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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中国怀宁经济本来落后,八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和三年多国民党反动派反人民战争更使它遭到严重的破坏。1949年春,怀宁解放时,广大劳动人民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贫苦生活。建国后,经过1950~1952年三年的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开始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
一、管理机构
1952年,县政府设计划统计科,为县的综合机构。1956年,析计划统计科设置经济计划委员会,与统计科合署办公。1963年,计划与统计分开。1967年,“文革”动乱,计划管理机构瘫痪,原经、计委业务由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下设的工交组办理。1968年8月县革委会成立后,在其生产指挥组下设计划小组。1976年生产指挥组撤销,县革委会下设计划委员会。
二、计划体制
1953年开始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阶段,从中央到地方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计划体制。地方产品、基本建设等由县计划部门向上级计委申报,经核准后纳入国家计划,统一下达。县计划部门根据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结合县内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经县党政领导机关审查批准后下达执行。计划内容,50年代中期有农业、林业、水利、工业、手工业、工业成本、交通运输、商品购销、基本建设、文教卫生等10种。1958年“大跃进”期间,经济管理权限下放,计划失控。1963年,计划内容除农业、工业、交通运输、商业、基本建设等外,新增对外贸易收购、物资分配及财政、劳动工资、三项费用等5种。“文革”中,计划工作被削弱,只有农业、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和物资分配。粉碎“四人帮”后,经过整顿,国民经济得到较快的恢复。1978年,计划内容为农业生产、工业交通生产、八大经济技术指标、基本建设及建筑安装、节约代用及回收、教育招生及人口增长、财政信贷、商品购销、物资分配等9种。工业产品计划由以前的几种、十几种增加到49种,其中局管产品4种。强调加强统一计划,凡基本建设计划及基建项目,一律纳入计划,经省批准。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改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人口控制、科学技术纳入计划。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计划体制开始松动,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1984年建立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计划体制,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1985年,取消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对粮食、棉花等少数产品,通过与农民签订合同实行定购,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指令性的生产计划。工业取消统购包销,实行产品自产自销,以销定产,面向市场。至此,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商品经济的计划体制正在逐步形成。
三、计划物资分配
1958年以前,县内农田水利建设,企事业单位生产和维修所需钢材、水泥,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拨分配。1958年后,县计划部门始掌握少量钢材、水泥指标和货单,用料单位仍由上级主管部门分到省属、专区属仓库及专业公司提货。1963年对物资实行集中统一、全面管理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方针,每年县计划、物资部门向上级计委、物资主管部门申报计划,由上级计委统一下达分配计划。是年专区物资分配安排20种,其中由物资部门供应的有钢材、生铁、有色金属、木材、水泥等,由国营商业供应的有石油、化工、煤炭、焦炭等。统配物资分配,按归口产品和企业隶属关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主要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用物资均随任务给“条条”,由“条条”按任务归口安排至企业和事业单位。对手工业生产中小型农具和小商品用黑色金属、木材等物资由专区计委分配,生产小商品的有色金属又由专区手工业主管部门分配。经营维修用物资和机具动力、车辆用石油基本按企业隶属关系分配。7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工业生产用有色金属材料,种类逐渐增多,扩大到铝、铅、锌、锡、钢材、铝材等。1978年,地、县水泥厂生产的水泥不再纳入省统一分配。省安排的农机、民机、统配件及汽车配件所需材料分厂分配计划,由地区机械主管部门下达;地区安排的轻工产品,由地区轻手工业主管部门付料。1981年,计委管理产品和部分局管产品所需原材料,统属行署计委分配;轻工市场、街道工业所需原材料,由行署轻手工业主管部门分配。一机归口产品的原材料不再由行署机械主管部门分厂下达,而由县计划部门按生产计划和产销情况统筹安排。1982年物资分配计划,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其计划口径范围和分配供应体制是:钢和钢木家具及日用木制品生产用料,由省二轻厅直供。冶金、煤炭、化工用坑木,仍由“条条”分配。科技三费木材、水泥分别归省各主管部门安排。1983年主要原材料均趋紧张,分配供应与实际需要有较大缺口,地区水泥厂水泥全部纳入计划分配,县水泥厂水泥按生产计划的10%也纳入计划分配。县内农村建房等用水泥,由县自产水泥统筹解决。中小型农具修造用钢材、木材、生铁,由县计划部门掌握。县国营煤矿和社队煤矿生产维修用钢材和省戴帽分配的水泥,由行署煤炭主管部门安排。除人事、民政部门“两退”木材,省已作专项安排外,其余职工“两退”木材,从城房和农房维修木材指标中统一安排。鉴于机械工业回升,为支持机械工业生产,省、地计委和局管理的民机、农机产品(包括配件)所需原材料,均作较充裕的安排。对县安排及企业计划自找产品(包括配件),地区在“产品及配件”项内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县计划部门根据产销具体情况结合计划外资源进行统筹安排。为了保证经济计划的完成,上级计委提出在加强物资计划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搞好物资流通,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求援协作,加工串换,余缺调剂,大力组织计划外资源,弥补计划不足。1985年,计划物资分配数量较前减少;缺口增大,一部分工农业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原料靠市场调节。
四、几个五年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第一个五年计划,从1953年开始,在县党政领导机关主持下,以县计划部门为主,会同各有关部门,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编制了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和文教、卫生事业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一五”期间,围绕工业化这个主体,在全县开展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还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制订了“怀宁县一九五六至一九六七年发展规划”,并着手创办国营工业企业、修建公路。这一时期,方针政策落实,计划比较切合实际,到1956年,提前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1957年全县农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19.78%,工业总产值增长2.9倍。
