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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及民国期间,县城安庆因也是省、专(府)所在地,金融业较为发达。金融机构除民间的典当、钱庄外,官办及商办的新式银行及其它金融、保险的分支机构还有十几家,业务量大,市场活跃,成为全省重要的金融中心,而县境其它地方的金融业务则较为薄弱,大部分商号直接与安庆钱庄、银行往来。抗日战争爆发后,安庆的金融机构纷纷撤走,钱庄歇业,金融市场为日本侵略者和汪伪政府操纵。战后省会北迁,安庆的政治、经济地位发生了变化,仅有5家银行和7家钱庄、当铺复业,加上政治腐败,物价暴涨,通货膨胀,使安庆的金融业务江河日下。建国后,县政府立即整顿金融市场,稳定物价,组建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迅速建立起社会主义的金融机制,金融业发展顺利。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金融机构迅速增加,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保险公司相继成立或恢复,基层处所遍及全县,打破了长期以来金融机构只有人民银行一家的局面,县城石牌成为全县金融中心。各专业银行分工协作,拓展业务,经营范围不断扩大,对全县的经济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到1985年止,各项存款余额由1950年的6.90万元上升到4882.8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由1952年的61.10万元上升到10341.70万元,保险费收入由1982年的1.50万元上升到46.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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