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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县乡镇企业源于农村小手工业和农民家庭副业。1953年,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含农村集镇)大部分手工业作坊相继加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未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个体手工业者,随着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发展,亦加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绝大部分仍继续经营工商副业。1954年,全县农村副业产值38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5.7%。
1958年秋,全县掀起大办工业热潮,各公社都建立起社办工厂,县以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工商企业也归属人民公社管理。当年全县社办工业产值620万元,次年上升到1447万元。后因管理混乱,原材料不足,产品质量低劣,大多数企业相继停办。1960年全县社办工业产值仅为704万元。1961年继续下降到541万元。1962年底,根据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精神,社办企业进一步收缩。1963年,全县社办工业企业仅剩5家,产值19.91万元。1964年,县委提出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地尽其利,因时、因地、因事制宜,充分挖掘劳动潜力和自然潜力,有计划地发展副业生产,增加收入。各公社、大队在搞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相继创办副业加工厂、毛笔厂、砖瓦窑厂、农机具修配厂、林场、鱼种场、蚕桑场等。1966年全县社办工业产值上升到87.99万元,1967年达104.75万元。1968年,推行“大寨经验”,强调“以粮为纲”、“劳力归田”,社队企业多被解散,社员家庭副业亦受到限制。
1970年,贯彻全国北方地区农业会议精神,开始扭转只抓粮食生产,忽视多种经营的倾向。县革命委员会提出:各公社、大队都要根据“三就四为”(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为大工业服务和为外贸出口服务)的原则发展社队企业。农村副业得以复苏,社队企业再度兴起。到1973年上半年,全县社队企业总数达2038个。其中社办290个,大队办1748个,主要产品有笔墨、鬃刷、油石磨具等。同年秋,县委作出关于整顿社队企业的决定,到1974年,全县共减少社队工业企业800多个,各公社、大队建筑工程队被解散。1975年,全县社办工业总产值减少到476万元,比1972年下降19.4%。1976年,将全县在外地经营副业的劳动力4400余人召回务农,4000多部私人大板车和一些小渔船折价收归集体,停办100多个油石厂、毛笔厂。1977年,全县社办工业产值593万元,相当于1972年水平。11月,部分社队企业产品如龙缸、毛笔、日光灯管、玻璃丝、电流互感器等,送北京全国社队企业产品展览会展出,对社队企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197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精神,县委制定全县社队企业调整方案和发展规划,社队企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全县社队企业增至1177个,其中公社办213个,大队办964个。产值2937.27万元,比1976年增长1.6倍,上交税收198万元,是1976年的3.85倍。10月,安庆行署在桐城县召开发展社队企业现场会。8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改革逐步推进,社队企业进一步发展。1981年,全县社队企业1537个,产值3520万元。10月,安徽省社队企业局在桐城县召开全省社队企业现场会,推广桐城县发展社队企业的经验。12月,县委批转《桐城县农业生产包干到户责任制管理章程草案》,对发展社队企业作出政策规定,鼓励社员经营工副业,要求集体工副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提倡兴办各种联营企业。1983年,全县社队企业总数增加到1772个,其中社办252个,大队办893个,联户、个体办627个。社队企业总产值6215万元,居全省各县之冠,上交税收264万元,比1979年增长33.3%。
1984年,随着人民公社体制改革,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县委、县政府将发展乡镇企业、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作为振兴桐城农村经济主要突破口。县、区、镇、乡、村党政主要负责人主管乡镇企业,起用一批有开拓精神、有经验的干部、技术人员、工人、推销员担任企业的厂长或经理,并针对县内乡镇企业原材料从外地购进,产品往外地销售的“两头在外”的特点,充分肯定全县4000多名推销员在发展乡镇企业中的作用,评选表彰优秀推销员120名。同时,建立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网络,工商部门放宽政策,简化手续,为乡镇企业办理证照;物资部门到乡村建立10多个物资供应点,为乡镇企业提供原材料;银行和信用社组织发放专项资金和贷款;交通部门增开农村班车,满足乡镇企业客货运输的需要;邮电部门增设商品包裹收寄点和增开商包邮车;司法机关提供法律保护等。当年,全县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到8525个,比上年增加3.8倍。其中区办16个、乡(镇)办338个、村办1235个、联户办1155个、个体办5781个。从业人员65451人,产值14893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40.9%,居安徽省各县之首。上缴税收由上年264万元,增加到541万元。在乡镇企业总产值中,工业企业13357万元,占89.7%;种植业103万元,占0.7%;交通运输业44万元,占0.3%;建筑业1108万元,占7.4%;商业、饮食服务业等1296万元,占8.7%。其中区办企业306万元,占2%;乡(镇)办企业3782万元,占25.4%;村办企业6113万元,占41.1%;联户企业2300万元,占15.4%;个体企业2698万元,占18.1%。乡镇企业产值超过3000万元的区有双港区;超过1000万元的乡有双铺乡;超过100万元的村有罗岭乡新舟村,练潭乡练潭村,新安乡高土旁村,徐河乡桐圩、高成村,双铺乡三福、大桥、三友、天城、双铺村,三河乡中楼村,范圩乡中心村,童铺乡天河村共13个村。此外,有9个联户企业产值超过10万元,56个个体企业产值超过5万元。全县乡镇工业企业初步形成塑料、化工、橡胶、建材、纺织、食品、五金交电、机械修造、文化用品、轻手工业等10个门类,产品1500余种,部分产品销往国外。
