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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潜山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49年12月7日在梅城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代表121人。会议主要议题是:反霸、减租、生产救灾、发展工商业及人民币下乡。会上,谢潼关和李微两同志分别代表县委和政府作报告。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42件。
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0年3月20日在梅城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224人。会议中心任务是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大会通过《关于全力推行生产救灾工作的八项决议》。
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1年4月13日在梅城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257人。会议主要任务是:动员开展大生产运动和开展抗美援朝、反对美帝重新武装日本运动。会上,姚奎甲代县长作1950年施政工作报告,县委宣传部部长周志中作《关于抗美援朝、反对美帝武装日本》报告,县委书记谢潼关作《关于开展爱国生产竞赛》的报告。大会成立“抗美援朝,反对美帝重新武装日本潜山分会”,并通过开展爱国生产运动的十二项决议。
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1年7月12日在梅城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代表298人。大会主要议题是:开展爱国丰收大生产运动和响应抗美援朝总会“三大号召”(保和平、保祖国、保家乡),作好抗美援朝工作。县长姚奎甲作施政工作报告。
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2年3月20日在梅城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263人。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负担政策,布置学习任务,选举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经过民主选举,常务委员会由23人组成。姚奎甲当选为主席。大会听取姚奎甲同志的施政工作报告,通过开展爱国丰产运动的十三项决议。
县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2年11月3日在梅城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正式代表255人。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秋征政策,动员秋耕秋种和冬修;通过全县民主建政计划,贯彻《婚姻法》;确定召开劳模会,树立生产旗帜。会上,县长姚奎甲作施政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韩九如作生产工作报告,县法院副院长吴桐作司法改革工作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242件,并作出关于当前工作的十二项决议。
县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3年4月7日在梅城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00名。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上级关于春耕生产和互助合作运动的指示,巩固和发展互助合作组织;掀起爱国增产竞赛运动;开展普选工作宣传。会议听取周志中县长关于1953年农业生产任务和开展春耕生产的报告,县委书记韩九如关于1952年全县农业生产的总结报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丁超五关于普选法的宣传报告。大会共收到提案531件,并通过开展爱国增产运动的决议。
县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3年11月22日在梅城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415人。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贯彻国家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布置粮食计划收购任务。大会通过关于当前工作的五项决议。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构成情况表

二、人民代表大会
从1954年到1987年,县人民代表大会已历经九届,先后举行15次会议。
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4日至6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221人,实到代表187人,列席7人。
会议听取县委书记韩九如关于当前工作的报告。会议动员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进行复堤堵口、排涝救灾工作,并完成支援外县救灾的任务;广泛、深入地宣传和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会议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人:张海、李席祥、程明远、余瑞卿、严凤英(女)、张东野。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60件。
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56年5月1日至3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235人,实到代表174人,列席12人。
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杨殿义同志所作的《关于潜山县一年来工作总结和1956年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听取审议和批准王克东同志《关于潜山县发展农业12年(1956—1967)的初步规划的报告》。
会议决定将潜山县人民政府改为潜山县人民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县长:杨殿义;副县长:郭景孝;委员:王胜武、郭有顺、方迪安、张庭选、辛芝田、程美容(女)、汪美珍(女)、何本水、杨惠风、范文定、王世荣、程森、濮春山、高云起(其中党外人士6人,占委员总数40%)。会议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高云起。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31件。
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7年元月15日至17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305人,实际到会代表219人,列席16人。
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杨殿义同志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和批准郭景孝同志所作的《关于1956年财政情况和1957年建议数字的报告》,听取、审议和批准高云起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长:杨殿义;副县长:郭景孝、袁世发、陈惠明(女)、黄绪潜;委员:王安余、方迪安、辛芝田、周梦松、汪美珍(女)、何本水、刘元吉、王世荣、程森、濮春山、张东野、范文定(其中党外人士6人,占委员总数50%);县人民法院院长:高云起。
大会收到代表提案144件。
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57年11月23日至26日在梅城举行。会议实到代表305人。
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杨殿义同志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郭景孝同志所作的《195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58年财政概算的报告》,高云起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在全县农村掀起冬春农田水利兴修群众运动的热潮。
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8年5月29日至31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298人,实到代表230人。
会议听取、审批和批准杨殿义同志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郭景孝同志所作的《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辛芝田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还讨论全县建设社会主义第二个五年计划(草案),并作出关于建立潜山县烈士堂的决议。
会议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把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推向前进,为提前实现全县第二个五年计划而奋斗。会议提出了一些脱离实际的口号,使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在全县各地泛滥起来。
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出席省人代会的代表。县长:杨殿义;副县长:吴政权、陈惠明(女);委员:鲍金声、郭景孝、辛芝田、李康、方迪安、汪美珍(女)、熊德胜、江学真、王世荣、黄万鹏、章茂林、张柳松、何本水、汪龙福、李力生、徐时佳(其中党外人士7人,占委员会总数43.4%);县人民法院院长:郝长生;出席省人代会代表:王克东、万明生、宋瑞卿、谭迦南、严凤英(女)、赵淑平(女)。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41件。
本届人代会举行一次会议。
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1年9月28日至30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304人,实到代表211人,列席代表21人。
