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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六年(1927年),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县党部积极宣传“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开展民运工作,成立北伐后援会,筹集粮草支援北伐战争,组织群众反贪官污吏,反豪强劣绅,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国民党右派在本县制造了“五·二八”血案,枪杀共产党员徐文藻、钟国汉。
民国十七年(1928年),县党部改组成立后,发动党员开展清共(清除共产党)活动。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县党部配合政府改变基层行政建制,各区设联保办事处,实行联保连坐(坐罪),发动党、政、军界及社会青年进行反苏(联)、反共活动,在民众中提倡“新生活运动”,以“礼、义、廉、耻”为内容进行道德教育。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县党部发动全体党员和民众制订《爱国公约》,贯彻实施《国民精神总动员纲要》,开展抗日斗争。同期,发展党员,扩展基层组织建制。至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规定政府机关、学校、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一律加入国民党组织。
民国三十年(1941年),县党部与县政府联合组织“政工工作队”,配合地方驻军,破坏湖区革命根据地。7月,县党部将所属社会团体移交县政府管理,党务活动改以党团联合形式进行。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党内实行选举制。县党部主持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执行委员5人、候补委员1人组成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3人、候补监委1人组成监察委员会。此期,调查统计室开始建立自新小组,培训自新人员在共产党内部进行策反活动。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开展对全体党员进行清查、登记,整理党籍,整顿组织机构,清除“游离”分子,利用行政力量筹备资金,加强党务活动,发动党员参加乡(镇)长、保长竞选。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县党部全力配合绥靖,支持内战。
中国国民党宿松县党部负责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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