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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是中国人民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怀宁自建立中共党的地方组织以后,便随之建立起群众性的自卫武装,在历次革命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广大民兵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作用更为人们所称赞。
一、民兵组织队伍
1925年,县城成立中共安庆特别支部,领导学生青年和工农群众,开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在斗争中逐步建立起农民自卫军、赤卫队、工人纠察队、工团军、摸瓜队等。1927年党在海口洲建立农民协会,次年在高河埠建立农民自救会,开展抗租抗债等活动。
抗日战争中,新四军协同地方党组织建立起贫农团、便衣队、赤卫队等。1938年上述组织亦称为抗日民兵组织,“民兵”的称谓自此始。
新中国成立后,县内民兵组织迅速发展。
1949年4月,全县有183个自然村建立起民兵分队。民兵总数为5646人。
1950年3月15日,县委发出“关于人民武装建设的指示”,县、区成立人武部,县设总队部,区设大队部。吸收民兵坚持以贫雇农为基本对象,年龄17~35岁,是反霸和生产斗争中的积极分子;对混进民兵中的地痞流氓等坏分子则一律清洗。是年底,全县民兵5500人。
1953年,根据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对全县18~40岁的青壮年进行摸底登记和全面动员,实行普遍民兵制,县成立民兵基干团,区成立基干营或连,这年民兵总数为2.96万人。1954年进行民兵组织整顿,在发展普通民兵的同时,建立基干队,凡16~30岁的男女公民均为基干民兵对象,到1955年全县基干民兵已发展到1.04万人。1958年在“大办民兵师”的热潮中,全县民兵最多时为23万多人,编成1个民兵师,15个民兵团,生产大队建立民兵营。民兵的这种组织形式,后随整风整社一起进行过几次整顿,民兵总数到1966年初为18.39万人,其中基干民兵8.79万人。“文革”期间,民兵武器装备于1967年由县集中存放(1976年陆续重新配发)。1974年11月,县、区成立民兵指挥部。1976年9月,县成立基干民兵团,月山区建基干营,21个公社建立基干连,为抗震救灾服务。1977年7月,各级民兵指挥部撤销。1978年10月,贯彻中央军委民兵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了基干民兵建设,同时新建通信、高射机枪、侦察、炮兵等专业技术分队。至1984年底,全县民兵总数为6.77万人,其中基干民兵为1.33万人,平均年龄24.4岁,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950人,初中文化程度的7882人。
怀宁县若干年份民兵人数表

二、民兵训练
民兵训练工作,自1951年起,贯彻“劳武结合,以劳为主”的方针,县人武部于每年三、四季度对民兵营长和专业技术兵进行15~20天的军事训练;乡人武部每年以10~15天时间对武装基干民兵组织军训;基干民兵由村民兵营集训10天。1958年冬全县已训民兵5000人。1960年,开始加强民兵政治训练,规定军、政训练时间比例为3:7,基干民兵年训人数达50%。同年8月,还组织了两万多名机关干部、中小学生分批分组实施野营军训,内容有战术、队列、防空袭、防原子化学、捕空降敌特、实弹射击、战场救护、电话架设等。在民兵普训中同时培养尖子参加各级比武活动。1960年7月,城关公社庆洲大队民兵营十女民兵班的檀晓莲、陈金梅、程方荣在华东区举行的军民大比武中,获小组第三名,其中檀晓莲获女子个人射击第一名。
1965年,改革训练办法,县重点训练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实行由下而上的普训。规定专职人武干部军、政训练时间比例为2:8,年训2个月,兼职为4:6,年训7天,普通民兵则因地制宜,结合生产,采取小型分散的办法进行。同时组织专职武装干部进行文化补习,至1965年底,全县人武干部全部脱盲,其中有53.5%的干部达到初中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占人武干部总数的比例,由1955年的3.8%上升到17.8%。
“文革”初期,民兵军事训练一度停顿。1969年,毛泽东主席发出“要准备打仗”的号召,才又逐步恢复。训练中,以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为主要训练对象,以战术、技术基础和打坦克训练为重点,并注重了专业技术兵的发展和培训工作。
1978年9月,军委颁布了新的民兵工作条例,县内民兵政治教育开始坚持学习日制度,1982年改为每月一次政治课制度,1985年改月课为季课教育。1984年县人武部建立“民兵青年之家”,使军、政、文教育,更为活泼。在改革政治教育的同时,军事训练亦由原来的10~15天改为15~20天,训练周期由4年缩为2年,训练方法也由原来的乡集训改为以县集中或由区划片集中,由县人武部派员协助组织实施,以提高训练质量。
三、民兵勤务
(一)战勤