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杨殿义同志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洪家振同志所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郝长生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更高地举起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实现1961年各项工作的持续跃进。会议检查了前几年工作的缺点,对纠正高指标、瞎指挥、“共产风”和浮夸风的错误,对贯彻中央关于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并未从根本指导思想上纠正“左”的错误。
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院长,补选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县长:杨殿义;副县长:徐锡之、洪家振、杨安菊(女)、朱轩;委员:鲍金声、陈福太、韩根焰、郑大国、程国太、杜怀永、汪美珍(女)、郑晴楼、王世荣、王定香(女)、陈绍炉、张柳松、汪龙福、阮学友(女)、余兴旺、孙刚、张道中、章茂林(其中党外人士10人,占委员总数55.6%);县人民法院院长:郝长生;出席省人代会代表:王印生、余思明。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56件。
本届人代会举行一次会议。
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3年10月11日至16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350人,实到代表280人,列席代表16人。
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杨殿义同志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吴政权同志所作的《1961年至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报告》;郝长生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全县广大干群继续高举“三面红旗”,深入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为夺取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的新胜利,为夺取国民经济的新高涨而奋斗。会议对加强农业战线、加强基层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对阶级斗争的形势作了错误的估计,使城乡某些工作继续发生了一些“左”的偏差。
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及出席省人代会代表。县长:杨殿义;副县长:辛芝田、吴政权、王胜武;委员:陈福太、郭毅、郑大国、汤淡泊、程国太、于兰凤(女)、王世荣、余兴旺、张道中、张柳松、方震武、陈绍炉、葛垒、阮学友(女)、章茂林(其中非党人士9人,占委员总数45.6%);县人民法院院长:郝长生;出席省人代会代表:杨殿义、赵万松、赵淑平(女)、谭迦南、宋瑞卿、倪振华。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81件。
本届人代会举行一次会议。
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6年2月25日至3月1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305人,实到代表265人。
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辛芝田同志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吴政权同志所作的《1964—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报告》,郝长生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全县广大干群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深入开展三大革命运动,发扬不断革命精神,掀起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新热潮,力争1966年粮食超“农纲”,多种经营大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胜利。会议对推动当时工农业生产起到促进作用,但不久就因“文化大革命”的开展,使某些有益的措施未能得以落实。
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长:董怀章;副县长:辛芝田、吴政权;委员:陈福太、郑大国、陈湖、王世荣、左克家、程国太、汪美珍(女)、徐英豪、张道中、余兴旺、程雄飞、葛垒、谢家祥、张柳松、章茂林、阮学友(女)、(其中党外人士9人,占委员总数45.6%);县人民法院院长:郝长生。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62件。
本届人代会举行一次会议。
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1年4月6日至12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243人,实到代表240人,列席代表139人。
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董怀章同志所作的《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吴政权同志所作的《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至1985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徐玉明同志所作的《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郝长生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胡守贵同志所作的《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肃清“左”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在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的方针,贯彻执行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基建要下,生产要上,开支要减,财政要平,物价要稳,市场要活”的指示精神,落实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狠抓调整、整顿,大搞挖潜、革新、改造,办好县办工交企业,办好社队企业;缩短基建战线,量力而行,建设好县城和农村小集镇;开展以“五讲”、“四美”为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会议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潜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潜山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潜山县人民政府。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潜山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怀章;副主任:王胜武、徐锡之、曹凤庭、桂晓东、黄可久;委员:方保金、卢金兰(女)、阮学友(女)、金玉栋、徐皖中、章瑞、程拓;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洪奎;副县长:唐传凯、汪忠诚、施彦章、黄新甲、李春元;县人民法院院长:陆一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守贵。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00件。
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82年6月6日至9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243人,实到代表242人,列席代表153人。
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李洪奎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王胜武同志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徐玉明同志所作的《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报告》,陆一云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胡守贵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审议、批准《潜山县1982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会议要求: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手抓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努力做到“农业继续上,工业迈大步,多种经营大发展”,加强科技文教工作,控制人口增长,稳定市场物价,改善人民生活,讲文明,树新风,打击经济领域里严重犯罪活动,使各项工作在1982年有较大的发展。
会议增选夏玉明同志为县政府副县长。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10件。
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83年4月1日至3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243人,实到代表241人。列席代表173人。
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李洪奎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董怀章同志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徐玉明同志所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陆一云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胡守贵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审议、批准《潜山县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
