧靠长几安置。
内室家具有床、梳妆台、衣橱、画桌、画几、箱子、椅子和方凳(骨牌凳)等。床面不朝北,不驮梁,若床脚不平,则垫以砖头或钱币。民国初时兴“挂面床”,有“单挂面”、“双挂面”两种。双挂面床正面上方的花板有两层,上层五块,下层四块,花板上浮雕“麒麟送子”、“八仙过海”和刘关张桃园结义等历史故事或传说。单挂面床上方的花板只有一层,由四块或五块小花板组成,其余与双挂面同。
民国中后期时兴“苏州床”,分为“大苏州”、“小苏州”两种,小苏州较普遍。苏州床正面用镂空花板装饰。大小苏州床的区别在于床正面两边的花板宽度。大苏州床的花板宽度一样,小苏州床花板的中间部分只有上下部分的一半宽。
70~80年代,家具款式变化比较大,仅橱柜就有三面橱(橱正面开三扇门,中间门上镶镜子)、高低橱(由一高一低两部分合成)、食品橱等样式,收录机、沙发、电视机、洗衣机、高低床和各式橱柜已是新婚家庭必备用具。
(三)饮食
主食大米,副食山芋、麦子、瓜、青菜、肉类,一般家庭很少做面食。肉食主要有猪、鸡、鸭、鹅等禽畜和鱼、鳖、黄鳝等水产,冬季吃狗肉、牛肉。青菜主要有白菜、萝卜、芥菜、芹菜、黄瓜、茄子、西红柿、葫芦、韭菜、包心菜、窝笋、菠菜、藕、豆角、苋菜、山药、辣椒及用以调味的葱蒜生姜等。农历九、十月间腌制咸菜,立冬以后腌制腊货。
街头早点小吃有:侉饼、油条、包子、烧卖、油饼、糍糕、发糕、米粑、馍馍、麻团、烤山芋、炒白果、炸螃蟹、臭茶干等。小笼包、水饺(馄饨)是较高档的早餐。
无论城乡一日均吃三餐。早餐较简单,一般煮烫饭、稀饭或炒干饭,就一碗咸菜。有的吃早点。建国前不少人在茶馆用早点,建国后茶馆消失,代之以点心店和饭馆。午餐较丰盛。要煮新鲜饭,烧几道菜,菜肴留一半晚上吃。建国后,双职工家庭因中午休息时间短,午餐也较简单,晚餐却比较丰盛。
主要饮料是茶,客来敬茶是最起码的礼节。县内名茶少,所饮多为附近各县的炒青、条茶。谷雨前后购贮茶叶,采购地多为东至、岳西两县。城镇居民一般每日泡一壶茶供全家饮用,讲究的另备有紫泥茶壶或茶杯。农民所喝茶叶质量较次。旧时农民喜欢在马罐里放茶叶末和水,再放进锅灶里煨开喝,现基本用水瓶或茶壶泡茶。
冷饮料主要是冰棒(从安庆运来)、汽水(多为上海产瓶装)和凉粉。80年代开始出现软包装饮料。消暑的瓜果主要是西瓜、梨子等。
附:酒宴程式
城镇居民宴客菜肴丰盛,建国前,一般为九碗八碟,高档的有海参全席、鱼翅全席、鱼肚全席等。农村富家酒宴有四盘四碗,四盘是猪肉、鸡、鱼和炒菜;四碗是肉圆、杂碎、木耳和金针菜等,少数用了海产品的称“海席”。贫苦之家也要准备六盘荤素菜,称“六大盘”。
酒席上菜,第一道是鸡,鸡为贵重菜,无鸡不成席。中间上肉,穿插其他菜,最后上鱼。喜宴上的鱼贴有红喜字,不能吃。上鱼后,主人给客人和陪客者斟酒,以表敬意,叫“周席”(或“酬席”)。如果是丧席,孝子要着孝服,挨桌依次向吊丧者跪谢。喜宴开始前用茶点,丧宴不用。
农村宴客一般在堂轩,一桌坐8人或10人,宾主按席位就坐。席位的设置有两种:一是“朝席”,又叫“朝端席”,用于喜庆酒宴。设席时,桌缝横对大门,面对大门的一方为1、2席,进门靠右的一方为3、4席,靠左的一方为5、6席,靠门的一方挂龙凤桌围,斟酒人站桌围旁边斟酒;一是普通席,又叫“苏端席”,用于非喜庆性酒宴,设席时让桌缝直对大门,进门靠右方上首为1席,下首为3席,1席对面为2席,3席对面为4席,与1席、2席隔桌拐相邻的是5席、6席,5席对面为8席,6席对面为7席。若一桌坐10人,则在5、6席之间和7、8席之间各增设1个席位。坐1席者至尊至贵,斟酒人坐末席。现苏端席也可用于喜宴。
(四)娱乐
【看会】旧时每年场面最大、最热闹的娱乐活动是看迎神赛会,俗称“出会”,其节目有五猖、舞龙、舞狮子、踩高跷、闻太师等,看会的人成千上万,此俗建国后渐废。
【看黄梅戏】县民爱看黄梅戏,且都能哼几句黄梅调。建国前农历五、六月间,水稻耘过二交草之后,相邻的村庄凑份子,请戏班唱戏。读书人还喜为演出写戏联,因此留下不少好戏联。建国后乡村成立业余剧团,农闲时演出,县城居民及县城附近的农民则上县黄梅戏剧院看戏。