在民主革命时期,怀宁县广大贫苦农民、贫民、工人和革命知识分子,经过革命斗争锻炼,积极担任各种形式的民兵勤务。这种勤务活动,尤以抗日战争时期最为突出。于广济圩、高河埠、三桥、石牌、腊树、百子山、海口洲等地开展以农民游击队为主的多种形式的抗日斗争,配合主力部队不断打击敌人,为取得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作出了贡献。
1949年3月底,在渡江战役准备阶段,全县有民兵、民工5万多人参加战前战地勤务。其中有一千多名民兵要求参加渡江突击队。在渡江中,民兵丁宪良、马吉荣驾船在前,迎着敌人映红江面的枪(炮)弹,奋勇当先,在抢登江南滩涂阵地时,不幸中弹壮烈牺牲。
在建国初期的反霸、土改、剿匪运动中,全县民兵在各级人武部组织下,协助部队和公安部门破获、歼灭流窜于县内的钱镇东、杨伯勋、倪干卿等匪特组织和武装土匪10余起。1958年,协助公安部门破案286起。农村和工矿企业的民兵,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解放后至1979年),义务管制不法的地主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监督生产劳动,使其改造成为新人。“文化大革命”初期,民兵配合解放军,为稳定局势做出了成绩,但也有个别乱批乱斗现象。1977年3月,贯彻军委座谈会精神,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罪行,在民兵中开展十个方面联系思想实际的教育,清除“左”的思想影响,民兵队伍素质有了提高。
在1984年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中,各级民兵积极协助公安部门行动,设哨卡,搜捕巡逻,保卫重要目标,出动民兵1876人次,动用武器859件,18个民兵排和48名民兵干部受到县通报表彰。
(二)工勤
全县民兵在完成各期战斗勤务的同时,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活动。
1949年县内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在灾后生产自救和次年的堵口复堤中,有2.39万名青年积极参加,为争当一名合格民兵创造条件。1955年,全县民兵中担任农业生产初级合作社正、副社长的4986人,占民兵总数的15.6%。1958年,有945人被评为劳动模范,326人为生产能手,分别受到省、地、县的表彰和奖励。在1960年2月召开的安徽省军民武装会议上怀宁县被评为民兵工作先进达标县。同年5月,城关公社庆洲民兵营教导员邵发祥和十女民兵班神枪手代表檀晓莲、三桥公社基干民兵连代表冒火救人的王维才、洪镇公社人称打虎英雄的刘会松4人,出席全国民兵会议,受到国务院每人一枝56式半自动步枪的奖励,毛泽东主席两次接见与会代表。继后,在民兵中开展评选“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先进单位和“学雷锋、学好八连”活动。1963年5月,县委向全县推广了戴学勤(县人武部长)、王教本(参谋)在雷埠公社思桥、五星大队组织民兵学雷锋典型经验,使全县民兵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行动更加自觉。“文革”期间,广大民兵基本坚持了生产、工作岗位。
1978年10月,贯彻全国民兵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县民兵工作先进代表会,表彰先进单位212个,先进个人211名,推动了民兵工作“三落实”。1980年,全县农村逐步实行生产责任制,民兵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成为勤劳致富的带头人。皖河乡肠衣厂的王战文、腊树乡竹编厂严望苟、育儿乡棕制品厂的朱明忠,曾先后代表怀宁县民兵出席了安庆地区召开的勤劳致富先进代表会议。
1983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连降暴雨,长江水位超过历史记录,江水顶托,石牌水位达21.15米,为史无仅有。全县民兵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紧急动员投入抗洪抢险战斗。皖河乡民兵通信连受命担任地县两级防汛通讯任务,在县内几处险段频频告急的紧要关头,充分发挥了有无线电通讯技术特长,使上下指挥联络,昼夜畅通无阻,为确保江堤安全,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作出了成绩。1984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通信部授予他们“先进单位”奖旗一面,奖给收录机一台。
全县民兵在贯彻总政治部《关于深入开展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若干问题的指示》中,积极创造条件争当“四有”民兵,到1985年,全县有民兵助耕队78个,学雷锋送温暖小组127个,有8名人武干部(民兵)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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