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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时期,卫生防疫工作的重点是县城安庆。旧时城乡范围内的卫生、清洁等工作,由省公安厅内设卫生科管理,县府参加。如夏季防疫急救,秋季种痘,乡镇街道清洁等,均由县府责令区署,督同联保主任按时举办。
日本侵略军占领安庆后,为日军、日侨防病需要,汪伪政权于每年夏季成立临时防疫委员会,在安庆西门外设立隔离室。民国31年(1942年),伪县政府又将临时防疫委员会改为正式防疫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县长马云腾兼任。民国32年1月,汪伪怀宁县政府颁发布告,对全市饮食、食堂、旅店、浴池、妓院、理发等从业人员实施粪便检菌,渐次涉及群众。在敌、伪期间,人民流离颠沛,农村经济枯竭,乡村卫生工作,只能组织卫生检查,指导居民疏通沟渠,做一些改良饮水、设菜市、建公厕、设垃圾箱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卫生防疫工作,在预防为主方针指导下,建立了专业卫生防疫机构,广泛开展了卫生防疫工作,使卫生状况大大改观,各种传染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
一、公共卫生
(一)环境卫生
【供水卫生】建国前,县内居民饮用水源,农村多为河、塘、水库,城镇多为河、井。1952年,在反对美帝国主义进行细菌战中,全县城乡提倡饮用井水,同时对井、塘、河水进行消毒。1953年以来,为控制血吸虫病感染,在流行区建井384口,再或筑沙滤坝,或采用分塘、分段饮用。
1963年,为防止肠道传染病传播,县防疫站在人口密集村镇,内河水系的港口,公共水井,定期进行漂白粉消毒,坚持至今。
1973~1975年,先后在温桥、龙泉公社、黄龙公社联合大队、黄墩公社黄墩大队进行“二管”、“五改”试点,提倡自筹资金搞“二管”、“五改”,经过1年多的努力,达到队队有水井或专用饮水塘。
1982年,石牌镇建成了日供水量2000吨的自来水厂,解决和改善了县城居民生活用水问题。
1984年,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居民饮用水源调查,全县居民中,饮用自来水的仅占1.84%,各类井水10.1%,塘水62.8%,江、河、湖、水库、泉水占25.92%。县民饮用水源尚需亟待改善。
在水质方面,1980年至1984年,连续5年对温桥(山区)、高河(丘陵)、皖河(圩区)等不同地貌的10个点进行水样调查,共查项目33个,取样数据3300个,检验结果均属正常范围。
1982年至1985年,对县自来水厂的水样进行了分析,共取数据176个,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
【废弃物处理】在50年代的爱国卫生运动中,各单位成立卫生小组,层层订立了爱国卫生公约,并规定周末为爱国卫生运动日,节日开展突击大扫除。1952年,县城街道新建垃圾箱46个,添置垃圾板车4辆,清洁工3个,当年清除垃圾7.31万吨。全县新建厕所1104个,大大改善了城乡环境卫生状况。1965年,城关镇成立了“城关粪肥管理委员会”,制订了《城关粪肥管理条例》,取缔了露天粪缸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297个,新建大型三格式储粪池3处,公厕、储粪池设有专人清扫、管理。
“文革”期间,粪便清除由城关附近生产队负责,粪便不收钱,厕所管理差。县防疫站坚持夏、秋季节喷药消毒灭蛆。
1978年,石牌镇成立了清洁队,1982年改称石牌镇环境卫生管理所,集体性质,隶属县爱委会领导,有机动垃圾车1辆,手拉洒水车1部,平板车7辆,清洁工人10名,负责县城环境清洁工作。但县城垃圾粪便尚未达到无害化处理。
(二)食品卫生
【食品卫生法规】1953年,县成立了行业卫生委员会,推动了本行业卫生工作。
1955年,县政府颁布了《怀宁县饮食卫生管理办法》和《怀宁县饮食物品业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对饮食、茶馆、饭店、酱园、糕点、果品、食品加工、生肉、蛋类等行业,加强了管理,明确了责任。同时,各行业订立爱国卫生公约,做到互相检查与督促。
1960年,卫生、商业部颁布了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1961年在全县饮食、食品行业开展了宣传和推广,实行“五四”制。