会议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搞活经济,认真进行改革,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权;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根本出发点,把经济建设推向前进;坚持“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加速发展农业和林业生产;继续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会议选举出席省人大代表6人:卫国、王胜武、周金华、温元凯、曾雪玉(女)、戴祥明。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24件。
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4年5月15日至19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278人,实到代表277人,列席代表157人。
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夏玉明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董怀章同志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李旭同志所作的《潜山县1984—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王晓华同志所作的《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报告》,冯柏林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胡守贵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从潜山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闯出一条振兴潜山的新路子,在近期内,经济发展战略重点是:“狠抓一个稳定,组织三个新突破”(稳定抓好农业生产,组织林业、多经生产、乡镇企业新突破);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制,抓好企业整顿,提高企业素质,推进技术进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扩大优质产品的生产,继续抓好县城和农村小集镇的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狠抓智力开发,培养建设人材,促进人材合理流通。
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凯旋;副主任:王胜武、曹凤庭,桂晓东、黄可久、李言浩、蒋永泰;委员:程拓、章瑞、阮学友(女)、丁乙然、王惠民、舒春发、曾雪玉(女)、詹丽娟(女);县人民政府县长:夏玉明;副县长:唐传凯、李春元、丁仕南、叶国土;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柏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守贵。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482件。
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85年5月8日至10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277人,实到代表276人,列席代表168人。
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夏玉明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江凯旋同志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李旭同志所作的《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王晓华同志所作的《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报告》,冯柏森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胡守贵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抓紧一个稳上(粮食)、三个继续抓好(林业、多经、乡镇企业)和三个重点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第三产业),把全县经济建设搞上去;进一步抓好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扩大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增强企业活力;积极而稳妥地推行计划体制、价格体制和工资制度的改革;加强横向联系,摘好经济技术协作,疏通流通渠道,繁荣城乡经济;开发智力,办好文教、科技、卫生事业;继续深入地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和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争取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各级政府机构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把“为经济基础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作为指导思想,从思想、工作和作风上,由“管理型”转向“经营服务型”,当好“服务员”。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87件。
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86年4月10日至12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277人,实到代表273人,列席代表166人。
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夏玉明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江凯旋同志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张孝祥同志所作的《“七五”规划及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王晓华同志所作的《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报告》,冯柏森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胡守贵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重点是抓好农村第二步改革和综合体制改革;继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更快地向专业化、商业化发展,向多层次、综合经营转变全面推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方针,鼓励城乡集体、个体商贩进入流通领域,进城务工经商,兴办第三产业;积极开展工商纵横经营,打破部门、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横向联系,疏通流通渠道;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改革物资供应体制;立足本地,围绕市场,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加速人才培养,办好教育、科技事业。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68件。
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7年4月18日至23日在梅城举行。会议正式代表300人,实到代表297人,列席代表209人。
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唐传凯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江凯旋同志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张孝祥同志所作的《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王晓华同志所作的《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冯柏森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胡守贵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多种经济责任制,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抓好企业的内外承包,把企业办成真正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集中力量建设“八个生产基地”,抓好“六个一条龙”(“八个生产基地”是蚕桑基地、茶叶基地、苎麻基地、板栗基地、柑桔基地、竹林基地、杉树林基地、优质米基地;“六条龙”是:纺织工业一条龙、造纸工业一条龙、仪器工业一条龙、服装生产一条龙、竹业生产一条龙、建筑材料生产一条龙);抓紧粮食生产,组织农业再上新台阶;加速发展乡镇企业,大力发展庭园经济;采取得力措施,开发山区,改变贫困地区的面貌;继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会议选举产生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在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凯旋;副主任:唐传凯、蒋永泰、周梦松、聂龙高、高源、丁铁绵;委员:丁乙然、袁长浦、钟德润、王莉华(女)、陆士淑(女)、韩结旺;县人民政府县长:赵金苗;副县长:李春元、詹福稳、李文旭;县人民法院院长:华心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守贵。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49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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