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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种植结构单一,以种粮食作物为主。民国22年,耕地面积33.24万亩,粮食与经济作物种植比例为3∶1。粮食复种面积占总复种面积(47.83万亩)77.74%。棉花占旱地面积31.9%,复种指数为1.44。解放后,种植结构受国家计划和经济政策制约,时有调整。1950年至1954年,以一季中稻为主,其次是棉花、油料,再次是其他小宗作物。平均种植比重分别为:粮食71.58%、棉花11.6%、油料11.73%、其他5.09%,复种指数159.5%。1955年至1957年,一季中稻发展为早稻、中稻、单晚稻、双晚稻4个系列,兰花草逐年减少,年均粮、棉、油、肥种植比重分别为:73.46%、10.96%、10.95%、4.58%,复种指数185.8%。
1958年至1960年,油料比前几年减种40%,扩种薯类和玉米、大豆。年均粮、油、肥种植比重分别为,77.97%、10.91%、6.29%、4.83%,复种指数186%。
1961年至1962年,农民扩粮缩棉,旱地多种山芋和杂粮,棉花由10万余亩缩减到4万余亩。水田减种双季稻,扩种中稻。因前几年生产瞎指挥,地力损耗大,肥料难筹备,中稻由前3年年均6万亩增加到15.7万亩。年均粮、棉、油、肥种植比重分别为:84.25%、5.05%、4.96%、5.96%、其他0.05%,复种指数155%。
1963年至1970年,种植结构相对稳定。1965年大面积推广双晚田套种红花草。年均粮、棉、油、肥种植比重分别为:65%、13%、8%、14%。粮食面积稳定在59~74万亩(复种),棉花除1963年以外,其余7年均在14~16万亩之间;油料7~10万亩;绿肥1963年为8万亩,1965年至1966年各为13万亩,1967年发展到18万多亩。复种指数达194%。
1971年至1975年,复种面积继续扩大,比前8年平均增加13.45万亩,增加12.25%,绿肥随双季稻增加不断扩大。年均粮、棉、油、肥种植比重分别为:62%、11%、9%、18%。水稻中的双季稻面积稳定在22~23万亩,中稻、单晚各为4万亩,棉花14.1万亩,油料10.5万亩,绿肥22~24万亩,复种指数上升为222%。
1976年至1981年,粮、棉、油、肥年均复种面积124.34万亩,1979年130.88万亩,是解放后种植最多的一年。水稻年均种植面积52.22万亩,1979年达53.98万亩,是水稻复种面积最大的一年。年均粮、棉、油、肥比重分别为:59.49%、11.2%、10.18%和17.53%,其他1.68%,复种指数228%。
1982年至1987年,总的复种面积比前6年年均减种10万亩,主要是红花草田,由1971年至1981年年均22万亩减到12万亩所致。年均种植结构,粮食58.97%,棉花13.04%,油料15.03%,绿肥10.9%,其他作物2.06%。水稻内部种植比重是:早稻45.81%,中稻3.19%,单晚5.56%,双晚45.43%,复种指数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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