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县人民代表大会开幕期间,设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在大会主席团统一领导下,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经审查符合法定程序(1人提议,3人以上附议)的,根据提案内容转县人民政府责成各有关单位办理。对一般提案由各单位根据情况认真处理,直接答复提议人和附议人,并报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查;对重大提案,则由县人大常委会重点抓,或会同有关单位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案处理情况,每年进行1至2次检查。每次人代会上的代表提案,在下一次人代会上由县人民政府向代表书面汇报处理结果,县人大常委会专题编印会刊,选刊提案处理实例。
例如:七届一次会议代表提出县氧化锌厂污染严重,有损梅城镇人民健康。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停止该厂生产,限期搬迁,并发文件责成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督办,后落实。
九届一次会议代表提出县内部分老区、山区公路不通车,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县交通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到黄柏区考察公路,并要求县13队、县车队、县搬运公司等客运单位,具体落实客运责任制。
会议代表提出解决梅城东关河道险桥问题后,县人大常委会责成县交通局、水电局、梅城镇等单位,解决了改建桥梁的经费、技术等难题,使东关河上建起水泥石块结构的人行桥。
七届一次至九届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提出议案2366件,已全部处理结束。
七届一次至九届一次县人代会代表提案分类统计表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