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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
建国前,瓦、木、石各行业中名师承担建筑设计,师徒相传,款式落套。1958年1月,县建筑工程公司设计室,配3名专职设计人员,承担设计制图和预决算任务。设计施工的建筑物多为仓库或2至3层砖混结构楼房。1978年,成立县基本建设局勘察设计室,1984年更名为县建筑设计室,为丙级设计单位,承担全县工业、商业用房和民用房屋建筑设计任务。设计能力一般不超过6层、开间不大于3.9米的混合结构建筑;跨度不超过18米的单层建筑;跨度不超过15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7.5米、3层以下的厂房和仓库,以及独立烟囱、水塔和水池等建筑物。1981至1987年,设计室共设计框架和砖混结构的营业楼、办公楼、厂房、教学楼、宿舍楼、病房、库房等共46个项目,建筑面积3.69万平方米。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亦设有设计室,设计能力为5至7层砖混、框架多种结构楼房和其它建筑物。
二、施工
建国前,营建修缮工程,由城乡个体工匠临时组队承揽。民国34年(1945),孟侠镇(今城关镇)组织县城的临散瓦木工人,成立建筑基层工会,会员20余人,统一承揽土木工程。
建国后,城乡私人房屋兴建和维修,多由个体工匠承揽,集体房舍和公共设施多由专业建筑队承建。50年代初,改组建筑基层工会,会员发展到70余人,主要承担粮仓和集体房舍的修建。1956年1月,县城和郊区瓦、木、漆、锯4个行业97名工人,成立县建筑生产合作社,归属手工业联社领导。1958年1月,成立地方国营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有瓦、木、漆、锯工200人,石工300人,行管人员20人,组成2个木工队、2个瓦工队、3个石工队和1个油漆组,统一承揽县内较大建筑工程。1960年,公司撤销,保留县城40余人组成城关建筑生产合作社。60年代后期,部分公社组织建筑队,开始进入城镇承揽建筑工程。1969年9月城关建筑生产合作社转为县建筑社。70年代中期以后,农村建筑工程队建筑水平逐步提高,可建造2至3层楼房和承担一般水利、桥涵、道路等工程的施工任务。施工图纸及工程数据多由专业设计单位提供。1980年,县建筑社更名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有职工180人。同年,县建设局对县内建筑队伍进行整顿和资格审查。到1984年10月,全县有126个建筑单位分别取得甲、乙、丙三级资格审查证书和农村建筑队证书,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为甲级建筑企业,另有乙级建筑企业8个,丙级建筑企业22个,多为农村施工队。1984年7月,成立县城乡建设开发公司,从事土地和房屋综合开发,组织商品房建设,为单位和城镇居民、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提供生产、经营、办公和居住用房。各单位兴建房屋和其它建设项目,亦由开发公司按“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资金、统一施工、统一分配)原则统建,并实行招标制。1985年,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营业条例中四级建筑企业标准,对原考核发证的建筑企业重新审查,符合条件换发新证的建筑企业103家。其中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为部颁三级建筑企业,8个建筑工程公司为部颁四级建筑企业,18个一级建筑专业队(含4个古典园林建筑专业队),76个二级建筑专业队(含1个桥涵建筑专业队),共有建筑施工人员18377人。1987年底,全县有22个四级以上建筑企业,工程技术人员61人,建筑工人7163人。其中,县建筑安装公司有技术人员7人、施工人员和工人550人。拥有起重机、钢筋调直弯曲机、卷扬机、水磨机、搅拌机等施工设备167台。先后承建电影院、剧院、工人文化馆、县政府办公楼、县委招待所、烟草局综合大楼等大型建筑10余处。经省、地、县评定,工程合格率为85%,优良率9%,全优率4%。该公司曾派设计、施工人员30余人,到科威特、伊拉克等国参与承建建筑工程,赢得较好的国际声誉。
1987年主要建筑企业概况表

三、工程质量监督
1984年以前,县内无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往往出现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现象,发生质量纠纷。1985年7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工程质量监督办法的要求,成立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始按国家规定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对县内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水泥构件生产等实行检查监督,审查施工单位经营资格,取缔无证设计和无证施工组织,禁止超级设计和超级施工。到年底,该站共接受11个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委托,受监督的建筑面积达1.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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