1963年,县卫生、商业、公安局,重新制订了《怀宁县饮食卫生暂行管理办法》共10条。《管理办法》规定有关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必须经县人委发给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1965年,首次对192名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查出结核病人12人,患者均由所在单位给予调离。
1978年重新审发卫生许可证,同时规定:凡从事食品、酒类、饮料、饮食生产者、经营者,需经县防疫站体检,其产品必须检验,这年体检率达82%。为加强县城市场卫生管理,同年县革委颁发了《关于加强城关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共9条。
1980年,县革委(80)123号通知:同意县爱委会、卫生局、商业局、工业局、供销社、工商局、文化局共同拟订的《怀宁县食品加工、零售门市部卫生暂行管理办法》10条、《怀宁县食堂、饭店、小吃部卫生管理暂行办法》8条、《怀宁县肉类卫生管理办法》10条、《怀宁县粮食卫生管理暂行办法》7条等4项有关食品行业卫生管理办法。
随着市场贸易繁荣,食品加工业崛起,县卫生局、工商局于1981年颁发《关于加强集市贸易管理》中食品卫生管理的10条通告和《关于制售冷饮》的3条规定,在全县范围内执行。
1982年,制订了《怀宁县饮食卫生管理奖惩办法》。这些法规、办法的颁发,使全县饮食、食品业卫生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改善了食品卫生状况。食品检验合格率由1978年的11.99%上升到1982年的3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食品卫生法于1983年7月颁发试行,县委宣传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广泛宣传、贯彻。同时县卫生局、商业局共同举办了培训班,学习《食品卫生法》;各区、乡也举办了食品卫生法培训班。从此,食品卫生工作由行政管理步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
【食品卫生管理】食品卫生管理,1956年前,由各级卫生防疫委员会检查督促,1956年县防疫站建立后,由防疫站管理。1978年,实施卫生监督,卫生局、防疫站配备兼职监督员10人。1983年,按《食品卫生法》要求,改配有医师以上职称的专职监督员5人。
1983年,抽查食品生产厂家生产环境卫生状况,比较好的占51.6%,差的占48.4%,受罚户25.3%。实行《食品卫生法》1年后的1984年,进行抽查,生产环境卫生状况好的占72.6%,差的占27.3%,受罚的占24.4%。同时评出县食品厂、县贡面厂等9个单位为县卫生先进集体。
自1978年以来,县防疫站对厂家生产糕点、糖果、酒类、饮料、酱油等食品与调味品进行节日前监测和抽样检查(理化和细菌学指标),合格率由1978年的11.1%上升到1985年的85%。
(三)学校卫生
50年代,全县各中、小学成立了学校卫生委员会,领导做好学校卫生清洁工作。通过举办卫生讲座、开展健康竞赛、召开儿童会、母亲会等项活动,宣传儿童卫生保健。同时对当年的2280名学生进行了健康检查。
1964年,按教育、卫生部等8部委颁发的《中小学保护学生视力暂行办法(草案)精神》,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了视力保护、做眼保健操活动,收到了一定效果。
1978年,根据县教育、卫生局联合通知,全县各中学、中心小学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县防疫站举办了保健教师培训班,培训64人。县防疫站还编印了4万余字的《学校卫生教材》,供学校宣传和学生学习。这年对皖河、城关等公社中、小学7~16岁在校学生1800余人,进行健康检查和建立健康卡片。
1981年,对皖河公社所属22所小学6~15岁在校儿童进行了健康检查,受检6330人,受检率达98.74%,其中男生占77.46%,女生占22.5%。发现各种疾病2185人,总患病率34.26%,男生患病率34.75%,女生患病率33.77%。患病率最高依次为:眼疾15.29%,中耳炎5.71%,扁桃体肿大5.59%。同时,对1340名有肠道寄生虫感染者进行驱虫治疗。
1983年,县防疫站对4所中、小学4014名学生作视力测定:小学阶段位数视力优良率低于中学阶段,正常率高于中学阶段,不良率低于中学阶段,不良程度小学阶段以轻度为主,中学阶段以中、重度为明显;男生视力优于女生;小学阶段城、乡视力基本接近,中学阶段城镇学生明显低于农村学生。
全县中、小学生视力不良率低于国内22省、市中、小学生平均数(13.14/29.4%),正常视力高于湖南省(83.45/65.7%),说明怀宁县学生视力状况尚好。