1985年1月,县政府作出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从政策、资金、人才、产业开发等方面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当年,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到11639个,比上年增加3114个。其中区、乡、镇办419个、村办1612个、联户办981个、个体办8627个。从业人员73526人。乡镇企业产值20271万元,比上年增长36%。其中产值超1000万元的乡有双铺乡和徐河乡,超500万元的乡13个,超10万元的企业205个。乡镇企业全年上交税收617万元,比上年增长13.8%。桐城县被列为全省乡镇企业先进县,受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嘉奖。在乡镇企业中,工业企业占主导地位。其中机械工业企业20家,化学工业9家,建筑材料工业475家,纺织工业14家,文化用品、印刷工业69家,玻璃金属制品工业10家,橡胶制品工业26家,陶瓷工业8家,兽用药品工业1家。塑料加工为县内乡镇工业主要门类,以联户和个体企业为主,大多数分布于双港、金神、范岗区,有从业人员10373人,主要加工各种塑料包装制品。其次为个体、联户经营的商业和饮食服务、交通运输、修配等服务业,从业人员3万人。此外,全县尚有3000余名木工、漆工进入各大中城市上门揽活;有2000多副馄饨担活跃在北京、南京、西安、太原、沈阳、哈尔滨、厦门等地,其中罗岭乡花园村在外地个体馄饨担即达600多副。
1986年,全县31个局级单位分别与31个乡镇挂钩,为乡镇企业传授技术、培训人才、提供信息、宣传产品。当年,全县有乡镇企业14322个,其中,区、乡、镇办483个、村办1704个、联户办1326个、个体办10809个,职工93131人。乡镇企业产值30100万元,比上年增长48.5%,上交税收776万元,比上年增长25.8%,纯利润3159万元,比上年增长57.2%,荣获安庆地委和行署颁发的县级乡镇企业金杯奖。为表彰走南闯北,为乡镇企业推销产品、采购原材料的推销人员,9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优秀推销员表彰大会,奖励优秀推销员200名,并颁发《优秀推销员证书》。
1987年,县委发出《关于继续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意见》,确立“三上两增”(上骨干、上技术、上管理、增速度、增效益)的指导方针,提出“三个大办,一个放手”(大办集体企业、大办骨干企业、大办村级企业,放手发展户办、联户办企业)的要求,设立乡镇企业引进奖、信息奖、最佳发展速度奖、最佳经济效益奖、最佳产品质量奖和最佳部门服务奖。9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乡镇企业会议,县、区、乡、村干部和骨干企业厂长、经理共1000多人参加,共商发展乡镇企业大计。10月,又召开全县农民企业家命名表彰大会,首批授予汪善祥等10人农民企业家称号。各单位、各部门也积极转变服务职能,扶持乡镇企业。县科委、县引进办、县乡镇企业局提供信息200多条;县金融系统发放贷款6458万元,比上年增长36%;财政、税务部门提供周转金180万元,比上年增长63.8%;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供应煤炭4600吨、燃油200吨、钢材900吨、高压聚乙烯135吨;交通邮电部门通过公、铁、水、空联运和邮运,为乡镇企业运出货物9000多吨、商包25万件;县直各机关直接扶持的乡镇由1986年31个增加到55个,重点扶持24个贫困村发展工副业。逐步形成以集体企业、工业企业、骨干企业为主和地区之间均衡发展的格局。全县建成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鬃制品、卫生用品、农机配件、建筑材料等农村工业体系。所产电子陶瓷基片、景泰蓝、玻纤涂塑窗纱和药物卫生纸等产品填补了省内空白;陶瓷、龙缸、猪鬃、羽绒、皮蛋、内燃机配件等产品销往国际市场。1987年,在全县16964个乡镇企业中,乡镇办486个,村办1906个,联户办1093个,个体企业13479个,从业人员共10.2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33.6%。乡镇企业总产值41650万元,占全县社会生产总值56.3%,上缴国家税收907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42.2%。乡村(含区镇)集体企业产值2.49亿元,占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60%,其中年产值超过100万元的乡镇39个,超过1000万元的乡镇14个。工业企业总产值2.74亿元,占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65.8%;商业、饮食服务业6956万元,占16.7%;建筑业5215万元,占12.5%;交通运输业1830万元,占4.4%;种植养殖业250万元,占0.6%。当年12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乡镇企业庆功表彰大会,分别授予先进乡镇企业最佳发展速度奖、最佳经济效益奖、最佳产品质量奖、最佳部门服务奖、最佳私营企业奖、新产品开发奖等。
(表一)1978—1987年乡镇企业产业结构概况表单位:万元、%

(表二)1976—1987年乡镇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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