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私人金融业
钱庄钱庄又名钱店。抗日战争前城关镇正街西有5家钱店,店牌分别为:恒盛、盛余、立昌、协成、仁昌。
当店县内清代即有当店业。康熙十四年(1675)有典商胡元泰、叶元昌两家;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有典商裕丰号;道光八年(1828年)有城关东厢典商汪长春、西厢典商吕永安、下仓埠典商石德凝3家。
同治末年(1874年)典商苏骏发,曾在县城东厢试开同和公典;光绪中叶苏又在下仓埠试开同昌典。同昌典3年后闭歇,同和公典亦于宣统三年(1911年)关闭。
地方金融业
华洋义赈会民国十年(1921年),改组“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为国民党政府委托办理农赈事务的社会团体。华洋义赈会在受灾地区发放赈款,指导组织合作社,给被承认的合作社予以低利贷款。华洋义赈会驻沪事务所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春,受国民党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之委托,承办安徽、江西两省农赈,设皖赣两省农赈总办事处于安庆。并于安庆、芜湖、蚌埠3地各设1分办事处,在适中县份设13个分所。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元月初,皖赣两省农赈总办事处改组,设驻皖事务所,所址仍设安庆。宿松当时划归江西省浔处(九江分处)第五所指导。
安徽地方银行宿松办事处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月一日成立“安徽地方银行宿松办事处”,处址设县城吴祠,配有主任、会计、出纳、业务员若干人。办理存、放、汇款,接办农仓,代理县金库。
因日军入侵,宿松办事处于1938年6月16日撤至山压;为躲避日军扫荡,又于1943年撤至凤凰铺,住张惕生先生家中。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五月,因业务清淡而奉令撤销。所有帐务并入安徽地方银行太湖办事处。
省建设厅宿松农贷处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省建设厅接办各行局贷款业务,设立宿望合作贷款整理处。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底结束。
民国三十年(1941年),省政府经办第五战区农贷,宿松列为战时农贷区县之一,设农贷经管员1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三月正式成立宿松农贷处办理战时农贷,办公地址设花凉亭。
宿松县银行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宿松县建立县银行筹备委员会,由吴彦负责。筹委会设于黄大口吴彦家中。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元月,县银行正式成立,行址设县城罗祠。配有经理、副经理、会计、出纳、业务主任、勤杂等人员。资本总额60万元。县以下未设机构。
民国时期的农村信用合作社
民国时期,宿松农村信用合作社华洋义赈会安庆分处,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在宿松灾区应用合作方式发放农赈(有偿性)3.2131万元;组织互助社11个,社员119人,收回贷款补充合作基金。该年底由互助社改组为信用社5个。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全县发展各种农村合作社14个(包括以上5个),社员371人,453股,股金906元。贷款6532元,到期还款3511.52元。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中国农民银行办理救济贷款,发展农村合作,在宿松组织合作预备社(筹备)15个,社员1347人,贷款1万元。
民国二十八年由省建设厅主办农村合作事业,当年宿松已发展合作社21个,社员631人,729股,股金1457元,结欠贷款1.9288万元。
民国三十年(1941年),省于宿松设立合作指导处,县长范用九兼任处长,廖名中任主任,配指导员1至3人,农代经营员1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撤销合作指导处,在县政府内设立合作指导室,设置合作室主任。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宿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县联合社1个,乡镇合作社23个,保信用合作社55个,另有其它专营合作社多种。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中国农民银行安徽办事处在宿松发放贷款,贷款的合作社10个,贷款金额5323.76元。其中:预备社5个,贷款1985元;其它合作社5个,贷款3338.16元。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安徽统计总报告》载:宿松有各种合作社117个。其中:一般合作社83个,保信用合作社60个,乡镇合作社21个,县联社1个,专营合作社30个(生产社22个、运销社8个),信用社1个,消费社4个。1949年,这些合作社全部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农村信用合作社
1951年,县人民银行决定以坝头、许岭、凉亭、长岭(程集)、二郎5个区为重点,在基础较好的生产互助组、经济作物区试办农村信用互助组。
1952年12月,陈汉营业所以陈镇乡三河口吴传富常年生产互助组织为基础,成立陈镇信用互助组,吴传富任组长。信用组认股220股,每股交股金2万元(旧币),吸收存款810万元(旧币)。
至1953年底,全县有8个信用互助组:陈镇、李冲、北冲、东畈、桑园、鄂龙、梅山、马鞍(东洪)。有组员801人,股金1.758亿元(旧人民币)。
县支行于1954年下半年举办两期信用合作训练班,培训了农业生产互助组、生产合作社及银行干部共674人,为信用合作的发展培训了骨干。至当年底,全县已建信用社101个;信用互助组7个;信用部(设于农业社内)1个。入社农户3.2144万户;社员20.5401万人;收集股金9.427亿元(旧币)。
1955年底建立信用社129个;信用部1个;信用组8个。
1956年全县信用社并为79个。参加信用社的有8.5971万户;股金2012万元(新币)。
1957年,全县信用社由79个合并为36个。
1958年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该年5月,39个信用社改为39个中心信用部,下设197个信用部,各信用部单独核算。同年10月,在33个公社内实行小部并大部,建立33个公社信用部,其中有19个信用部各设了3个分部。
1959年4月,每个公社设立信用部(相当于原来中心部),公社以下以大队(相当于原高级农业社)设立分部。信用部及分部在行政上受当地公社及大队党委、管委的领导,业务受上级人民银行的领导。公社信用部配主任、会计各1人,分部配业务员1人。同年底经调整后全县33个公社建立33个信用部,下设159个信用分部,生产队设代办站432个,聘请协储员及代办员1630个,信用部专职干部220人。