【听故事】夏夜人们聚集在高敞之地乘凉,冬夜人们聚在一起烤火取暖,其时常有人讲古说今,往往讲者绘声绘色,听者全神贯注。县内流传较广的故事有孟姜女哭长城、秦始皇赶山填海、薛仁贵征东、龙甫高、狗犁田等数十个。
【比力气】年轻人在一起,常赌兴摔跤、掰手腕、抵棍、举石锁、端石滚,以较劲为娱乐。
【打麻将、打扑克、推牌九】旧时县民多爱好打麻将、推牌九,并借此赌点小输赢,亦有人因嗜赌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建国后禁赌,不许打麻将、推牌九,扑克成为最受喜爱的娱乐工具。80年代后打麻将之风又悄然兴起,禁而不止。
建国后,县民中不少人爱好钓鱼、养金鱼、种花、下棋,许多年轻人喜欢打球等体育运动。县工会和体委亦经常组织棋类和球类比赛。
儿童喜爱的游戏有跳房子、捉羊、放风筝、躲猫、斗草、踢毽子等,下雪天则玩堆雪人、打雪仗。
(五)交往
县民极重人际往来,感情交流,遇农历年节或喜丧事,必亲往庆吊。做事缺少人手,亲友帮忙,全是义务,不计报酬。朋友情谊,往往延续几代,成为“世交”。
【送礼】春节、端午、中秋三节,做女婿、外甥、蒙馆学童、技艺学徒的,要给岳父母、舅舅、塾师和师傅送礼,叫送“三节礼”。礼品为春节糖糕、端午绿豆糕、麦粑、中秋月饼,方片糕每节必有,回礼亦有糕,以示“糕(高)来糕(高)去。”礼品上午送到,表示尊敬。农历每月初一、十五,蒙馆学童须送塾师两个鸡蛋或两块豆腐,叫“小茶”,这一习俗已随塾学的消失而消失。亲友家生小孩,亦要送礼,叫“月子礼”,礼品必有老母鸡、红糖、鸡蛋和挂面,送礼者为女性。
亲友之间送礼有规矩。逢喜庆之事,亲戚要先送礼,主人才下请帖:本家要先报喜,下请帖,才送礼。俗语云:“亲戚不送不接,本家不接不送”。其他人可随意,
【移寿】年轻力壮的男子重病难愈,乡俗便认为是病人的寿数已尽,若要病人痊愈,除非延长病人寿年。这时宗族亲友中的健康男子,经说合,自愿将自己剩下的寿年给病人。移寿的男子必须年满50岁或年满花甲。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每人移几年,合起来给病人。移寿者立下字据,还要祭神,请求神仙的批准。这一习俗建国后已消失。
【抓阄】遇到难以公平分配的东西或难以确定谁干什么事的时候,就凭抓阄而定。从预先做好记号的纸团中,每人随意取一个,按照纸团上写的办,不满意只能怪自己手气不好。
【邀会】含有互助储金性质。由筹款人邀人出资上会。出资多少由筹款人决定。会资集齐后,由筹款人设宴招待上会者。筹款人得头会,余者摇骰子决定得会顺序,每月摇一次,骰点多者得会。此俗建国后仍十分风行,直到80年代才逐渐少见。
三、年节风俗
(一)传统节日
【春节】即农历正月初一,又称老历年,是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凌晨即起,穿新衣新鞋,先拜天地祖宗司命及长辈,然后备好茶果,放“开门鞭”,全家向大利方三揖,叫“出行”。有的地方出行是由宗族长者领头,集中在祖堂前,互道新喜。建国后,机关单位实行“团拜”,即全单位职工集中起来,共同庆贺新春。传统的初一早餐是五香鸡蛋、炒米茶,配以红枣、嫩姜,叫做“拿元宝”。现仍用五香蛋做早餐或待客。中午晚上合家进餐与除夕同,以享岁尾年头天伦团聚之乐。初二日亲朋开始相互拜年,有亲戚关系者,首先拜其祖先,次长辈,次平辈,晚辈则向贺客参拜,均行跪拜礼。民国时期城镇一些开明之家改跪拜为鞠躬,中上等人家派一仆人持名片送往相识人家代替拜年。建国后改握手,讲究的仍旧鞠躬。怀宁古风,新的一年里在清明前后首次相见,都称拜年,谚云:“青草盖牛蹄,正是拜年时。拿刀去割麦,撞见拜年客”。
相传正月初一至初六日分别是鸡、狗、羊、猪、牛、马的生日,初八、九、十日分别是稻、油菜和麦子的生日。初七日是人的生日,称“人日”或“上七日”,如天气晴朗则兆本年人口健旺,老少康宁。晚餐吃“胡椒汤”,用挂面、米饭做成烫饭,加胡椒粉即成。是日给孩子吃炒桃仁,以防病保健。建国前在初七日后舞龙灯。