嗣后,历年均对中、小学生进行视力保护宣传和视力监测,作好中、小学生毕业、升学前体检,指导部分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985年,县防疫站对怀宁中学、高河中学、月山中心小学、县实验小学73个班级的教室建筑面积、采光照明进行监测:教室学额总超额频率为80.2%,其中中学为87.5%(42/48),小学68%(17/25),(每班学额为54名学生)。教室人均面积小学不足1.0平方米者17个,合格率32%(8/25);中学不足1.1平方米者40个,合格率16.6%(8/48);还有少数教室人均面积只有0.65平方米。教室采光系数符合要求者41.1%(30/73)。自然照度系数合格率为47.95%。人工照明25个小学教室中,只有8个教室有辅助照明设备,48个中学教室内均有日光灯,但桌面照明度均不足100个勒克斯(国家规定为150个勒克斯)。
(四)劳动卫生
【农业劳动卫生】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农药品种的增多,农药中毒年有发生。红星公社有2万亩棉田,每年约有1200余劳力投入浇洒农药达5个月之久,故该社每年均有中毒病人发生。1956~1964年,共发生生产性农药中毒1500余例,其中1962年472例,1963年263例,1964年85例。
1964年,卫生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联合颁布了《有机磷剧毒农药安全使用规程(草案)》。1965年卫生部颁布了《有机磷剧毒农药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案》。以此精神,县卫生局、农业局、公安局、供销社等4单位联合发出了《关于预防农药中毒工作的联合通知》,要求各级重视预防农药中毒工作。提出:严格挑选、培训治虫员,建立治虫组织,喷药按规程操作;凭证、定点供应和专人保管农药,不准私自买卖农药;医疗单位做好巡回医疗,备好药品,及时抢救。红星公社还制订了“三穿、四带、五打、六不要”的喷药规则和“三早”(早发现、早治疗、早汇报)、“二训”(集中培训基层干部,集中培训喷药员)的综合措施。使中毒人数由1962年的472例下降到1984年85例。医务人员推广了大剂量阿托品治疗方案等抢治措施。该社历年发生的生产性中毒病人无一例死亡。
1978年,红星公社部分社员误将拌种农药3911喷洒治虫,致使182人中毒,经抢治虽无死亡,但仍有31人留下了“癔病样发作”后遗症。这年,县防疫站在4个公社举办了有赤脚医生、卫生员、治虫员参加的安全使用农药培训班,学习防治知识,做到安全治虫。
1981年,农村全面实行农业生产家庭承包责任制,原统一、专业的治虫组织转为一家一户单独防治,使一些缺乏用药知识的农民,尤其是孕、乳妇、老、弱、病者也参加防治,以致这年发生生产性农药中毒944人,其中死亡44人。对此,县防疫站及时进行了调查,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安全使用农药宣传。对各地植保公司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协助一些村建立专业治虫组织,承包各户治虫工作,各医疗单位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诊治知识,做到早诊断、早治疗,使生产性农药中毒逐年下降,治愈率逐年提高。
怀宁县1981~1985年农药中毒情况表

1979年至1980年,江镇公社跃进、上丰大队的部分社员,因上山砍有大量松毛虫虫害的松柴,下被松毛虫尸体污染的水田“双抢”,被感染中毒发生松毛虫病。共发生患者395人,其中跃进大队发病占11.78%(232/1969),上丰大队发病占74.27%(127/171)。
病情发生后,县党、政领导十分重视,除积极组织医务人员抢治外,还拨专款作医药费用。县科委将《防治松毛虫病》列入1983年科研课题。县农、林部门开展了扑灭松毛虫活动,此后,县内未再发现松毛虫病人。
【工业劳动卫生】1978年,凉亭磨山小煤窑(队办),先后两次对挖煤工人进行体检。经×光线摄片确诊矽肺病9例,检出率40.9%,其中I期矽肺2人,Ⅱ期矽肺6人,Ⅲ期矽肺1人。随后,又对该地从事挖煤的社员进行追踪摄片检查,确诊矽肺病20例,检出率40.4%。该地3次共摄片检查71人,发现各期矽肺病人29人,检出率40.8%。另可疑36人。该煤窑,井上口直径不到1米,下井乘独脚竹梯呈60度以上,井下油灯照明,日产煤不到两吨。这种条件差、收益少、危害大的小煤窑,不宜继续生产。