1960年,县支行对信用部进行机构调整,实行一社一所、所部合一,公社信用部与大队分部分级核算。至年底全县有10个公社信用部,由201个信用部缩减为118个。
1961年9月,成立34个银行营业所、43个信用部,撤销123个信用分部。至此,全县实现区设银行办事处,公社设银行营业所和信用部,所部合并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本帐,分开核算。
1962年4月,撤销34个公社银行营业所,同时恢复43个公社信用部。
1963年,全县43个公社信用部全部改为信用社,并恢复建立信用社理、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至1964年止,全县实有信用社43个,信用站11个,专职信用干部129人。同年支行建立信用合作股。
1965年县支行批准40个信用社配备兼职政治宣传员。
1984年底全县在信用社以下以村或几村的集中点设立分社35个,配备专职干部35人。
1984年10月14日成立宿松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国家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宿松县支行1949年10月14日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太宿望办事处(不久改为宿松办事处),隶属于皖北分行安庆支行。办事处址在黎河张氏宗祠。
1950年5月办事处改组,建立中国人民银行宿松支行,隶属皖北分行安庆中心支行。
1955年9月1日,宿松支行改为“宿松县支行”。
1956年9月1日至1957年3月,县人行、农行分设。1957年4月1日,县农行并入县人民银行。
1964年1月,人、农两行分设。县人民银行编制68人。
1965年10月8日,县农行并入县人行合署办公。对内一个机构,对外两块牌子。
1966年正式宣布撤销县农业银行,其业务全部由人民银行接办。
1967年4月26日,成立宿松县支行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
1969年县财政局搬入县人民银行,由财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公产会、工商局、计量所、城关税务所、城关市管会、物资委员会、计划委员会、民政局的社会救济部分、劳动局的劳动工资部分等单位联合成立“宿松县财政经济管理站革命委员会”(简称财经站革委会)。内设政工、生产等大组,生产组下设财政、税务、金融等小组。
1969年12月1日,县人民银行与财经站分开,恢复支行革命委员会。
1970年12月4日,恢复“中国人民银行宿松县支行”名称。
1980年1月1日,人、农两行分设并分开办公。
1984年1月,县人民银行加挂“中国工商银行宿松县支行”牌子,并启用公章。采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两套帐目、资金分开的过渡办法。
1985年元月1日,宿松县工商银行设立代理人民银行业务股,并启用公章,对外保留县人民银行牌子。
支行以下设基层处所。1975年设复兴办事处;许岭、九姑、程集、凉亭、陈汉、二郎、佐坝设营业所。1980年元月有城关第一储蓄所;同年4月先后在城关设第二、第三储蓄所。
1985年,宿松县支行下设机构有:城关镇第一、二、三储蓄所、复兴办事处、许岭、九姑、程集、凉亭、陈汉、二郎、佐坝营业所。
中国工商银行宿松县支行1984年1月1日正式对外加挂中国工商银行宿松县支行牌子,并启用文曰“中国工商银行宿松县支行”新印章。基层机构有复兴办事处;城关第一、第二、第三储蓄所。1985年5月在城关人民路增设“喜盈门”储蓄所。
中国农业银行宿松县支行1956年9月1日,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宿松县支行”,1957年4月1日撤销,人员及业务并入县人民银行。
1964年1月28日复建农业银行。1965年与县人行合署办公。1966年农业银行撤销。
1980年1月1日县人行、县农行正式分开办公,即日启用新印章:“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宿松县支行”。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宿松县支行1978年2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宿松县支行”。
1984年底县建设银行实有编制9人,无二级机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宿松县支公司1951年5月2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宿松县特约代理处,设县人行内,配备专职保险干部2人,后增至4人。
1952年7月,特约代理仍由银行领导,干部归地区支公司。1953年县人民银行设立保险股,人员、业务由县支行领导。
1954年2月1日,特约代理处改组,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宿松县营业所。
1956年5月25日撤销营业所,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宿松县支公司”,配备保险干部8人,下设业务、会秘两股。先后设立洲头服务组及洲头、许岭、下仓、汇口、复兴、千岭保险代理处。
1957年1月县保险公司迁入县人民银行办公。同年5月1日撤销县公司,于人民银行设保险股,人员、业务并入县人民银行,配专职保险干部3人,对外仍保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宿松县支公司”招牌。
1959年2月1日,正式宣布撤销保险公司机构,停办全部保险业务。
1982年11月15日复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宿松县代理处”,办公地址设在人民银行内。
1984年8月1日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宿松县支公司”。
1985年5月在基层设立陈汉、二郎、凉亭、佐坝、程集、许岭、九姑、南口、复兴(农行营业所)及车辆、农机(农机站)、船舶(航监站)等12个代理处。
信托公司1982年6月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宿松信托公司,业务由县人民银行信贷股兼办;1984年12月15日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宿松县信托部”,业务由县农业银行工商信贷股兼办;1984年11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宿松信托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第二节 货币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