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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衙、县署
唐至德二年(757)置桐城县,设县令1人,掌县务,配县丞、县尉、主簿、录事各1人,辅理政事。县下百户为一里,五里为一乡,里设里正、乡置耆老。宋代,县主官称知县,下置县丞、主簿、县尉、监官各1人。县下设乡,乡辖坊(城厢)、里(农村),设坊正或里正1人。里下为户,设户长1人。元代,县主官称达鲁花赤(由蒙古人或色目人充任),掌县印;改知县为县尹,治县事;废县丞,增典史协理县政。下设社、里、甲,社长负责劝农、民事,里正掌课税、徭役。明代,县主官复称知县,佐官有县丞、主簿各1人,属官有河泊所大使、税课局大使以及训导、驿丞、巡检、教谕等。洪武六年(1373),全县辖4乡、5镇、54里。各里设里长10人,轮流主事。
清代县署称县衙。历任知县多为进士或举人出身,官秩正七品。佐官袭明制,有典史1人,掌监刑;教谕1人(时设训导1人,为副职),司县学和课业;阴阳家训术1人,负责气象;僧会、道会各1人,掌佛、道教徒事务;城守把总1人,负守城之责;北峡关、天林庄、汤家沟、枞阳各设外委1人,尽守备之责;六百丈、北峡关、练潭、马踏石各设巡检1人,掌捕缉盗贼。县衙内设三班、六房。三班中快班专管缉捕,壮、皂班主管杂役;六房中吏房主管吏员职务变动与俸禄发放,户房主管财政税收,礼房主持祭典及文化事务,兵房执掌武备,刑房负责狱讼,工房司县城建筑。基层政权实行保甲制,10户为一牌,10牌为一甲,10甲为一保,牌长、甲长、保长主要负责治安、户籍、课税等事务。宣统三年(1911)十月,知县改称行政厅长。
二、民国县政府
民国元年至15年(1912—1926),县知事公署设知事1人,主持县政,秘书1人,协理县事。内设民政、财政、教育、治安等科。基层政权沿袭清制,设镇、乡、保。民国16年,改县公署为县政府,改知事为县长,下设秘书、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公安等科(室),设秘书、承审员、典狱员、奉祀官、视学员、警佐等职。民国19年起,县下设区,区设区长、区员、巡官等职,由县署委派。区辖保,保设保长。民国23年,基层政权实行联保保甲制,联保、保、甲分别置主任、保长、甲长等职。民国24年,县政府撤公安科,实行警卫联系制度,设警佐1人。各区署置巡官1人,长警10人。次年设秘书和第一科(民政)、第二科(财政)、第三科(教建)及度量衡检定分所、森林施业所、统计室、警佐室、电话管理室、无线电台室、收发室、政警室、保安警察室、看守所、监狱等,有县长、秘书、科长、督学、警佐、军法承审员、科员、警士等200余人。此外还设有县金库、田赋经征处、推收事务所、壮丁训练总队、县地方财务委员会等。民国28年,撤联保,设区、乡(镇)、保、甲。乡(镇)、保、甲分别置正副乡(镇)长和保、甲长等职。其中正、副乡(镇)长和保长由县政府委任,薪俸由县支给;副保长由当地士绅或小学教员兼任,不支付薪金。乡(镇)、保长主要负责催办征粮、征兵、征夫及处理一般民事纠纷等。
民国30年,实施新县制,桐城县被定为安徽省一等县。县政府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军事5科和秘书、会计2室。翌年增设粮政科、社会科。各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1至2人,科员、事务员若干人。县下设区,为派出机构。全县有5区,各区设区长和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军事等指导员以及事务员、录事若干人。乡(镇)设民政、文化、经济、警卫4股,各股置主任1人,干事1至2人。保公所改为保办公处,设兼职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干事各1人。乡(镇)、保长兼任当地学校校长和自卫预备队队长。民国33年,县政府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社会5科和会计、合作指导2室,以及粮运、统计、军法承审、无线电台、电话管理等股(处)。辖国民兵团、县法院、警察局、县训所、财委会、田粮处、税捐征收处、县补给分会、县银行、驿运站、卫生院、民教馆、慈管会、救济院、难童教养所、农林场、桐声报社17个单位。县下设区(镇)、乡、保、甲等基层政权。
民国37年,县政府设秘书室,主管机关行政及文印;会计室司财务预决算及审核;第一科(民政科)负责区乡组织建置、户口、地政、选举、宗教礼俗;第二科(财政科)主管财务行政;第三科(教育科)主管文化教育;第四科(建设科)主管交通邮电、工矿、农业、林业、水利等;第五科(社会科)主管社会福利与救济。另设指导室,协助各科工作及指导乡(镇)公务。直属机构有警察局、教育局、邮政局、电报局、电话管理处、税捐稽征处、直接税局、干训联络站、桐城军警稽查处、县银行、地方银行、县卫生院、安合公路桐城督工处、民声报社。县下设区(镇)、乡、保、甲。各乡(镇)公所置乡(镇)长1人,干事2人,事务员1人,丁夫4人。同年底,淮海战役结束,国民党驻军撤离桐城,县政府迁至罗家岭。翌年2月桐城县解放,民国县政府消亡,国民党在桐城县的统治至此结束。
三、县人民政府