【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又称上元节,没有回家过年的人一般回家过元宵节。晚间设筵祀祖,然后放鞭“送祖”,撤回供品。应节食品“元宵”,以糖、桂花、芝麻为馅,做成糯米汤圆即成。元宵灯会最盛,但建国后很少举办。元宵过后,生活转入正常。
【中和节】农历二月初二为中和节,又叫花朝、龙抬头。相传是百花生日,又是龙王抬头治水日,故县民常择此日成婚。妇女此日不做针线,恐伤龙目。
【上巳节】农历三月初三为上巳节,又称“鬼节”。此日做米粉粑相互馈送以“巴魂”。
【清明节】祭墓。族中若有祖先坟葬于外地,届时由族长率人前往祭拜,叫“公堂清明”;各家祖宗、父母的坟由各家祭扫,叫“私房清明”。建国后学校、机关、厂矿的青少年常于此日到附近的烈士墓前祭扫,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清明日在门上插柳枝,妇女喜在头上戴柳,谚云:“清明不戴柳,死在大门口”。农家多用粉蒸菜或清明果做午餐。粉蒸菜是用茼蒿之类新鲜蔬菜,拌上米粉,加油盐蒸熟而成。清明果则是用野生的嫩水菊拌米粉和盐做成丸子,蒸热而成。
【过夏】立夏日给小孩称体重,叫“称夏”或“过夏”。有竹子的地方,傍晚打竹虫。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日为端午节,亦称端阳节。是日在门上插艾枝和菖蒲,用雄黄酒擦皮肤,均含驱毒避邪之意,旧俗家中还挂钟馗像。应节食品为绿豆糕、端午粽、端午粑。乡村中做端午粑最普遍。用新收的小麦磨成粉,加上“粑娘子”揉和,然后放在青桐树叶上发酵蒸熟,这种粑白、软、香、甜,邻里亲朋,相互馈送。
建国前,沿江沿河一带在端午节举行龙舟比赛,建国后此俗渐少见。
【七夕】农历七月初七,又名乞巧日。相传牵牛、织女星是夜相会,入夜在瓜棚之下可见相会情景。少女少妇在月光下比赛用彩线穿针,穿上者即是从织女处乞得巧,将来针线一定做得好,且视力不会减退。初八日如下雨则认为是临别洒泪。此俗已不存。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又名八月节。乡俗认为此夜月亮最圆,是合家团聚的日子。传统应节食品为板栗炒仔公鸡和月饼。夜里品尝果饼赏月,若月亮被云遮盖,则预示来年元宵节是阴天,谚云:“云漫中秋月,雨打上元灯”。
旧俗兴“摸秋”。入夜到别人瓜地果园里摘些瓜果,讨个吉利,主人即使发现也不会责备。孕妇还以此预测生男生女,摸得南瓜生男孩,摸到豆子生女孩。
【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日为重阳节。旧时县民于此日携全家登高赏景,建国后将此日改为敬老日,机关单位学校组织职工、学生到附近敬老院慰问老人。
【腊八】农历腊月初八,相传佛祖于此日得道,故寺院要做法事,男女婚嫁也多选此日。应节食品为腊八粥。
【送灶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为送灶日。相传灶神此夜上天报告人间善恶,故送灶场面虔诚而隆重,以冀其言善隐恶。
【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日为小年。建国前,在外做工的人一般到此日满工,老板结清工资,好让雇工买东西回家过年。俗语云:“长工短工,二十四满工”。夜里接祖宗灵牌回家供奉(祖宗牌位平时供奉在祖堂),叫“接祖”,然后每日早晚焚香上供到正月十五日止。过了二十四,债主开始向欠债户讨债,至年三十止。二十四日以后便要做豆腐、杀年猪、炸圆子、上腊坟、理发洗澡,为除夕做好准备。
【除夕】农历一年中最后一天的晚上,又叫“过年”。外地游子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都回家过年。除夕下午贴春联、年画和门钱。除夕夜又叫“大年夜”,年饭菜肴是一年中最丰盛的。年饭前要祭拜天地祖宗,有的农民还要到牛栏猪圈里烧香,为大牲畜祈平安。然后放鞭辞年,关门吃饭。吃饭敬酒时要说吉利话。有些地方酒后先吃面条,以寓日子长久不断,最后吃米饭。年饭还忌泡汤,怕来年出门即遇雨。桌上有一尾整鱼叫“听话鱼”,烧时不去鳞,不吃,以示年年有余。年饭后,邻里亲朋相互辞岁,年轻人有通宵不睡守岁的。大年夜和正月初,大人给孩子一些压岁钱。