第二个五年计划,执行的第一年1958年,县委印发了全县社会主义建设五年规划。这个规划是在过高估计形势、反右倾保守和批判反冒进的政治气候下编制的,因而忽视了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夸大了主观努力的作用。它以1957年为基数,要求从1958年到1962年,粮食亩均产量达到1250公斤,增2.1倍;棉花亩均产量达到125公斤,增长4倍;鱼亩均产量达到5500公斤,增长18倍;森林覆盖率达到35%,提高1.2倍;新建扩建大小工矿企业7615个,使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0.34%;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8.66亿元,增长46倍多;人均收入达到578元,提高7.4倍。“大跃进”运动掀起后,兴起了各行各业的“全民大办”。在生产发展上高指标和浮夸风,在生产关系上急于向高级形式过渡。这种完全违反客观规律的盲目蛮干,不但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而且使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二五”计划执行结果,基本建设投资比“一五”时期猛增3.14倍;粮、油、棉、生猪,平均每年分别递减3.1%、14.68%、18.48%和13.32%;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减10.28%,大部分企业发生亏损。物资匮缺,市场供应紧张,生产和人民生活发生困难。
国民经济调整,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从1961年末开始,对全县国民经济大刀阔斧地调整,以农、轻、重为序安排,重点是农业,将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恢复农村集贸市场;压缩基本建设规模,缩短工业战线,到1963年,全县共停建、关闭县办工矿企业近40个,精减职工、减少城镇人口5100人。同时,大力发展轻、手工业,从各方面加强对农业的支援。随着调整工作的全面展开,全县经济形势开始好转。但是农业生产还没有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工业产品质量差、生产效率低、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尚未解决好。因此,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继续贯彻以调整为中心的八字方针,作为第二个五年计划到第三个五年计划的过渡阶段。从1963~1965年,县党政领导机关和全县人民把主要注意力放在调整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生产上,生产性建设拨款152.6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6.29%。1965年,农业开始回升,工业总产值比1957年上升12%,社会商品零售额上升3.57%。
第三个五年计划,由于“文革”开始,受到干扰,没有制订。1966年11月份以前,动乱主要集中在文教部门和党政机关,生产指挥系统还未被打乱,因而1966年各项建设事业仍然取得比较好的成绩,全年工农业总产值9332万元,比1965年增长4.8%,但从1966年底以后,这场动乱扩展到工业交通企业,给经济建设带来严重灾难。在“全面夺权”中,经济工作指挥、调度和管理系统陷于瘫痪,使国民经济失去控制,1967年连年度计划也无法执行,地方财政收入比1966年减少11.6%,市场供应紧张,原已敞开销售的商品如棉布、肥皂、火柴等又恢复凭票供应。1968年8月,县革委会成立以后,形势渐趋安定,国民经济逐步恢复。到1970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04亿元,比1965年增长16.9%。但是,由于强调“以粮为纲”,挤掉多种经营,棉花、油料、生猪出现负增长。
第四个五年计划,1970年10月,县革委编制了一个粗线条的“四五规划”(1971~1975年)。规划指标要求到1975年,粮食亩产超千斤(市斤),工业总产值达到2.34万元。提出“以备战为纲”,“学大寨,赶郭庄,三年怀宁变昔阳”。随着农业学大寨运动深入开展和县内“五小”工业的兴起,各项生产建设事业迈出了新步伐。1971年潜怀35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接网运行。1972年皖河大桥建成通车,花凉亭灌区引水工程开始发挥效益。全县以治水改土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全面铺开。“四五”时期,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1031.41万元,占投资总额的88.7%。新增固定资产672.28万元,占投资总额的65.18%。到1975年,粮食亩产量和工业总产值虽没有达到预定指标,但回升较快,农业总产值由1970年的8941万元上升到1.2亿多元,增长35.26%;工业总产值由1467万元上升到2300万元,上了一个新台阶;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第五个五年计划,1976年制订,执行初期,提出“苦战五年建设大寨县”的要求,追求高速度、高指标,大上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基建投资增长过猛,地方财政出现了支大于收的局面。1979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清除“左”的错误,控制建设规模,紧缩财政开支,使“五五”时期基本建设投资总额大体与“四五”时期持平。“五五”时期农业内部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种植业每年平均递减4.54%,而牧、副(包括大队及大队以下办企业)、渔业明显上升,每年平均分别递增5.35%、11.54%和13.65%。工业发展较快,到198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2858万元(其中社办工业430万元),比1975年增长24.26%。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商品零售额达到6888万元,比1975年增长42.6%。
第六个五年计划,从80年代初着手编制,全面贯彻执行以调整为中心的八字方针。前三年(1981~1983年),主要进行农村的改革,在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迅速发展的基础上,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从财政、银行信贷上支持农村集体、个体企业发展。1984~1985年逐步开展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在国营企业开始进行扩大经营自主权的试点,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到1985年底,“六五”计划全面和超额完成。1985年同1980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由1.38亿多元增加到3.125亿多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平均每年递增17.8%;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由6992万元增加到1.52亿多元,每年平均增长16.65%;农村人均纯收入由61元提高到306元,平均每年提高38.1%。
怀宁县几个五年计划时期粮油棉产量、生猪存栏增长速度

怀宁县几个五年计划时期基本建设投资和新增固定资产

怀宁县几个五年计划时期各部门基本建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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