建国前,桐城县建立的民主政权先后主要有桐东乡联办事处、桐(城)怀(宁)边区政府、桐城民主县政府、桐(城)潜(山)民主县政府等。桐东乡联办事处成立于民国29年(1940)10月,为抗日民主政权,开明人士周晓山任主任,中共桐庐潜怀无中心县委委员王立钧为副主任。办事处下辖11乡116保,设有进出口货物检查处,日收税额10万余元(法币)。桐怀边区政府于民国32年7月在花山成立,主要负责人先后有黄瑛、张伟群、唐家怀(当时化名为冯立祥)。内设税务局,下置税务分所6个,负责征粮与收税;辖6乡和1支拥有1百余艘木船的船队。桐城民主县政府于民国36年9月11日在县城成立,县长刘伟。内设财粮科,科长张明和。3日后,人民解放军撤离县城,民主县政府迁至桐西蒋铁乡叶家湾(现黄甲区大塘乡叶屋村民小组),下辖5区、3乡。陈之光、毛祯祥、彭益舟、张奇、王彪等先后任区长。桐潜民主县政府成立于民国37年5月,县长郭任,副县长李微、姚奎甲、叶树生。1949年1月,恢复桐城民主县政府。2月,民主县政府机关移驻县城,县长郭任,副县长叶树生、李艺林、杨在选。7月,民主县政府改名县人民政府,9月更名桐城县政府。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名称、工作机构以及基层政权体制几经变化。1950年10月,县政府改称为县人民政府。1952年12月县七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首次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1956年5月,县人民政府更名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及委员,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68年8月,成立桐城县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1981年7月,恢复县人民政府名称,县长、副县长均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949年底,县政府设民政、教育、财粮、司法等科和公安、工商2局,各科(局)配科(局)长1人,科员若干人。县下设区(镇)、乡、村。区设区长、副区长及民政、公安、文教区员;乡配乡长、财粮员;村有村长、农会主席、财粮干事。1951年10月,在石河、法华、余桥3乡进行民主建政试点,成立乡人民政府,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其后各乡陆续成立政府,并开始实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954年,县政府设秘书室、人事科、民政科、财政科、工商科、农建科、计划统计科、卫生科、文教科、监察委员会、手工业管理科、水利科、公安局、法院、粮食局、税务局,共有职工282人。
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设办公室、计划委员会、民政科、人事科、统计科、财政科、教育科、文化科、林业科、工业科、商业科、卫生科、交通科、水利局、农产品采购局、农业局、粮食局、税务局、公安局、体育运动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改为乡(镇)人民委员会,并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和委员;城关镇设镇长、副镇长和委员。乡(镇)下建立农业合作社,设理事与监察主任等职。1958年,机构调整,人员精简,县人民委员会设办公室和民政科,辖政法、农林水、财贸、工交、宣传教育5个系统,归口管理性质相近的各职能局。基层政权实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配备主任、副主任(一度称社长、副社长)、武装、财政、建设、政保、教育等人员,并设办公室,主持日常事务。公社下辖大队,大队设大队长、文书、会计、民兵营长、妇女主任、治保主任等职。1960年,全县人民公社和城关镇合并为8个大公社,原公社改为生产管理区,各大公社设办公室、农林水利、工业交通、文教卫生、财粮贸易、多种经济、政法、武装、生活福利8部。1961年大公社复划为64个公社(镇)。1963年再度设立区公所。
1968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内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原人委所辖职能机构均成立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各委员会(领导小组)分别设主任(组长)1人,其他负责人若干人;区、公社、大队成立革命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生产队成立革命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11月,县革命委员会下辖工作机构按系统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医药卫生、财贸管理、工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工业、农业、交通服务7站,各站均设革命委员会。次年增设财税局、邮局、电讯局、人民银行4个革命委员会和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1年3月后,陆续撤销各站,成立或恢复各职能局。至1976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下辖的主要工作机构有17个。