县煤矿直接接触粉尘工人293人,1979年体检胸透了182人,确诊矽肺4人,可疑11人。该矿是县办全民企业,有较正规的防护设施,较好的医疗设备,防护工作做得较好,矽肺发生较少。至1980年止,全县共检出各期矽肺病人38人。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乡镇企业中小水泥厂蓬勃发展,现已投产的1~2万吨生产能力的有38个,工人达9000人,直接接触粉尘者4000人。这些企业,多属村办,起步快,但技术、设备、管理差,厂房简陋,生产工艺不合理,粉尘污染严重。据文献资料统计,矽肺病人的发病与工龄成正比。工龄15~20年发病率为0.53%;20年以上为10.7%;25年以上为11.24%。即便是中途调离,亦可能发生矽肺病。
1978~1980年,县防疫站连续3年对接触有害因素工人进行体检,情况较好。
1984年统计,全县有尘、毒危害的厂、矿共50个,直接受影响工人1851人,主要生产性毒物有:粉尘、铅、苯、汞等。现有厂、矿医疗、防护设施都较差,只有少数厂、矿设有医疗室。
1985年,对46名从事铅作业、11名从事苯作业工人进行体检,逐年观察,末发现铅、苯中毒情况。
1985~1986年,对13个水泥厂进行粉尘浓度测定.13个厂厂龄为8个月至12年,共有职工2325人,直接接触粉尘者885人,占总职工38.1%。在34个车间采样品140个进行检查:车间空气中粉尘浓度平均为102.08m/m2,最高为513.2m/m2,最低为9.3m/m2,平均浓度超过国家允许浓度20倍。尤其龙泉水泥厂,成品包装车间空气中粉尘浓度为513.2m/m2,超过国家允许浓度85.6倍。这些水泥厂的生产条件及医疗设施均急待改善。
(五)放射卫生
全县影响健康的放射线源,主要是医用×线诊断机。最早是怀宁县医院,于1959年装机。现全县共有各型×线诊断机27台,其中最大的为200毫安,工作人员31名。
1979年开始,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建档。嗣后,每年均进行监测。1982年,体检发现因从事放射线工作引起损伤者2人,损伤者均调换了工种。
1979年开始,对高河区卫生院、县医院200毫安×线机,安装了简易防护装置,效果良好,主位防护测试,照射量大幅度降低。此后,对30部×线机进行增装主位隔离透视防护装置,亦取得明显效果。现全县有1/2的×线诊断机安装了防护装置。1982年地区卫生局在怀宁县召开了现场会,总结了经验。
二、疫情管理与计划免疫
(一)疫情管理
【管理病种】全县疫情管理按国家、省规定办理。1950年华东军政委员会卫生部公布《传染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报告甲、乙2类共13种。同时,安徽省皖南行署制订了《传染病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规定报告甲、乙、丙3类共19种。1955年,中央卫生部《传染病管理办法》公布实施,规定报告传染病为2类18种。次年又将血吸虫病、钩体病、丝虫病、黑热病、恙虫病、出血热、疟疾等7种疾病列入乙类管理。1959年又将病毒性肝炎列入乙类管理。至此,依据规定,全县作为传染病管理的有甲类3种,乙类23种。
1978年9月,中央卫生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中规定报告传染病为甲类3种:天花、鼠疾、霍乱;乙类22种:白喉、流脑、百日咳、猩红热、流感、痢疾、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乙脑、疟疾、斑疹伤寒、回归热、黑热病、森林脑炎、恙虫病、出血热、钩体病、布氏病、狂犬病、炭疽病。1985年,将艾滋病列入管理。至此,全县列入管理的急性传染病有甲、乙2类计26种。
【管理办法】1951~1956年间,疫情报告由各区、乡卫生所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登记,于每月1、11、21日向县卫生院汇报。
1956年,县防疫站建立后,配有专职人员负责汇报。除按月表报外,对10种主要传染病向省站进行卡片报告,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
1960年起,各区、社卫生院配有兼职卫生人员负责本地区卫生防疫工作。大队(村)卫生员、赤脚医生的兴起,健全了3级疫情管理工作网。
1974年,县防疫站实行“三簿一表”(传染病登记簿、疟疾病人登记簿、预防接种登记簿、传染病月报表)管理制度,确定各公社卫生院为汇报单位。各汇报单位在每月20日赤脚医生例会上汇报疫情及其它事项。
1983年起,除流感外,有甲、乙类24种传染病均列入卡片管理。全县单位汇报率由1981年的71.43%提高到1985年的92.4%。
【发病情况】1949年以前,传染病发病情况无系统资料可查。建国后,全县各种急性传染病发病率最高年是1979年(6488.90/10万),最低年是1961年(182.5/10万)。70年代后期发病率高,与当时3级卫生网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完善,漏报减少有关。建国后至1985年,先后共有19种急性传染病在县内发生或流行:天花、回归热、斑疹伤寒、黑热病、钩体病、白喉、脊髓灰质炎、流脑、乙脑、病毒性肝炎、百日咳、狂犬病、出血热、伤寒、副伤寒、痢疾、流感、猩红热、疟疾等。其中回归热系1952后报告1例,黑热病系1952年、1953年、1955年共报告6例。