除夕夜和正月初一,不能向外倒水倒垃圾,怕倒掉了财,扫掉了财,也不能讲不吉利的话。为防止小孩乱说犯忌,大人用草纸擦小孩的嘴,说:“孩子草把嘴,说话不灵”。除夕夜的年灯,特别是当家人内房之灯,不能熄灭,否则是不祥之兆。
出嫁的女儿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娘家过年的,年三十和正月初一不能和家人一起吃饭,否则会惹怒祖宗。丁家老牌楼一带,吃年饭时让女儿呆在牛房,待大家吃完了才到厨房进餐。此陋俗城镇已不见。
(二)新定节日
建国后国家规定的节日有元旦、“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九月十日教师节、十月一日国庆节等,届时组织文艺演出、茶话会等,以示纪念和庆祝。
四、婚丧寿诞
(一)生育
【产期风俗】孕妇在临产月份的初一日(农历)由娘家接回吃“催生饭”。婴儿出生即派人到外婆家报喜,报喜的礼物是鸡,生男送母鸡,生女送公鸡。外婆家即送来早已准备好的婴儿衣物和鸡、鸡蛋、糖、面条等。产妇房间禁止生人进入,尤其是孕妇,怕“踩了奶”,使产妇没有奶水或奶水不足。婴儿落地第三天给婴儿施洗礼,也有人家于此日请客吃饭庆贺婴儿出生,叫“做三朝”。
孕妇在临产月份的其余日子里不能回娘家,有特殊情况必须回娘家的,一动胎立即被送回夫家,来不及的抬牛房或草架里分娩。此陋俗城镇已不见。
【做生日】孩子一岁生日要做“周岁”,亲友除送衣帽鞋袜外,还要送米粑,多为一百个,表示希望孩子“长命百岁”。有的人家摆出各种吃的用的玩的东西,让孩子抓,从孩子抓的东西来预测孩子将来的志向和职业,叫“抓周”。15岁以前的生日,都给孩子吃鸡蛋。相传36岁是人生一劫,在过36虚岁生日前,亲朋要送白鸡、白布、白袜等生日礼物,意为“白过36”,躲过灾劫。白花甲之年起,每过10年,做一次寿,县内习惯按虚岁计算,如60大寿庆典在59虚岁生日举行,叫“做九不做十”。老人生日礼物一般有寿糕、寿面,取高寿长寿之意。
【过继】亦称“引儿子”。有人结婚多年没有儿子,便在兄弟或堂兄弟的儿子中领养1个,以继书为凭,家族尊长作证。继子与继父母一起生活,有继承家产的权利和赡养继父母的义务。有人在引儿子之后又生了儿子,称为“引子得子”,视为快事。
【取名】建国前,男孩出生后有乳名,上学有官名(学名),成人有号,建国后只有乳名和学名。乳名或用贱称,如“二狗”、“三孬子”等,或以出生时长辈的年龄为名,如“五九”、“六一”等,或以外祖父或干爸爸的姓,加上“来、根、旺、宝”之类吉祥字组成,均寓有根有苗,轻贱好养之意。学名也是两字,上字用宗族所定表示辈份的字,下字多用“荣、华、富、贵、兴、旺、发、达”等吉祥字。有人给孩子算命,命在“五行”中缺什么,就用五行中的那个字,但“木、火、土”三字不直接用,而是用以“木、火、土”为偏旁的字代替。庆贺男孩子成人有“冠礼”,一般在上七日,上元日或中秋节举行。冠礼日开始叫号。有“响号”仪式,在冠礼日同时举行。把号写在号绷子(用红纸、红木匾做成或用竹子扎成)上,然后挂到祖堂的山墙上,响号的人拜过祖宗和号绷子即成。响号之后要宴请亲朋乡里,为的是使号叫得响。
女孩子的名字多与花卉、香气、珠宝和表示美丽的字有关,如“梅香”、“桂娥”、“美莲”、“宝珠”等。出嫁后,随年龄的增长,名字后带表示辈份的字,如“菊花娘”、“梅香嫂”等,书面表示只称某氏,如本姓赵的称“赵氏”,不称名。建国后,参加工作的妇女姓名都写全称,但农村仍保留此俗。
建国后城镇居民给孩子取名的随意性很大,有的就以当时政治运动的名称给孩子取名,如“跃进”、“文革”等。
(二)婚嫁
旧式婚姻,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仪式繁琐。