1981年,县革命委员会更名县人民政府,辖农林、经委、财贸、计委、文卫、政法、科委7个系统,44个局、行、社。区恢复区公所,配区长、副区长和民政、司法、财税、武装、文教等区员、助理员、干事。公社、大队革委会改为公社、大队管委会,城关镇革委会更名城关镇人民政府。1984年机构改革,县政府直属机构进行撤并增减,基层政权“政社分开”,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配乡长、副乡长以及秘书、统计、民政司法、水利、财贸、企业管理、计划生育等人员;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设主任、文书、会计、民兵营长、妇女主任等职。1987年,县人民政府主要工作机构情况如下:
政府办公室1949年2月民主县政府设秘书处,1949年10月改称县政府秘书处。1951年9月改为县人民政府秘书室。1956年5月改称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1968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设办事组。1981年7月恢复县人民政府,再度设立办公室。
人事局1951年11月设人事科,1952年1月撤销,1953年恢复。1964年12月县人民委员会人事科改为人事局。1968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设政工组组干小组,1978年7月恢复县人事局。
档案局1958年9月,成立县档案工作委员会暨办公室,10月建立档案馆。1963年10月设立档案科。1971年3月并入县革委办事组秘书小组,1975年8月设县革委办事组档案小组。1980年3月成立档案局,与县档案馆合署办公。
县志编纂办公室1960年6月成立县编写县志社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后撤销。1982年7月,成立县地方志编纂领导小组办公室,1984年5月改为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外事侨务办公室1982年6月设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与县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
民族宗教事务科1985年10月县人民政府设民族宗教事务科,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计划委员会1955年2月,成立县计划委员会,与县计划统计科合署办公,1957年5月,改名经济计划委员会。1968年9月建立县经济计划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12月撤销县经济计划委员会,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计划小组。1978年3月恢复县计划委员会。
统计局1952年10月成立县人民政府计划统计科。1955年2月与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1956年6月析置县人委统计科。1962年11月成立统计局,1965年撤销。1979年11月恢复县统计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50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1953年5月,与农林科合并为农建科,1956年2月撤销。1958年11月至1961年9月为基本建设局。1972年1月成立县城镇建设规划领导小组。1978年9月复设基建局,1984年3月更名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劳动局1958年12月成立劳动局,1961年9月与县计委合并,1963年6月从县计委析出。1966年6月与民政局合并为民政劳动局。1968年8月设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民劳小组,1971年3月恢复民政劳动局。1978年3月析置劳动局。1981年3月,县待业知青安置办公室和县知青办公室并入劳动局。
物资局1963年2月成立县物资局。1968年11月并入县工业交通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2月物资局、农资公司、木材公司、百货公司并入工农业生产资料服务站,同年12月物资局改称物资公司。1974年5月恢复县物资局,1984年3月改为物资综合公司,同年10月再度恢复为县物资局。
物价局1962年10月成立县物价委员会暨办公室,1969年12月撤销。1980年7月恢复县物价委员会,1984年4月成立物价局。
经济技术引进协作办公室1984年7月设立县经济技术引进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1986年3月易名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引进协作办公室。
城市抽样调查队1984年10月成立。
土地管理局1986年5月成立。
农业区划办公室1964年6月成立县农业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撤销。1981年7月成立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1984年1月与县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1986年5月和土地局合署办公。
职工教育办公室1984年3月成立。