怀宁县1955~1985年部分年份各急热性传染病发病位次表

附:怀宁县疫情报告程序
疫情报告程序是:由个体医生、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乡卫生院逐层上报至县卫生防疫站,县卫生防疫站接到报告后,通报县卫生局,并与外省(市)、县交流疫情卡片,然后再将疫情上报地区卫生防疫站。
(二)计划免疫
接种疫苗,预防传染病,在民间盛行的是种牛痘,俗称“插花”。清同治年间,县城安庆有官立“牛痘总局”,以种痘、施诊为职。光绪年间,有官立“同仁医局”和民办“安仁医局”,承担城厢种痘及供应种苗任务。乡间有专职插花郎中专司种痘,亦有民医上门种痘的。其它疫苗即于夏令时疫之时,偶在城厢应用。民国32年(1943年),日本侵略军曾在县城安庆对市民强行注射霍乱疫苗。每当天花麻疹等瘟疫流行时,城乡群众多以求神拜佛、敬祀麻娘娘之类神灵,以求平安。
建国后,国家制订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免费为人民注射各种疫苗。50年代每年夏、秋二季,组织医务人员,成立接种队,深入田间农户,扛着红旗,边宣传边接种。60年代以后,预防接种任务主要由大队医疗室医生承担,按接种对象,挨村逐户接种。
【接种办法】50年代,人人接种牛痘,一个不漏;其它各种接种多无计划,一般按分配疫苗完成接种数字。
60年代按规定接种对象进行接种,只是边注射、边登记,漏种者心中无数。1970年试用《预防接种登记表》,供接种时使用。1974年制订《预防接种分户登记簿》,一个生产队一本,一户一页,逐人登记,由大队医疗室保存使用。1983年制订了按年龄登记的《预防接种登记簿》,每居住单位1册,由乡医院保存使用。1984年在全县推广,当年建册率达100%。
1984年,县城石牌镇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凡常年住该镇0至7岁儿童,不论有无户口,均每人一册。接种后登记上册,本人保存。做到了接种者和被接种者家长有数,避免了重复和遗漏。同时,设立接种点,实行一人、一针、一管的接种方法,免受交叉感染。
【免疫效果】1980年9月对一、五两个年级254个小学生作了锡克氏试验,以测定该组儿童对白喉的免疫力,阳性率为3.9%,说明该组儿童96.1%对白喉病有免疫力。
1984年12月用“按容量比例的概率抽样法”进行考核:“三苗”接种率56.63%,“四苗”全程接种率22.65%,人表符合率96.50%。
【生物制品使用情况】按《1982~1990年全国计划免疫工作规划》规定:凡0~24个月龄儿童均得完成四种疫苗的基础免疫:麻疹减毒活疫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和卡介苗,以达到预防相应的麻诊、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结核病等6种疾病。
同时,根据当地疫情用乙型脑炎疫苗、流脑疫苗对易感染者进行相应免疫。建国以来,全县使用过的有:牛痘苗、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乙型脑炎,霍乱、流脑、麻疹、百日咳、百白破三联、霍乱、伤寒副伤寒二联、脊灰糖丸、卡介苗、狂犬、炭疽、痢疾噬菌体等疫苗及锡克氏、旧结核菌素等17种生物制品。
怀宁县1950~1985年各种生物制品接种人数统计表


三、爱国卫生运动
1951年,美国在侵朝战争中使用了细菌武器并波及我国东北地区。对此,毛泽东主席发出了“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细菌战”的号召,全县人民立即响应,掀起了以反对细菌战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高潮。同年5月成立怀宁县防疫委员会,首次开展了“卫生运动月”活动,订立爱国卫生公约,每星期六下午为爱国卫生活动日。
1952年,全县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性卫生运动,共疏通沟渠1655条(2.82万平方米),清除垃圾7.31万吨,填凹地1861处(4007平方米),灭鼠13.62万只,堵鼠洞2.10万个及消灭了大量蚊蝇。另外,新建改建水井83口,在集镇建立垃圾箱46只,石牌镇添置垃圾运输平板车4辆,对1436口简易水井和2150处汲水码头定期用漂白粉消毒。为防敌机投毒,县防疫委员会在县直机关组织了专业防疫机动队和预备队,配备了消毒杀虫药品、器械、防毒衣、简易防毒面具等,并进行了防毒演习。这年全县有14万人接受鼠疫疫苗接种。当时群众有句谚语,“扫帚响,肥堆长,少生病,多打粮”。