【托媒】男方看中某家之女,即托人做媒,女家应允就将女儿的生辰八字告诉媒人,男方请算命先生“合婚”,如“命不相克”,就请媒人到女家正式议婚。也有媒人主动为两家说合的,俗话说:“做个红媒添十年福寿。”
【订婚】按议定的条件,男家下聘礼和庚帖,女家用红柬写上男女双方的庚日,配以“鸾凤和鸣”、“天长地久”等吉祥语,择日送到男家。男家再择吉日接女方来相亲,相亲目的主要是看男方人貌和家境,如女方表示满意,双方婚姻关系就基本确定。订婚时办一餐“成事酒”。自此到完婚前,每逢三节(春节、端午、中秋)男家要向女家送重礼,女家有事,男方要去帮忙。
【完婚】完婚日多在订婚之后的半年或一年左右。男方家选定日子通知女方家,叫“送吉日”。到了吉日,男方家备好肉、鱼、鸡、糖、糕点果品和“开脸”、“穿衣”的喜钱,准备送给女方家,叫“打礼”。礼品贴上红喜字或用红纸直接包封,装礼品的箩筐叫“喜箩”,也贴红喜字。有的父母将女儿当摇钱树,索取钱财,男方因之负债累累,倾家荡产的事常有发生,俗话说:“抬头嫁女儿,低头娶媳妇”。女方家中午置酒席招待新郎、迎亲者及贺喜的亲友。饭后新郎先回家。同时新娘开始梳洗打扮,准备起程。嫁衣须站在铺篮里穿,表示不带走娘家一点土。穿好嫁衣,新娘拜别家人,母亲、嫂子要痛哭送行,叫“哭嫁”,“哭嫁”即“哭发”,是吉利的事,哭得越厉害越好。哭嫁之后,新娘由兄长背到祖堂,在祖堂正式告别娘家。祖堂中央放一张椅子,新娘站在椅子上,先对祖宗牌位行礼,再面朝大门,从备好的托盘中抓三把米和茶叶撒向身后,表示不带走娘家一粒米一片叶。再向身后撒一把筷子,喻婚后早生儿子,随后兄长将新娘背出祖堂,送到轿子或软篮上,放鞭送行。
送亲的队伍中,嫁妆在前,轿子居中,送亲者由媒人陪同在后,黄昏前到达男方家,男方家派与送亲人辈份、身份相等的人在祖堂外迎接。高河、新安一带,花轿进村时,儿童纷纷用砂袋砸新娘,送亲者、迎亲者及媒人取乐,有的没有砂袋干脆就随地抓砂砸,砸新娘不能过分,其他人则可随意,还有的往新娘等人脸上抹锅烟逗乐,对此,新娘等人只能躲闪,不能还手。办喜事的人家不仅不怪,反而高兴,认为童男童女有仙气,可以驱邪。有的富户怕污染新人衣服还专门准备一箩米让人抓着砸。花轿落下,由迎亲者中一个有声望的人念祝辞,退嫁神。再由两个有子有孙或公婆儿女齐全的妇女(叫“喜娘”或“搀新奶奶”)搀扶新娘进祖堂,新郎新娘在此拜堂。拜毕,由两个儿童拿布袋轮流铺在地上,新娘从布袋上走进新房,喻“传代”之意。新郎新娘坐在床上,吃染红的鸡蛋,叫“坐帐”,亦叫“圆房”。男方家晚上大摆酒席,宴请贺喜的宾客。新娘新郎到酒席上敬酒,新娘的酒一般由新郎代喝,客人便故意捉弄新郎,有的新郎不胜酒力,伺机逃席。酒宴之后,开始闹新房。闹新房以女宾为主,无论老少都可以参加,俗话说:“新娘子房里三天无老少”。新房主持人多为喜娘或新娘的伴娘,必须机敏,口才好,不使人们闹的太过份。新人就寝之后,还要“听壁脚”,约有“婆母听”、“姑嫂听”和“亲友听”3种。“婆母听”有的是“听病变”,以防房事发生意外;有的是“听人品”,从言语察看新娘品行。“姑嫂听”主要是从新娘的言语中看其以后是否好处。“亲友听”大都是恶作剧,找些笑料。有些新人早有准备,整夜没有声响。婚后第三天,夫妻双双回女方家,叫“三朝回门”,回门日接女方家人来作客。回门之后,婚礼即告结束,新娘开始各种日常活动,俗话说:“三朝分大小”。
民国时期,城镇开明人士结婚,仪式有所不同。请尊长、好友或当地有影响的人做证婚人,请司仪安排婚礼程序,新郎新娘由男女傧相陪伴,磕头拜堂改为鞠躬。建国后,婚礼出现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新形式。集体婚礼即几对、十几对甚至几十对青年同时在一起举行婚礼,一般由单位或妇联、共青团组织出面操办主持,向新婚夫妇赠送纪念品,既俭朴又热闹。旅游结婚是以游览名山大川,凭吊历史古迹作为完婚形式。二者都被誉为社会主义新风尚。
县内传统,异姓联姻,同姓不婚,但表兄妹结为夫妻的情况常有,求得亲上加亲。
建国前,冲喜、换亲、童养媳、等郎媳、卖活人妻的婚姻陋俗十分流行。