工业经济委员会1956年5月设工业科,1960年2月成立重工业局,次年9月改为工业局。1968年11月,成立工业交通革命领导小组,1971年3月设机械工业局,1977年1月撤销机械工业局,恢复工业局。1978年4月设工交办公室,1981年11月改为经济委员会。1984年4月,工业局撤销,原辖企业划归经委管理。1986年5月经济委员会改称工业经济委员会。
二轻工业局1954年6月成立县人民政府手工业生产管理科,10月改称县人民政府手工业管理科,1956年5月撤销,1958年11月,成立县轻工业局。1961年4月轻工业局更名为手工业管理局。1968年11月,手工业管理局并入工交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12月并入工交管理站。1971年3月恢复轻工业局,1984年2月易名二轻工业公司,3月改为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1956年5月设交通科。1960年1月改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1963年4月,工业、交通机构合并成立工交局。1968年11月并入工交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2月与邮电局等合并为交通服务站,12月并入工交管理站。1971年3月成立县交通局。
供电局1957年6月建县电厂。1965年5月改为金鸡笼电厂桐城供电所。1981年7月成立县供电局。
邮电局1949年5月,建立桐城邮电局。1969年2月并入交通服务站,12月,析置邮局、电讯局。1973年6月,恢复县邮电局。
财贸经济委员会1951年3月成立县财政经济委员会,1952年12月撤销。1953年1月成立县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1956年1月撤销。1965年4月设县人民委员会财贸办公室,1966年5月再度撤销。1968年8月成立县革委生产指挥组财贸小组。1978年4月恢复县财贸办公室,1984年2月撤销。1986年5月成立县财贸经济委员会。
财政局1949年10月前,民主县政府设财粮科。1951年10月改称县人民政府财政科。1958年12月与税务局合并为财政局。1961年6月分设财政局和税务局。1966年5月财政局与税务局并为财税局。1969年1月财税局与县人民银行等单位组成财贸管理站,12月再度析置财税局。1978年12月,财税分设,重新成立财政局。
税务局1950年7月工商税务局改为县人民政府税务局。1958年12月与财政科合并为财政局,1961年6月,财税分设,重新设立税务局。1966年6月并入财税局。1969年1月,与粮食局、商业局、供销社、银行组成财贸管理站,12月析置财税局。1978年12月,财税再度分设,重新设立税务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1949年10月前,民主县政府设工商管理局,1950年5月撤销,成立工商税务局。同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工商科,1956年5月撤销。1962年8月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1964年3月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69年12月改为工商行政管理站。1971年4月恢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商业局合署办公。1981年9月与商业局分开,设工商行政管理局。
审计局1983年7月成立。
粮油食品局1949年7月民主县政府设粮食局。1952年10月,与中国粮食公司安庆支公司桐城县办事处合并,称县人民政府粮食局,为政企合一机构。1953年6月改称县粮食局。1969年1月与财税局等组成财贸管理站,12月设粮油管理站。1971年3月恢复粮食局。1984年3月更名县粮油食品局。
对外经济贸易局1977年1月成立县外贸公司。1984年3月成立对外经济贸易局,与外贸公司合署办公。
商业局1956年5月设商业科。1957年9月商业科改称县商业局。1958年5月,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1969年1月,与财税局等组成财贸管理站,12月,并入工商行政管理站。1971年3月恢复商业局。
烟草专卖局1984年3月成立,与烟草专卖公司合署办公。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50年5月成立县供销合作总社。1954年6月改称县供销合作社。1956年5月成立县农产品采购局,1957年6月并入县供销合作社。1958年5月,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1969至1971年归入工商行政管理站。1971年再度并入商业局。1978年3月分置,1983年9月更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农村经济委员会1962年11月成立农林水办公室。1969年6月更名为农业学大寨办公室。1978年4月成立农林办公室,1984年4月撤销。1986年5月成立农村经济委员会。
农业局1950年9月成立县政府农林科,1953年农林科和建设科合并为农建科。1956年2月成立农业局。1957年3月农业局与林业科合并为农林局。1966年6月农林局与水电局合并为农林水电局。1969年2月,农林水电局与气象站等合并为农业站。1971年3月,恢复农林局。1979年12月分设农业局,1980年3月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并入,1984年5月改称农牧渔业局,10月恢复农业局。
