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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爱幼
建国以来,随着人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提高,敬老爱幼的社会新风,已在全县日渐形成。
陈汉区钓鱼台乡陈屋村月山居民小组,60余岁的李阳春老年妇女与儿媳一道,将邻村年过八旬的孤寡老人汪龙英接到家中奉养,像对自己母亲一样侍候。婆伴老人共宿,媳为老人梳头、洗脚、穿衣、着鞋,背进背出,共为老人精心调理生活,几年如一日,老人去世,全家如逝亲人,操办丧事,深受邻里乡亲的赞扬。
佐坝区洪岭乡将军村女青年洪菊华,嫁给同村一个丧妻的中年农民,对待婆母体贴尽孝,抚养前妻遗下的两个孩子胜似亲生。大孩子想进重点高中,她二话没说,拿出自己一千元钱的储蓄,把孩子送上程集中学读书,平时家庭和好,敦睦乡邻,被村民评为“五好家庭”。
城关镇南郊村妇女主任陈靖华,孝敬70多岁的婆母,被传为佳话。家庭邻里关系和睦,历年多次荣获村、镇、县、地、省“五好家庭”称号。
复兴镇农科队14名女青年,自1982年开始利用假日,义务为全镇孤寡老人做鞋,即使遇到工作调动也坚持上班交下班,从无间断。城关镇粮站职工,近年来主动为全镇烈军属、五保户老人、老干部等,送粮上门达7092次,粮19万余斤。
全县各集镇中有许多居民义务瞻养老人;农村有许多青年组织“助耕队”为孤寡老人义务耕作农田;机关学校常年组织干部、职工、学生为孤寡老人捐献钱、粮、食品和财物。每逢重要节日,各级党政部门,还组织对老年人慰问活动。全县不少乡、村办起了“敬老院”、“老年人活动之家”。敬老爱幼的社会美德蔚然成风。
勤俭持家,勤俭建国
习勤崇俭,是人民的传统美德,特别是80年代,这种风气更浓。党的富民政策,激发人们辛勤劳动,勤俭持家,创造社会主义财富的劲头更足。1986年全县涌现出精神、物质双文明的“五好家庭”5000户。
城关镇84岁的烈士遗孀汪淑华老人,解放前靠针线活含辛茹苦抚养烈士后代,建国后的生活也较清苦,然而她十分体贴国家困难,始终自食其力,不向政府伸手,却在1985年4月将自己历年积蓄的4600元捐献给镇政府作建桥资金。
陈汉区朱湾乡先锋村村民梅开运、朱爱华夫妇,勤劳苦干,节衣缩食,富己不忘富乡,购买柴油机、轧米机、压石机、轧花机、缝纫机、扇戽机,饲料粉碎机等10部机械设备,方便山区人民生产和生活,也增加了自己的收入。他们越干越富,越富越省,建起了家庭饲养场,一年养肥猪16头、母猪5头,养牛2头,养蜂4箱,开荒造林5000株。全家在一种、二养、三加工、四节省的奋斗目标下,年收入在全乡第一个闯过了万元大关。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
建国以来,在社会主义思想熏陶下,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开展“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学雷锋、学英雄、见行动”、“五讲、四美、三热爱”、“四有教育”等活动中,全县涌现出许多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舍己救人等好人好事。
1982年一年内县团委组织县直团员青年利用星期日义务服务,共修理钟、表60余台(只),补鞋40多双,修理收音机100余部,理发80人次,补衣140余件,诊治病人70多人次,清除垃圾547.7吨,治理污水沟182条,全长6458米,为人做好事4862件。
1982年9月2日,坝头乡西口村少女叶桂红,为援救落水儿童叶淑芳,英勇跳入水中,奋力救人,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节约治丧,殡葬从简
建国后,县城乡丧礼逐步从简。1976年县城建起了“火葬场”。广大干部群众,逐步认识到火葬的经济、卫生、方便、朴实等优点,火葬逐步为人们所接受。至1985年底,火化858人,其中干部职工633人,丧礼亦逐渐取消了过去那种繁琐礼节,不诵经择拜,不烧香挂纸,改以敬献花圈挽联,举行追悼会,诵读悼词,寄托哀思,以示悼念。
乡规民约,共建文明
五里乡弓箭村高家大屋,140余户,近800人口,分6个村民小组。早在清末光绪30年(1904年),就互立议约,订下三条禁规,勒碑禁赌、禁烟(鸦片)、禁迷信,由合村年长者监督实施。80多年来,全屋没有发生过一次违约事例,特别是建国以后,全屋没有发生过一件违法乱纪的事。
九姑乡石弯自然村,12户,73人,耕地人均8分,原是一个贫穷落后的“死角村”。80年代初,他们集体订立村规民约,明确规定生产、生活的制度和纪律。全村人紧密团结,在搞好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广开门路发展副业,改变了贫困落后面貌。粮食由原来的不足,达到自给有余,每年还向国家交售粮食2万余斤。全村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邻里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走富裕道路。男女人人学法守法,几年来未发生过违法和犯罪事故。儿童入学率,成人扫盲率,计划生育率,均达百分之百。踊跃上缴国家农业、工商各项税收,无一拖欠。
新的节日
新中国成立后,宿松县同全国一样新增加了“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九寸”教师节、“十一”国庆节等新的节日,新的节日中均有新的庆祝活动。机关、学校和各界人民团体,都要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或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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