【冲喜】男女订婚后,若男方家长辈或男方自己得了重病,一时难以治愈,被认为是邪气缠绕,结婚的喜气可以冲掉邪气。于是提前举行婚礼。有的男方婚后不久即死亡,造成女方终生痛苦。
【换亲】若两家都有姑娘到了出嫁年龄,都有儿子要娶媳妇,经媒人说合,将两家姑娘互换做为儿媳,叫“换亲”,又叫“调亲”。嫁娶的先后按姑娘年龄的大小,且不能在同一年进行。
【童养媳】家中有了男孩,收养一个女孩做儿媳,等儿子长大后完婚,省了聘礼。童养媳地位低下,经常遭受婆家的虐待。
【等郎媳】婚后多年没有儿子的人家,领或买一个女孩做儿媳抚养,以求能因此生出儿子。如后来真的生了儿子,等儿子成年后方完婚,等郎媳与丈夫的年龄往往相差很大,有“十八岁大姐周岁郎”之说。
【卖活人妻】即丈夫卖妻子。建国前,乡俗认为妻子是丈夫私有财产,可以任意买卖。卖时丈夫在侧屋(牛栏、猪圈)墙上打个洞,逼妻子从洞中钻出,买主带人守在洞外,抓住女子捆绑而去。
【过夫娘】女子结婚后,若丈夫不幸死亡,而死时年龄又较轻,婆家人便认为是儿媳命硬,克死了儿子。公婆或叔婶有权卖掉寡妇,并振振有辞:“死儿卖媳,天经地义,换棺材本。”被卖的寡妇称“过夫娘”,谁出的价高就卖给谁。交易谈成,婆家即在家里墙上打个洞,用布塞住过夫娘的嘴,将其从洞中拖出,抬至土地庙,更换衣、鞋,兑现身价,然后交买主带走。买卖过夫娘不征求当事人意见,有时消息走漏,过夫娘或逃跑,或寻死觅活,买主往往落得人财两空。俗话说:“肉在锅中滚,过夫娘拿不稳。”
建国后,政府公布《婚姻法》,废除婚姻陋俗,城乡青年多自由恋爱结成终身伴侣,寡妇不受歧视,可以自由再婚。
(三)丧葬
丧葬的形式,因死亡原因的不同而有区别。70年代前均为土葬。旧俗丧事料理过程十分繁琐,迷信成份很多。
成年人自然死亡,在祖堂殡殓,城镇居民在堂轩或专设房间殡殓。人死之后,撤下死者床上帐子,在死者卧室内用两条长凳搭上门板,将遗体停放在门板上,叫“摊停板”。顶头放一碗油炒饭,饭上两个熟鸡蛋,一双筷子,叫“倒头饭”。在室外烧纸轿纸马,同时派人向亲友报丧,叫“把信”。将遗体穿上“老衣”放进棺材,叫“入棺”。老衣用青色或黑色布缝制,上衣满襟,布条系结,不用钮扣,有“五领三腰”和“七领五腰”两种。鞋底向地面的中心,各贴一朵红纸剪成的莲花。死者入棺后,设立灵堂,让亲友四邻吊唁。棺前供奉死者灵牌。灵牌又叫“木主”,用纸或木头做成,中间写死者名讳。若死者年届花甲,灵牌红色,上方折角;未满花甲,灵牌白色,不折角。棺下置油灯,叫做死者“本命灯”。经过“暖棺”、“走灯”(或叫“照冥行”)、关灯等程序之后(女眷还要“破血湖”、“诉苦”等),便要出殡。有的不在出殡时将棺材下葬,而是厝起来,三年后再葬,在棺木外用砖瓦砌一个状似棺木,亦仅能容纳棺木的小屋,叫“丘基”。出殡后第三天,丧家到丘基前烧纸焚香,叫做“福(覆)山”。也有富裕人家在关灯之后还要举行猪羊堂祭,请僧道念经“做斋”,做斋之后方才出殡。如果死者是老人,则将从其去世之日起的四十九天分为7个“七”天,逢“七”必祭,叫“应七”。7“七”也叫“满七”,又叫“圆七”,7“七”过后,丧事告毕,在此期间,孝子不能理发剃须,孝媳、孝女头戴白花或扎白头绳,叫“长孝”。
棺木厝过三年或三年以上,便要葬坟。在预先择定的日子启土开圹,圹穴里烧稻草和芝麻秸,叫“暖井”,将棺木放在灰烬之上,将棺木对准方位,然后履土成冢。成冢之后,由风水先生“呼龙”,呼龙之辞无非是赞扬坟墓所在地好,祈求龙神保佑子孙兴旺发达。最后在墓前立碑为志。
如果死者去世时妻子已怀孕,后来生下的是男孩,则要等孩子成人婚配有了子女后,才安葬。
夭折或自杀而亡,在室外搭棚收殓,死者穿随身衣服,用薄棺殡埋,不立墓碑。老人非正常死亡,丧事如正常死亡一样料理。
建国后,政府反对封建迷信,治理丧事时禁止请僧道念经超度。70年代,火葬新风兴起,县城设有火葬场,国家职工和城镇居民死后基本是用火葬,骨灰用骨灰盒盛殓。
五、家族家庭风俗
(一)家族
【宗族】县民宗族观很强,同姓同宗者常聚族而居。各姓设有祠堂,选有户尊。据不完全统计,建国前怀宁有祠堂约50余座,户尊是一族之长,主持宗族公务。同族之人,按辈份长幼称呼,外人听去,亲如一家。常有年龄大辈份小的人称呼年龄小辈份大的人为“爷”、“伯”,并无人见笑,因为“小房出大辈”,俗语有“摇篮之叔,白头之孙”之说。