1953年,县防疫委员会改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直机关亦同时整顿了卫生组织,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树立标志,订爱国卫生公约。嗣后,每年春、夏两季及重要节日前都要搞1~2次爱国卫生突击活动,农村结合积肥大搞室内外卫生。1956年1月16日“怀宁县除四害指挥部”成立,全县共动员31.80万人次参加除“四害”(鼠、麻雀、蚊、蝇)活动,灭鼠17.10万只,麻雀8.30万只,毁麻雀蛋3.80万个。
县直机关规定,每周三、六为除“四害”活动日,不少机关干部夜出晨归,步行5余公里下乡扑鼠灭雀。
1958年,除“四害”运动掀起高潮,全县城乡都做到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上阵,齐心协力,城乡互助除“四害”。1958~1959年两年间,全县动员2736万余人次,投入运动,共灭鼠99.17万只,灭麻雀173.30万只及大量蚊蝇,不计其数。运动中评出三桥、洪镇、平山、杨山、岭北、万全、石镜7个“四无”(无老鼠、麻雀、苍蝇、蚊子)乡;月山、高河、城关、人形、马庙、黄墩6个“四无”镇;庆洲、双车、红星3个“四无”社。
1959年8月31日晚,中共城关公社委员会召开4000人誓师大会,动员向八害(老鼠、麻雀、苍蝇、蚊子、臭虫、跳蚤、虱子、蟑螂)进军。9月1~3日,全社统一行动,做到家家扫除,洗刷家具,清阴沟,除杂草,铲除大量蚊、蝇孳生地。9月4日晚,运动进入高潮,全社干部、群众万余人,采用“烟海战”消灭蚊蝇,以鸣气笛为号,当气笛一鸣,全社四面八方点燃了六六六粉和灭绝粉烟熏剂4262包,一时,浓烟弥漫全镇,大量蚊、蝇熏死落地。群众说:“除八害,讲卫生,城乡、集镇面目新,生产、卫生齐跃进”。这年,三桥公社妇女队长丁满香自制灭鼠工具,灭鼠661只。
1962年,全县开展了8次除害灭病活动,清除了大量垃圾,消灭了大量蚊、蝇。“文革”期间,“爱委会”组织瘫痪,制度流产,但在节日及春秋季节,都要开展卫生突击周活动。
70年代,在农村开展了以“二管”(水源、粪便)、“五改”(井、灶、厕、猪圈、环境)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1975年,县在温桥公社进行“一管五改”试点,改建、新建井108口,厕所2121座,猪圈3654个,改灶2319具。结合“二管五改”,还搞了新农村建设试点,黄墩公社、高河公社粉铺大队、皖河公社万明大队等地,进行地基、住宅统一规划、统一建村,改善居住条件与环境卫生。
1982年中共中央宣传部等16个单位发出了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号召,以及“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开展,把全县爱国卫生运动推向新高潮。
在1982~1984年的3次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均提出以清洁为突破口,抓治脏、改造环境为内容。在活动中,共发动群众11万余人次,清除垃圾沙石1224吨,疏通沟渠510条,清理卫生死角420余处,填平洼坑970余处,植树132万棵,修建花圃252个,花池275个,花台120个。不少机关学校还建立了小型花园,涌现了一批室内无灰尘挂吊、室外无杂草垃圾、园内鲜花满圃、路边绿树成行的单位。县委大院、粮食局、税务局、怀宁二中、新安供电所等单位被誉为花园式单位。
活动中,石牌镇铺设了水泥街道5条共1450米,水泥路面4条共970米,修下水道7条共1790平方米,根治了3条又窄又脏的“愁人路”。镇上主要街道由环卫工人定时、定点、定质量负责清扫,彻底改变了昔日“晴天满天灰,雨时满街泥”的脏、乱市貌,居民还订立了“门前三包”(卫生、秩序、绿化)、“四自一联”(自修门前路、自通门前水、自栽门前树、自搞门前卫生)及“七户一岗”的自管制度。
1984年9月,县政府组成百人检查团分10个检查组到全县各区、集镇检查卫生;国庆节前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卫生视察团,视察各区、镇57家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县招待所、县粮食局、县委机关食堂、万桥卫生院等单位被评为安庆地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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