林业局1956年5月成立县人民政府林业科,1957年3月,与农业局合并为农林局。1966年6月与水电局合并为农林水电局,1969年2月又与气象站等合并为农业站。1978年12月析设林业局。
水产局1963年成立水产公司,后撤销。1980年11月成立水产局。1984年5月并入农牧渔业局,改称水产站,10月恢复水产局。
水电局1955年11月成立县人民政府水利科,1956年5月改为水利局。1958年12月改为水利电力局。1966年6月与农林局合并为农林水电局,1969年2月又与气象站等合并为农业站。1971年3月恢复水电局。
乡镇企业局1960年1月成立公社工业局,1961年9月撤销。1977年1月成立社队企业局。1984年6月更名为乡镇企业局。
老区办公室1987年2月设立。全称为桐城县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气象局1956年9月设县气候站,1960年更名为气象服务站。1969年2月与农林局合并为农业站,1971年3月恢复气象站。1978年7月成立气象局。
科学技术委员会1959年4月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1962年4月撤销。1971年3月设立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科技小组。1973年11月成立县科技领导小组,1978年4月恢复县科学技术委员会。
标准计量管理局1958年成立县计量检定所,1961年4月撤销。1979年5月成立标准计量管理局。1984年3月改称标准计量管理所,6月恢复标准计量管理局。
地震局1975年5月成立县地震办公室,1984年4月成立地震局。
公安局1949年10月前,民主县政府设公安局。1951年3月,改称县人民政府公安局。1968年4月由公检法军管小组接管,1973年6月恢复公安局。
司法局1949年5月,民主县政府设司法科,次年8月撤销。1980年12月成立司法局。
民政局1949年10月前,民主县政府设民政科,1950年10月,改称县人民政府民政科。1958年9月改称民政局。1966年6月与劳动局合并为民政劳动局。1968年8月设县革委生产指挥组民劳小组。1971年3月恢复民政劳动局。1978年3月析置民政局。
计划生育委员会1963年成立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69年7月升格为计划生育委员会。1978年3月改设计划生育办公室。1984年3月复为计划生育委员会。
体育运动委员会1956年5月成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961年9月与文教局合署办公。1968年体委实行军管。1972年10月恢复县体育运动委员会。
文化局1951年9月设文教科,1953年4月成立文化教育委员会,1956年5月,分设教育、文化科,1957年2月又合并为文教科,10月成立文教局。1960年6月析置文化局。1961年9月与教育局并为文教局。1966年4月设文教卫生局。1971年3月重设文化教育局,1981年3月恢复文化局。
广播电视局1956年成立县人民广播站。1969年2月并入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2月恢复县广播站。1977年3月成立县广播事业管理局,1984年3月改为广播电视局。
教育委员会1949年1月民主县政府设教育科,1949年10月改为县政府教育科,1951年9月改为县人民政府文教科。1956年4月分设教育、文化科,1957年2月合并为文教科,10月改设文教局。1960年6月析置教育局,1961年9月合并为文教局。1966年4月设文教卫生局,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设教育小组,1971年3月恢复文化教育局。1981年3月析置教育局。1985年12月改为教育委员会。
卫生局1952年6月设卫生科。1966年4月并入文教卫生局。1968年8月县革委生产指挥组设卫生小组。1971年3月成立卫生局。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50年4月成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52年改为防疫委员会。1965年5月恢复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82年9月下设办公室。
四、历任县官
明成化以前,所任县官姓名多已湮没,见诸史籍者仅有:唐代的县令韩震;宋代的知县曾孝宽、汪立信;元代的达鲁花赤(主官称谓)帖谟补花,县尹温士谦、武子春;明洪武至成化年间(1368—1487)知县陶安、温士谦、刘安、瞿那海、孔希善、胡俨、李惟中、左彬、洪以和、沈实、高朗、严颐、李宽、王镛、吕谨、赵聪、张氵睿、徐允昭、孔彦麒、易居仁、王伦、冯广、杨缙、萧进等。明弘治以后历任县官见下表。
(表一)明弘治至清代历任知县一览表


(表二)民国县政府历任县长(知事)一览表

(表三)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主任)更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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