宗族对族内优秀青年予以奖掖扶持。旧时常有读书刻苦、成绩优异而因家贫不能继续学业者,宗族即代其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直至其完成学业;对有义举、善举的人和“贞妇”、“节妇”、“烈女”予以表彰,而对被认为是不肖子弟的人严加处罚,如品行不端者可能被拖到祠堂鞭打,有伤“风化”的男女轻者要受鞭打,重者:甚至可能被处死。修谱时不肖子弟不上名字。族规森严,对人的品行也起到一定约束作用。
同宗族的人必须相互帮助。如某人在外受了欺负,宗族要为他讨回公道,旧时常因此造成两姓械斗;某人在外工作,族中人求其帮忙,一定不能推辞,不管办到办不到,都要尽心出力。如果得罪了族人,即便是高官显贵,死后亦难归宗。
【亲戚】一般指母亲家族中人。不象宗族无论多少代还是一家,亲戚是代数隔得越多越疏远,俗话说:“一代亲,二代表,三代了。”乡俗出了五服(即五代)即不再算亲戚。亲戚中以母舅最亲,讲话最有效,权威超过叔伯。遇到分割家庭财产、赡养父母或难以解决好的事,常请母舅决断,各方遵守。
【家庭】县民家庭构成一般是父母+子女,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亦有四世同堂者。除离婚、丧偶者外,无单亲家庭。
“家不和,外人欺”。无论城乡,十分注意维持家庭和睦。儿子成家后与父母分家生活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尤其是刚结婚便闹着分家会被亲友瞧不起,所谓“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子衣”。
夫妻之间讲究琴瑟和鸣,相敬如宾。在家务处理和对外社交上各有分工,旧时一般男主外,女主内,建国后许多家庭并不明确分工,遇到重大家庭问题,夫妻共同商量决定。
建国前对妇女要求苛刻,丈夫犯过失往往要妻子承担责任,所谓“家有贤妻,丈夫不招横事”。而妇女因从小受三从四德教育,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即使真的嫁了鸡鸣狗盗之徒,也是俯首听从命运安排。建国后妇女地位提高,思想解放,多是自主婚姻,若发现对方不合心意,往往会解除婚姻关系。
旧俗认为儿孙满堂是人生最惬意的事。有女不算有后,有儿方才有后,故无儿是人生一大遗憾。建国后城镇居民大多认为男孩女孩都一样,但农村中无儿户仍常受人歧视。特殊技艺只传儿、媳不传女,故常导致失传。
乡俗认为父母养子女小,子女养父母老是天经地义的事。实际上父母不仅要将儿女养大成人,成家立业,而且还帮助抚养第三代。父母年老,尤其是丧失生活能力之后,必须由儿子或继子赡养,“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可以不承担赡养任务。建国后观念改变,女儿和儿子一样负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养老送终是为人子者的最大义务,老人临终如无子女在身边,是终生憾事,故做子女的无论在哪里,听到老人生命垂危的消息,都必须立即赶回,尽孝子之道。如父母去世时,弟妹尚年幼,长兄长嫂就要承担抚养弟妹的责任,俗语道;“长兄如父,长嫂如母。”
婆媳关系是家庭主要关系之一,也是最难处理好的关系,家庭不和常从婆媳矛盾开始。建国前因受封建传统的影响,媳妇的命运由婆婆掌握,一些恶婆婆可以任意打骂儿媳,甚至卖掉寡媳,儿媳只能听之任之。有的女子在“十年媳妇熬成婆”之后,同样施展恶婆婆威风,发泄自己多年所受的怨气。建国后妇女逐渐从封建思想中解放出来,喜欢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婆婆的传统地位失去,对媳妇的不满日益增多,常令儿子夹在当中左右为难,亦有个别妇女,反过来欺侮婆婆,故婆媳关系和睦的家庭受人羡慕。厂矿、机关单位的妇女组织经常举行“好媳妇”、“好婆婆”、“五好家庭”之类的评比,以期改善家庭关系。
