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民国初年,县公署第一科分管民政。民国16年设民政科,民国24年改为第一科,民国30年又恢复原称。民国36年民政、教育、社会3科合并为第一科。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设民政科,各区配民政助理员,开展拥军优属、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救灾救济等工作。1958年各人民公社均配有民政助理员。“文化大革命”初期,民政机构一度瘫痪。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设民政小组。1971年设民政劳动局。1977年9月单设民政局。
1949年至1987年,共安置复员退伍军人1244名,追认烈士44名,收容遣送流入人口9万多名,收养孤儿825名;发放优抚经费245万多元,残废军人抚恤费42万多元,救灾款1281万元。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