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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体育
舞龙、舞狮:舞龙、舞狮是节日里或隆重集会中,城乡人民以娱乐形式出现的一项体育活动。
舞龙,以民间传说中的龙为形象,用布(纸或稻草)制作而成。舞龙,挥动龙体相互配合,使上下左右翻腾滚动(俗称“滚龙”),时而腾空翻飞若蛟龙闹海,时而摇头摆尾似静游湖中。
舞狮,以雄狮形象制作“狮衣”,舞狮人身穿“狮衣”,模仿兽狮动作表演狮舞,形象逼真,乐趣无穷。
舞龙、舞狮,流传历史悠久,且极广泛。1950年,全县人民为庆祝翻身解放,舞龙、舞狮风行一时,“文革”十年,销声匿迹。70年代末,舞龙、舞狮活动,盛况空前。
踩高跷:为宿松县民间流传的一项传统活动。表演队伍人多众广。每人脚踩一副高1至2米或更高的木质高跷,各自以传说、典故中的人物脸谱、形象打扮装饰,共同组成故事中的人物集群,进行戏剧性表演。如“唐僧取经”、“八仙过海”、“杨家将”等。旧时代,乡间迎神庙会和新春佳节,都有高跷队伍集会表演。建国后,宿松县城乡高跷表演极为精彩。1951年,陈汉、二郎、许岭、城关等地农民自动组织了规模宏大的高跷队,集会表演。欢庆土地改革胜利,表达他们分得田地的喜悦。自60年代初,此项活动在本县很少出现。
游泳:宿松县河湖交错,水域宽广。游泳历来为群众所喜爱的一项活动。1965年至1977年,各地开展了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的大规模群众性游泳活动。在此期间,层层建立了游泳领导机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开辟游泳场所,修建安全设施;组织技术力量,举办游泳技术训练班,先后多次组织武装泅渡表演、渡江演习、游泳竞赛,全县游泳活动轰轰烈烈。1965年,参加游泳人数达12.8万人,占全县总人数33%。1976年“七一六”,纪念毛泽东主席畅游长江10周年,全县这一天参加游泳活动有85642人,其中有年过半百的老人和年仅7岁的儿童。
武术
武术活动,宿松县起源和盛行于明、清两代,明弘治年间,县城西南的乌龙庙设有武术教场,至民国初年,城关、下仓、石龙庵等地先后设有武术教场。清道光、光绪年间有三人连中武举(或进士)。佐坝乡柏树、白门楼两地,民间武风,尤为浓厚。几乎男女老少人人练武,世代相传。拳路颇繁,有岳家拳、八卦拳、五梅花掌、母子拳、西楼阁拳、鸡米绵拳、大红拳、小红拳等。流行器械有铁尺、单刀、双刀、六合棍、齐肩棍、八卦耙、流星板凳、九节鞭等。1959年,县推荐三名武术健儿参加地区举行的武术表演赛,他们分别表演了大红拳、小红拳、小流星,受到好评。
球类
篮球:群众性篮球活动,起始于1949年5月,“华大”支前队来宿松县,在县城机关职工中发起篮球活动。1950年,县公安队组织了全县第一支业余篮球队,新辟篮球场。1952年,开始有组织举行职工篮球赛。1956年,宿松组成业余篮球队,参加地区丙级联赛,夺得冠军,晋升为乙级球队,1957年,参加地区乙级联赛获冠军,晋升为甲级球队。1958年,成立县专业男、女篮球队,参加地区12县篮球大会战均获冠军。1961年,地区以本县男、女篮球队为基础,组成地区代表队参加省篮球赛。同年,宿松县专业篮球队解散。自1965年开始,宿松县出现了农民篮球活动。1973年,程岭公社柴田大队组织了14支农民男、女篮球队,开辟了五个篮球场,每逢节日和业余举行篮球赛。1977年,城关镇联盟大队农民男、女篮球队,作为镇代表参加地区农民篮球赛,双获第二名,男队代表地区参加省赛获第二名。1984年8月,在全地区职工篮球赛中,宿松县女子篮球队荣获冠军。
排球:1958年,县组成专业男、女篮球队,同时进行排球训练。1959年,参加地区排球大会战,男子排球队获亚军。1973年,县体委、县工会联合举办职工排球赛,选拔队员组成排球队,参加地区排球赛。
乒乓球:群众性乒乓球活动,在建国后才形成。1974年,本县女子乒乓球代表队参加地区赛,以六战五胜成绩,夺得冠军。1977年,县职工乒乓球代表队参加地区赛;获男子团体第三名。1984年11月,皖、鄂、赣三省七县协作赛中,宿松县男队获冠军,女队获亚军。近年来,县体委,县工会多次组织职工乒乓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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