六、其他风俗
(一)祭祀鬼神
建国前,敬奉的神灵有十几位,有专门的庙宇供奉神像,大部分敬神仪式每年都在规定的时间举行,如农历正月初五是“财神日”,商号要隆重祭拜;二月初二、八月初二是土地神生日,要做“土地会”;四月初八是“浴佛日”,寺庙做“龙华大会”;五月十三、六月二十三做“关帝会”;七月二十九做“地藏王会”;九月十九做“观音会”;十月十五做“药王会”,并做“古墓会”,“送寒衣”超度孤鬼;腊月“送灶”、“接灶”等。规模较大的神会有“城隍会”和“迎神赛会”,每次必唱戏乐神。常年供奉的神,如天神、地神、灶神,牌位常年供奉在祖堂的香火台上,结婚、出行、新居落成都要拜天地,严禁儿童敲打锅台,或在锅台上涂放污物,怕触怒灶神。还有少数神是临时祭祀的,如火神,只在火灾之后祭祀,祈祷火神不要再来,叫“谢火神”;天花、麻疹流行时,如儿童没被感染,或虽感染没死亡,则在农历九、十月之间,各家凑份子,请道土做一天一夜的道场,酬谢麻娘娘之类的疫神,叫“做平安”。有些信佛者,每隔几年,在农历九、十月间请僧人做法事,然后到潜山三祖寺或江南九华山朝佛,叫“打香醮”。
建国前,县民对狐狸十分敬畏,认为狐狸有灵性,故一般百姓不敢直呼“狐狸”,而以“大仙”称之,祭祀普遍。
(二)心理禁忌
太岁头上不动土,建房、打窖、葬坟,先要问明哪方“空”,哪方不“空”,太岁或其他凶神落在哪方,那方就不“空”,称作“煞方”,“煞方”条件再好,也不能施工。儿童不得在“煞方”或古墓上锄挖,怕触犯了煞神。这一陋俗在建国后较少见。
送结婚礼物不送伞、钟,庆贺新房落成不送伞。因伞谐音“散”,钟谐音“终”,不吉利。
探视病人时间,一般在上午,至少是中午。下午、晚上不探视病人,尤其是重病人和老年病人。
抬伤者、病人和产妇,脚朝前,头朝后;抬死人,则头朝前,脚朝后。
杀猪必须一刀杀死,忌杀第二刀。年猪头也叫“元宝”,用做祀祖敬神的“福子”,重量不得是九斤半,因为据说人头是九斤半。杀猪者下猪头十分小心,有的先背着主人秤一下,如正好九斤半就切掉一点。
淹死者被打捞上来后,打捞者要在死者身上打几下,认为这样水鬼就不会跟着打捞的人。同样把吊死者放下后也要在死者身上打几下。
农历单日不出远门,出县出省选双日起程,十六日虽为双日,但因是“谎日”,也不出远门。出门如听见乌鸦叫,即认为预示不吉利。
狂风暴雨经过时,将秤砣挂在门楣上或廊檐下,俗传狂风暴雨是因为龙王去看母亲路过而引起的,龙王要带些树木、房子等做为礼物送给母亲。秤砣虽小可压千斤,故用之镇房子,不使带走。
响第一声春雷时,拍打床沿和被褥,同时说:“撵乌蚤下河”,据说这样当年床上身上就不会生乌蚤。
(三)回民习俗
回族是县内主要少数民族,清末民初从县城安庆迁居乡下。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回民因与汉族杂居,深受汉族生活习惯影响,其饮食、服饰及日常起居方面与汉族已无区别,但在回民聚居的地方仍留着一定的传统生活习惯。
回民笃信伊斯兰教,用教规约束生活,故许多伊斯兰教规经长期演变,成为回民生活习俗。
衣饰:与汉民已没有区别,只在上清真寺、过节和上坟时,才偶尔男戴小白帽,女戴盖头。
饮食:饮洁净之水。不吃猪肉和死畜,不吃不洁之物,宰杀禽畜须经阿訇之手。
婚姻:也经说媒、合婚、定亲、成婚等过程。婚礼在《古兰经》前举行,由阿訇主持。男女双方在《古兰经》前宣誓同意结为夫妻后,婚姻生效。
丧葬:回民仍实行土葬,尸体用白布包裹,直接在地下挖洞埋葬,不用棺木。从死到葬不过三日。
节庆:回民所过的节日都是教规所定的,如“主麻日”、“斋月”、“盖德尔夜”、“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拜拉特夜”等等,庆祝活动皆按教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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